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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1月11日 · 在單位進行不法活動. 加強打擊濫用公屋. 香港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二 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通過以下一系列新措施以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和優化富戶政策」,確保善用公屋資源新政策在二 二三年十月一日起實施。 公屋租戶在入住公屋後,須每兩年申報已持續居於單位,並已遵守與居住情況相關的租約條款。 租戶亦須授權房委會可向有關政府部門及公/私營機構查核租戶資料。 拒絕申報或沒有在指定日期內申報的租戶,其公屋單位的租約可被終止。 曾在申請公屋時作出虛假陳述而被取消申請的公屋申請者,不得在五年內再次申請公屋; 曾作出虛假陳述、違反租約條款、觸犯「屋邨管理扣分制」等而被終止租約的前公屋租戶,由終止租約當日起計五年內禁止再申請公屋。 「善用公屋資源分組」

  2. 2023年10月17日 · 明報專訊為配合政府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及收緊富戶政策現時管理近3.3萬個出租單位的房屋協會亦加辣」,今年12月起採取多項打擊濫用公屋資源措施包括非經常持續居住單位逾3個月便被視為濫用因虛假陳述被終止租約的租戶和18歲或以上家庭成員5年內禁止申請公共房屋另明年4月會優化富戶政策適用範圍擴展至所有新租約租戶受影響租戶須每兩年申報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倘已買樓則須一個月內申報。 有立法會議員及公屋聯會均歡迎房協收緊措施,認為可更有效運用和合理分配公屋資源。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3. 2023年4月21日 · 公共房屋是珍貴的社會資源惟因應近期多宗備受爭議的濫用公屋事件加上數字反映房屋委員會在過去5年每年平均接獲逾6,000宗濫用公屋單位舉報惟每年查明屬實的不過200宗不但令公眾質疑房委會房屋協會懶懶閒」,懶捉違規戶其差強人意的執法成效更惹到申訴專員睇唔過眼」,怒轟兩房並宣布將展開主動調查以審研機構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工作否則公屋輪候時間難以縮減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22年6月13日 · 一世租公屋VS綠表買居屋 利弊逐個捉. 城中熱話 - 市道行情. 日期:2022年06月13日. 有網民最近在網上討論區開帖,透露本來居於市區公屋的家人,正考慮放棄現居的公屋單位,換取綠表抽新居屋或購買二手居屋。 該話題引發網民討論,有人認為難得揻甩「公屋仔」的貶稱,又可以用約五折的價錢自置居所,實在值得考慮。 不過,亦有人認為買樓會令家庭負擔增加、犠牲便宜租金,更可能要承擔未來加息及樓價向下的風險,建議帖主游說家人繼續居於現址。 兩派意見各有各道理,不過如果作為公屋住戶,想買樓自住亦無可厚非。

  6. 2023年6月18日 · 打擊濫用公屋個案刻不容緩。 (李志湧攝) 房屋署接獲不少有關濫用公屋的舉報,不過舉報雖多,查明屬實卻屬少數。 房署於2019至2022年共接獲約1.9萬宗濫用公屋的舉報當中有具體資料可作調查的個案不足一半僅約8,200宗而最後查明屬實的個案更只有約600宗佔舉報個案約3%。 公屋平均輪候時間為5.3年,距離政府3年上樓承諾遙遙無期;至3月底,約有23.03萬宗輪候公屋申請,打擊濫用公屋個案刻不容緩。 房署指出,丟空單位、分租或轉租單位、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以及虛報物業、入息、資產等均屬濫用公屋。 在2021/22年度,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收回的單位超過1,300個;在2022年4月至今年2月,因上述原因收回的單位則增至約1,900個。

  7. 2022年3月21日 · 本港公共屋邨不時爆出鼠患問題近日本報接獲市民投訴指其剛購置的公屋單位竟出現一隻10吋長巨鼠疑為屋邨環境惡劣引致惟他致電房屋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求助均不得要領直指租戶與租置戶待遇差天共地部門之間互相推卸責任對租置戶不公。 有議員指部門應以衞生風險的角度出發,改善有關情況。 「我間屋裝修完冇耐,日光日白出現隻大老鼠,打畀房署竟然叫我哋自己搞掂! 」去年底以綠表購入深水埗李鄭屋邨道德樓一單位的陳先生,最近完成裝修正式入住,滿心期待入住自置居所的喜悅,卻被一隻10吋長老鼠打沉。 陳指巨鼠入屋後不怕人且到處破壞,早前一家人合力「捉鼠」時,期間他差點被老鼠咬中。

  8. 2023年11月27日 · 分三個階段實施的十項措施分為兩大方向包括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措施由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適用於房協轄下所有出租屋邨) 優化「富戶政策」(由2024年4月1日起生效) (1)縮短丟空單位限期. 房協轄下出租屋邨的租戶若丟空或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會被視為濫用公屋。 由12月1日起,非經常持續居住的定義將修訂為3個月。 (2)縮短至暫住期. 因為未能符合「轉換戶主政策」或在「富戶政策」下須遷出單位的租戶,若有暫時住屋需要,可向房協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 在新措施下,暫居期上限將由現時12個月縮短至4個月。 暫居期間房協亦不會重新評估其資格。 (3)違規者5年內禁止申請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