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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取消強積金對沖?
政府已完成草擬取消「對沖」安排的條例草案嗎?
積金局如何處理投訴?
強積金制度是什麼?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並不適用於現時不受強積金制度或其他法定退休計劃涵蓋的僱員(包括外籍及本地家庭傭工,以及不足18歲或年滿65歲或以上的僱員),他們的遣散費/長服金(如適用)會繼續按照現行《僱傭條例》規定,以終止僱傭前的最後一個月的全月工資或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相關法例.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 (PDF)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PDF)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專題網站 (www.op.labour.gov.hk/) 這個一站式網上平台提供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資料及簡易的圖像和範例,協助僱主、僱員及公眾了解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及相關的配套措施。
2023年4月28日 · 我現在宣布,我已作出決定,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會在2025年5月1日生效。 配合取消「對沖」,政府會構建及推行「政府資助計劃」,向僱主提供為期25年、總額超過330億元的資助,分擔僱主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支出,協助企業適應政策轉變。
立法會於2022年6月通過法例,落實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以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安排。政府已宣布將於2025年5月1日實施取消「對沖」安排。
「對沖」安排將由《 條例草案》通過後的指定日期起取消(轉制日)。 此後,僱主不可再使用其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由轉制日起的受僱期內( 轉制後僱傭期)根據《僱傭條例》所享有的遣散費/ 長服金( 遣散費/長服金轉制後部分) 。 6. 取消「對沖」不具追溯力。 僱主可繼續使用其強積金供款(不論是在轉制日前、當日或之後作出的供款及不論是強制性或自願性供款)所累積的累算權益,「對沖」僱員在轉制日前的受僱期( 轉制前僱傭期)的遣散費/長服金(遣散費/長服金轉制前部分)。 此「豁免」安排有助減低在轉制日前引發大規模裁員潮的風險。 否則,有些僱主可能會在轉制日前解僱僱員(特別是服務年資較長的僱員),以趕及使用其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長服金。
2022年6月9日 · *******************************.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歡迎立法會今日(六月九日)三讀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形容這是加強僱員退休保障的重要里程碑,並感謝勞資雙方多年來就取消「對沖」安排為謀求共識付出的努力。 她亦感謝勞工及福利局和勞工處同事以鍥而不捨的精神解決這「老、大、難」的問題。 林鄭月娥說:「香港人口持續急速老化,退休保障問題迫在眉睫。 我早在擔任政務司司長兼扶貧委員會主席期間,便倡議要強化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作為香港退休保障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社會必須認真處理制度下的『對沖』安排。
2022年6月9日 · 2022年6月9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歡迎立法會三讀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形容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對沖」是加強僱員退休保障的重要里程碑。 政府預計取消「對沖」安排2025年實施。 根據1995年通過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可以使用其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在指定情況下須負擔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開支,惟此舉無疑削弱強積金對僱員特別是基層勞工的退休保障。 隨着強積金計劃運作多年,「對沖」金額日益增加,勞工界提出應盡早取消「對沖」,商界則擔心取消「對沖」將加重僱主負擔和影響營商環境。 林鄭月娥表示,她早在擔任政務司司長兼扶貧委員會主席期間便倡議社會必須認真處理制度下的「對沖」安排。
2022年1月26日 · 我們會於立法會通過相關條例草案後,以及「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時,實施取消「對沖」安排。 目前預期「積金易」平台最早將於二 二五年全面運作。 (三)自政府宣布取消「對沖」安排的政策方向後,勞工及福利局/勞工處已會見主要商會、僱主機構、勞工團體等解說優化建議。 我們曾分別於二 一八年十月和十一月向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及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進行簡報,並於二 二一年四月提供取消「對沖」安排的進一步詳情。 在二 二一年十月公布優化政府資助計劃後,我們曾與持份者,包括勞顧會、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僱主機構、勞工團體及政黨會面進行解說,加深他們對優化資助計劃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