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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利得稅的常見問題. 香港公司每年只須繳付利得稅,法團首200萬港元的稅率為8.25%,其後利潤按16.5%徵稅;獨資或合夥業務的非法團業務,兩級利得稅稅率分別為7.5%和15%。. 如公司沒有盈利,無須繳交利得稅。. 利得稅是根據課稅年度內的實際利潤而徵收的 ...

  2. GEM上市基本要求. 有意在香港GEM上市的企業須向香港聯交所提出申請,相關程序及規定載於《GEM上市規則》。. 財務要求. 沒有盈利要求. 前2年營業現金流合計≥3,000萬港元. 市值≥1.5億港元. 其他要求. 管理層最近2年不變. 至少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並必須佔董事會 ...

  3. 獨資經營業務的東主或合夥業務的合夥人,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法律責任,作為自僱人士而支付的強制性供款,可扣除上限為每人港幣18,000元. 計算應評稅利潤時,以下項目不可扣除. 家庭或私人開支及任何非為產生應評稅利潤的支出. 用於改進方面的成本及任何資本性的開支. 可按保險計劃或彌償合約收回的支出.

  4. 什麼是香港公司年審?. 答:. 香港公司年審的具體工作內容包括更換商業登記證和遞交周年申報表。. 在香港,商業登記證的有效期僅為一年,因此在公司成立周年後需要定期更換;另外香港公司註冊處要求公司在成立周年後遞交一份周年申報文件,說明公司前 ...

  5. 企業境外投資許可(ODI)備案. 企業境外投資備案(簡稱ODI備案),是指中國企業或團體在中國大陸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包括港澳台)以新設立企業、並購或參股外方企業股權等投資的,需獲得商務部門境外投資行為的核准、發改委對境外投資項目的核准或備案 ...

  6. 3年累計盈利 ≥ 5,000萬港元(前2年盈利3,000萬港元,近1年盈利2,000萬港元) *. 市值≥5億港元. * 盈利規定將會調高60%至8,000萬港元(前2年盈利4,500萬港元,近1年盈利3,500萬港元),並適用於2022年1月1日或之後提交的上巿申請。.

  7. 國別報告通知闡述了集團計劃如何遵循香港國別報告要求的相關規定,如跨國企業屬於申報集團,每個香港實體均須於會計期結束後的3個月內向稅務局局長提交國別報告書面通知,識別須提交國別報告的最終母實體或成員實體,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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