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例」) 在一九九五年通過,並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正式生效(個別條文除外)。 條例是亞洲區内最早全面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法例之一,源自法律改革委員會在一九九四年八月發表題爲「有關保障個人資料的法律改革」的報告書。

  2. 查閱資料要求表格. 致查閱資料要求者的重要通告. 請在填寫本表格前,細閱本表格的內容及註釋。 如本表格載有《個人資料( 私隱)條例》( 下稱「本條例」)的有關規定的摘要,該摘要只作參考之用。 關於法例的詳細及明確內容,請參閱本條例的條文。 本表格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 下稱「專員」) 根據本條例第67(1)條所指明的,其生效日期為2012 年10 月1 日。 如你不採用本表格來提出查閱資料要求(下稱「你的要求」) ,資料使用者可拒絕依從你的要求( 見本條例第20(3)(e) 條)。 請以中文或英文填寫本表格。 如你的要求不是以中文或英文作出,資料使用者可拒絕依從你的要求( 見本條例第20(3)(a) 條)。

  3. 概括來說,條例規管個人資料的收集和使用方式,並防止任何人因濫用個人資料而侵犯到他人的私隱。 根據香港現行之成文法及普通法,只有個人資料受到私隱條例的保障。 《香港人權法案》第14條 訂明 “ 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其名譽及信用,亦不得非法破壞。 ”但是,私隱條例並無涵蓋個人資料以外的所有私隱問題。 私隱條例訂明的六項保障資料原則. 任何人士或機構在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守條例 第4條 及 附表1 訂明的六項保障資料原則。 (註: 與該個人資料相關的個人稱為「 資料當事人 」,而不論是獨自還是聯同其他人共同控制該個人資料的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的人士或機構則稱為「 資料使用者 」。 第一項原則 ─ 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方式.

  4. 如何行使你在條例下的查閱個人資料權. 法律協助. 機構. 六項保障資料原則. 資料外洩事故通報.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 個人資料私隱管理系統. 專業研習班.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 開發及使用人工智能道德標準指引.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 內地《個人信息保護法》簡介. 快速連結: 專題網站: 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for Personal Data, Hong Kong.

  5. 2024年6月11日 · 根據個人資料 (私隱)條例提出查閱資料要求. 所需文件. 如你代表他人索取資料,請遞交資料當事人的授權信。 入境處或會要求你提供與資料當事人的關係證明文件影印本,例如結婚證書、出生證書等。 如有需要,入境處或會要求你提供額外資料和/或文件以處理你的申請。 所需文件可接受的檔案格式: 圖像類別:JPEG,PDF,GIF,PNG或TIF (RAW,LZW,JPEG,CCITT-G4) 檔案大小:每個檔案 5Mbytes 或以下. 申請費用. 因應索取資料而提供的文件影印本須收回影印成本,影印本每張按標準收費收取費用。 但如法例已訂有收費辦法或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已批准其他收費辦法,則按該辦法收費。 在領取要求索取的文件前,你將獲通知須繳交的費用。 繳費方法.

  6. 如何行使《個人資料 (私隱)條例》賦予你的查閱資料權利. 《個人資料 (私隱)條例》 (下稱“條例”)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生效,以保障市民的個人資料私隱權益。. 根據條例的規定,個人有權要求他人,例如某政府部門或某公司證實是否持有他或她的個人資料 ...

  7.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 條例》(條例),任何人均有權要求查閱已向本局提供的個人資料。 有關要求須透過查閱資料要求表格 (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發出的表格OPS003) 提出。

  8. Bilingual Mode: Show highlight for: Matched Keywords. Cross Reference (s) Source Note (s) Tick the provision (s) to be printed from TOC: Download. Version Date : 01/10/2022.

  9. 如欲查閱本署持有的個 人資料,申請者需要填妥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指定的表格。 查閱資料要求表格 如欲改正本署持有的個人資料,申請者可以書面或填寫夾附的申請表,提出 要求。

  10. 查詢電話: (852) 2824 6111. 與其他網站的連結. 有關本表格的資料: https://www.pcpd.org.hk /. 有關本處的一般資料: https://www.immd.gov.hk /. 個人資料 (私隱)條例-查閱資料要求表格.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