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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方仲賢 (英語: Keith Fong Chung-yin ;1998年11月20日 — ), 香港浸會大學 前学生会会长。 [1] 生平. 2010年至2018年间在 聖公會聖馬利亞堂莫慶堯中學 就读之后入讀香港浸會大學2019年3月23日起担任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 幹事長并兼任會長。 2019年8月6日方仲賢因购买鐳射笔遭警方逮捕罪名为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事件引发外界不满大批市民前往警署抗议浸大学生会谴责警方制造白色恐怖惟未有指出該鐳射笔能對人体做成傷害。 [2] 2019年12月,方仲賢在脸书发文质疑台湾 民进党 是否只想用香港「人血饅頭」换取选票,事后赴台录制视频道歉,表示不可能批评一向支持香港的民进党,只因救人心切,字眼使用失当。 [3]

  2. 香港繁體. 工具. 關於名為方仲賢的其他人物請見「 方維儀 」。 方仲賢 (英語: Keith Fong Chung-yin ;1998年11月20日 — ), 香港浸會大學 前學生會會長。 [1] 生平 [ 編輯] 2010年至2018年間在 聖公會聖馬利亞堂莫慶堯中學 就讀,之後入讀香港浸會大學,2019年3月23日起擔任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 幹事長併兼任會長。 2019年8月6日,方仲賢因購買鐳射筆遭警方逮捕,罪名為「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事件引發外界不滿,大批市民前往警署抗議,浸大學生會譴責警方製造白色恐怖,惟未有指出該鐳射筆能對人體做成傷害。 [2]

  3. 方仲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关于名为方仲賢的其他人物,請見「 方维仪 」。 方仲賢 (英語: Keith Fong Chung-yin ;1998年11月20日 — ), 香港浸會大學 前学生会会长。 [1] 生平 [ 编辑] 2010年至2018年间在 聖公會聖馬利亞堂莫慶堯中學 就读,之后入讀香港浸會大學,2019年3月23日起担任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 幹事長并兼任會長。 2019年8月6日,方仲賢因购买鐳射笔遭警方逮捕,罪名为“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事件引发外界不满,大批市民前往警署抗议,浸大学生会谴责警方制造白色恐怖,惟未有指出該鐳射笔能對人体做成傷害。 [2]

  4. 2022年4月7日 · 被告方仲賢23歲學生早前被裁定於2019年8月6日在深水埗桂林街便利店外抗拒警署警長林發建以及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即在警員檢取手提電話作為證物前把電話重新設置方原本亦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同日在深水埗鴨寮街及桂林街一帶攜有10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而該罪則不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獲多間大學取錄進修,其中一間更願意為他提供獎學金,望法庭考慮他已失去自由8周,已汲取深刻教訓,望可判罰款及緩刑。 聲稱觀星非事實. 法官游德康指,雖然被告抗拒警員的過程短,程度亦不算嚴重,但法庭已裁定被告聲稱鐳射筆用於觀星不是事實,而是供自己或他人在將來使用,認為罰款不能達致阻嚇作用,就阻差罪判他囚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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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浸會大學前學生會會長 / 維基百科,自由的 百科全書. 方仲賢 ( 英語: ; 1998年11月20日— ), 香港浸會大學 前学生会会长。.

  6. 2022年4月7日 ·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被指於2019年8月在深水埗管有10支雷射筆受審他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不成立惟拒捕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則罪成已還押了8周至周四7日判刑。...

  7. 2022年4月7日 ·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方仲賢22歲學生已獲2間海外大學取錄其中1間更願意提供獎學金代表律師指案中所指拒捕程度輕微望可判罰款。 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代表律師被告已被還押8個星期,已受到重大教訓,緩刑並非不合適。 法官判刑時指背景報告顯示被告認為自己沒有干犯罪行但可以處理得更好報告又提及被告打算服刑後到海外進修。 法官指,被告購買涉案的10支高功率鐳射筆,均能在短時間內使報紙燃燒。 被告早前又在記者會提及部分鐳射筆是替人購買,被告擬由自己或其他人在示威中使用有關鐳射筆。 法官續指,被告到達醫院後,在沒有警員的情況下重設手機,可見被告明顯是為了阻止警方調查,並非一時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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