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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何申請離婚?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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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怎樣申請離婚. 在離婚程序中尋求法律諮詢和支援,對你會有幫助。 你可從以下文章了解如何申請法律援助、尋求法律諮詢和聘請代表律師等事宜。 如何尋求法律諮詢及支援. 在分居或離婚過程中,若與配偶在協調子女照顧或探視事宜上出現困難,可向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的社工尋求協助。 共享親職支援中心. 政府提供的相關支援. 原本租住公屋的夫婦,辦完離婚訴訟後應就住屋安排接洽房屋署。 房屋署會視乎雙方的財政、子女管養權和個別情況,將公屋撥歸其中一方或為雙方編配各自的公屋單位。 公屋住戶離婚後的住屋安排. 政府亦會為來自單親家庭或破碎家庭的兒童提供教育援助。 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 本頁內容對你有幫助嗎? 修訂日期:2023年9月. 公屋申請表 [HD30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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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離婚案的司法管轄權. 如屬下列情況,法院對根據婚姻訴訟條例進行的離婚法律程序具有司法管轄權─. (a) 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以香港為居籍;. (b) 在緊接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之前的整段3年期間內,婚姻的任何一方慣常居於香港;或. (c) 在 ...

    • 提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提出離婚呈請時,閣下需要填寫:表格 2。離婚呈請書 (根據你的情況或離婚理由而需要填寫的表格)表格 2B。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 (如適用)
    • 將呈請書送交我的配偶。法律訴訟現已開始,閣下是案件的「呈請人」,而閣下的配偶是「答辯人」。閣下在提交呈請書後,必須安排將一份呈請書蓋印副本(有法庭蓋印的副本)由專人或以郵遞方式送達訴訟的其他各方。
    • 訂定法庭聆訊日期。在送達呈請書後,閣下須使用在家事法庭登記處取得的申請表格,向司法常務官申請有關指示,以便排期聆訊。閣下的呈請或共同申請將按以下類別排期聆訊:
    • 暫准判令。特別程序案件表。如閣下已提出離婚呈請,但答辯人沒有向法庭提交答辯書,閣下的呈請將被編入特別程序案件表內。共同申請亦歸入特別程序案件表內。司法常務官作出審訊指示後,會考慮閣下提供的證據。
    • 提交離婚呈請書 (如屬單方面申請離婚) 或共同申請書 (如屬共同申請離婚)單方面申請離婚。所需文件:申請離婚的一方須填寫一份離婚呈請書 (表格2) 及其它相關文件,例如: 子女安排的陳述書 (表格2B)、財務報表(表格 E)、訴訟程序通知書 (表格 3) 及文件送達認收書 (表格 4),連同結婚證書正本(或核證副本),送交至香港家事法庭。
    • 將離婚呈請書送交至配偶。如是單方面申請離婚,呈請人必須將一份經法庭蓋印的離婚呈請書副本以面交 (必須透過第三者) 或以郵寄方式送達答辯人(即是呈請人的配偶)。
    • 訂定法庭聆訊日期。呈請人須向司法常務官申請指示,把案件排期聆訊。法庭必須確定呈請書已經送達答辯人,案件才可以排期聆訊。以下兩種情況均可證明呈請書已經送達答辯人:(一)答辯人已把填妥的表格4交回法庭。
    • 暫准離婚令。特別程序案件表:如答辯人沒有向法庭提交答辯書,該離婚呈請便會被編入特別程序案件表。而共同申請離婚的案件,亦會同樣被編入此案件表內。法庭發出審訊指示後,便會考慮呈請人所提交的證據。
  4. 在離婚前,談好離婚的條件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事先了解申請離婚條件怎麼談、構成離婚要件有哪些,知曉自己權益基礎,避免衍生後續爭議。 以下讓律師教您離婚10大要件,並告訴您協議離婚、調解離婚以及裁判離婚這三種離婚方式該怎麼進行吧!

  5. 如何申請離婚?. (連同有關程序的簡介). 閣下提交相關文件和出席家事法庭之聆訊前,應先諮詢律師。. 整個離婚程序大致上需要經過下列階段:. (第一階段) 提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 (第二階段) 將呈請書送交我的配偶. (第三階段) 訂定法庭 ...

  6. 夫婦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才可經由香港法庭處理有關離婚的申請或呈請: 向法庭提出呈請或申請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是 以香港為居籍 ; 向法庭提出呈請或申請當日之前三年內,婚姻的任何一方慣常居於香港;或. 向法庭提出呈請或申請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與香港有「密切聯繫」。 是否與香港有「密切聯繫」,將視乎每個個案之情況而定,例如在提出離婚前雙方經已在香港居住了多久、打算居留多久、是否在香港工作,和他們有否在本地取得任何財產或租賃物業。 c. 結婚多久才可辦理離婚? ─ 「一年規則」 根據《 婚姻訴訟條例 》 ( 第179章 ) 第12條 ,在一般情況下,如雙方結婚未滿一年,不得向本港法庭提出離婚呈請。 但如有下列兩種例外情況,則上述限制未必適用: 離婚申請人或呈請人面對極度困苦的情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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