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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保安人員許可證 | 香港警務處. 牌照/許可證. 電話: 2860 6543 (新申請) 2860 6546 (續期) 傳真: 2200 4324. 電郵: security-personnel-permit@police.gov.hk. 地址: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十二樓 (港鐵金鐘站D出口 / 灣仔站C出口) 手機短訊提示服務. 為提升服務質素,警察牌照課為保安人員許可證的申請人及持證人提供免費手機短訊提示服務,以提醒取證日期 (只限新申請人士)、續期時間 (許可證到期前三至六個月內) 及提交醫生證明書時間 (持證人年屆六十五歲及其後每兩年一次)。

  2. 根據《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 第460 章),倘若這些持證人士受僱擔任保安工作,持證人及其僱主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三個月。 如欲查詢,請致電2860 6543與警務處牌照課聯絡。 ( 請注意:警務處牌照課會定期更新下列名單,並會根據最新的電腦記錄行事。 已被撤銷的保安人員許可證 ( 截至2024 年11 月02 日為止)

  3. 保安人員許可證 ─ 四種類別的保安工作. 怎樣申請保安人員許可證. 簽發保安人員許可證準則. 簽發保安人員許可證條件. 關乎許可證的費用. 申請表格. 新申請. 續期申請. 體格檢驗報告. 申請補發許可證 / 更改許可證個人資料. 僱用 / 終止僱用保安人員. - 僱主: 僱用 終止. - 保安人員: 僱用 終止. 暫時豁免通知書. 申請人應把填妥的申請表以郵遞方式、親身交回或經由僱主遞交警務處牌照課。 請參閱 「怎樣申請」 了解有關詳情。 申請更改條件. 申請人可親臨、郵寄或透過 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 向委員會遞交填妥的申請表。 請參閱 「怎樣申請」 了解有關詳情。 已被撤銷/暫時吊銷的保安人員許可證. 有效許可證持證人的年齡分布 ( 一九九五年至二零二四年) 技能測試. 大廈保安人員須知.

  4.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十二樓. (港鐵金鐘站D出口 / 灣仔站C出口)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及. 下午二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休息. 請 按此 瀏覽有關惡劣天氣下的特別安排. 網上申請牌照服務. 申請人可經警察牌照課的「網上申請牌照服務」提交牌照或許可證的申請,並於網上繳付費用。 請 按此 瀏覽網上申請的詳情。 「警察牌照易」流動應用程式. 警察牌照課推出「警察牌照易」流動應用程式,所有經牌照課處理的八種牌照及許可證均會通過「警察牌照易」應用程式發出。 請 按此 瀏覽「警察牌照易」流動應用程式的詳情。 注意事項: 申請人可郵寄或親身到本課辦理手續; 請確定你已填妥申請表並附上所需文件,否則本課可能需要較長時間處理,詳情可參閱申請指引;

  5. 保安人員許可證申請程序. 凡為他人執行保安工作以賺取酬勞的人士,均須申領許可證。 所有申請必須遞交警務處處長(下稱「處長」)審批。 處長會考慮申請人是否適合擔任某一類的保安工作。 有刑事記錄的申請人,不一定會被視為不合適的人選,處長將按個別情況審核,但他們在獲發許可證前,必須符合委員會所訂的準則。 申請人若未能符合要求,處長可把有關申請轉交委員會審議。 處長有權訂定許可證條件。 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或由處長指定的較短期限。 許可證期滿後須續期。 許可證持有人須於 該證到期前三至六個月內,向處長申請續期。 「保安工作」及「保安裝置」之定義. 「保安工作」指下列任何活動─ (a) 護衞財產; (b) 護衞任何人或地方以防止或偵測罪行的發生; (c) 安裝、保養或修理保安裝置;

  6. 保安人員許可證. 1. 誰人須要申請保安人員許可證? 所有提供有酬保安服務的人均須持有有效的保安人員許可證。 根據《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任何沒有有效保安人員許可證的人為、答允為、自認是為或自認可為他人擔任保安工作,即屬違法。 2. 如何申請保安人員許可證? 申請人須向警務處處長(警務處牌照課)遞交申請表。 有關表格可在警務處牌照課、委員會和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 你亦可從委員會的網頁下載申請表-. http://www.sb.gov.hk/chi/links/sgsia/spp.html. 已填妥的申請表須以郵遞方式、親身交回或經由僱主遞交警務處牌照課。 申請許可證及許可證續期須繳付申請費用。

  7. 根據保安及護衛服務條例第460章,所有保安人員或大廈管理員,都必須領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保安人員許可證(藍證),才可以成為合資格保安員,擔任收取報酬的保安工作。因此,要想成為合資格的保安員,必須報讀保安員培訓課程,考獲QASRS保安證書取得

  8. 保安工作. 香港法例第460章《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 (“條例”) 授權保安及護衞服務業管理委員會 (“委員會”)簽發保安公司牌照。 而警務處處長 (“處長”) 則獲授權簽發保安人員許可證 (“許可證”)。 僱主及僱員均須遵守條例內容,任何人如違反條例規定,即屬犯罪。 僱主應注意的條例相關內容 (條例亦適用於業主立案法團) 除已經獲發保安公司牌照的公司外,任何人均不得提供、答允提供或自認正在提供任何人員為他人擔任有報酬的保安工作。 (條例第11 (1)條) 任何人均不得授權或要求並未持有有效許可證的人為他擔任有報酬的保安工作。 如住所佔用人僱用保安人員於該住所擔任保安工作者則不在此限。 (條例第12條)

  9. 本課程為有意從事保安工作人士而設,務求讓他們了解保安工作的基礎實務知識,提升學員的整體知識與工作能力水平,培養正面工作態度, 幫助學員奠定專業基礎,課程內容涵蓋十七個職能範疇。

  10. 2019年10月29日 · 按行業標準,執行設計、安裝、保養、維修或守護安全技術防範設施和保安裝置等保安技術服務任務; 對發生在執勤區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或治安災害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予以制止,及時報告警方和客戶單位,並保護案發現場,協助執法部門維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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