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其他人也問了

  2.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是屬於任意登記由當事人自由決定是否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所有權登記如果没有辦理所有權登記也無損其私有之合法性。 建物權屬採事實認定. 建物是原始取得,不以地政機關登記為必要: 自己出資起造之建築物於房屋建造足以避風兩而可達經濟上使用目的時即原始取得所有權不以登記為要件與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者有別縱使不經登記亦不在民法第758條所謂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之列。 起造人非當然之所有權人: 房屋之建造係以真正出資者為該建築物之所有權人,與該房屋行政名義上起造之人無關。 如果當事人就大樓之興建,如未依約出資,是無法取得建物專用與共用部分之所有權的。 最明顯的例子,如信託財產,起造人為受託人,其實真正所有權人為委託人,受託人辦理產權登記後,還是要歸還給委託人。

  3. 如何辦理建物權狀申請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範例 | 蘇代書事務所. 依目前法規條例的房屋登記申請順序是: 1.建築執照 2.使用執照 3.建物 (房屋)所有權狀 4.建物登記謄本. 民國57年6月6日前建管前蓋的房屋應該有房屋稅繳款書或水費電費繳納證明或曾於該建物設籍之戶籍謄本或門牌編釘證明.... 如果以前曾經繳過房屋稅,而目前因未達起徵點不用課征而免繳納房屋稅(房屋現值會折舊),請至稅捐處申請”房屋稅籍證明”並註明”起課年期”,再至地政事務所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 只要有以上其中一項文件,要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是很簡單的。 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需附資料及程序: (需做二件申請案件) 【第一件】 1.建物測量申請書一份(地政事務所提供)

  4. 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申請須知 說明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係指新建或舊有合法建築改良物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建物權利人檢齊有關證明文件向地政事務所申 辦所有權登記經審核相符並公告15天期滿無人異議後所為之登記

  5.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建物權利人為確定產權提出申請登記使其建物具有物權效力申請對象建物權利人. 申辦項目名稱:『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1.登記申請書. 2.建物測量成果圖. 3.協議書或切結書. (一)依使用執照無法認定申請人之權利範圍及位置者,檢具全體起造人分配協議書。 (二)區分建物所有權人應於申請書適當欄記明基地權利種類及其範圍。 4.登記原因證明文件.

  6. 實施建築管理前沒有使用執照之建物如何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又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如何判斷是否為實施建築管理之建物?. 一、. 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之建物無使用執照者應提出主管建築機關或鄉公所之證明文件或實施 ...

  7. 2020年10月7日 · 地政小學Bar3分鐘認識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合法房屋一定要辦產權登記嗎(任意登記制) 樂樂 房屋究竟是屬於建管前還是建管後 如何判斷樂樂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如何申請

    • 3 分鐘
    • 4.5K
    • 新北地政局
  8. ()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前應先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俟測量完竣核發建物測量成果圖後再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日以後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物倘係檢附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及簽證之建物標示圖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依土地登記規則第78條但書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2-3條規定免再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應備文件請參考 臺北市民e點通查詢 ,相關法令參照 土地登記規則第79條 及有關函釋辦理。 二、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申辦程序. 區分所有建物專有部分及共有部分之闡釋. (一)何謂區分所有建物之「專有部分」? 按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 規定:「……專有部分︰指公寓大廈之一部分,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