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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2月21日 · 明報專訊追蹤接觸程式去年疫情蔓延時早已有多國陸續推出引起熾熱討論和爭議香港政府官員大概睡了一年今年突告如夢初醒,「安心出行儼如抗疫神器沒多細想便倉卒推行規定大家到訪某些食肆及高風險場所時使用惹來猜疑。 此情此境,險些令人以為時光倒流。

    • 陰謀論和「強調個人自由至上」
    • 四分之一「質疑者」用過「安心出行」
    • 政府不應將困難簡化為意識形態之爭
    • 要恢復社會信任 非單靠一方之力

    調查發現,不使用「安心出行」的受訪者中,最多人提到的兩個原因是「擔心個人私隱外泄」和「不信任政府」。儘管政府已經明確表示「安心出行」記錄的個人信息不會備存在任何政府或其他系統,並會於一段時間後自動刪除,但仍然有47.9%受訪市民認為政府可能會將「安心出行」記錄的個人信息用於同防疫無關的方面。與此同時,也有超過四成(41.9%)受訪市民認為,要求使用「安心出行」剝奪了市民的基本人權和自由。 此兩種觀點,前者是一種陰謀論的視角,後者則從個人自由出發,在香港這樣先進且有很高教育水平的城市,如此高比例的市民懷疑和抗拒政府採用科技手段協助抗疫,令人訝異。 一般而言,陰謀論和強調個人自由至上,往往是落後社群對待新生事物的認知方式,這顯然與香港作為先進城市的地位不相符合。作為認知形態,陰謀論和個人自由至上...

    中大亞太所的調查發現,在認同陰謀論的受訪者中,曾經使用過「安心出行」的比例為25.4%,而強調個人自由的受訪者曾經用過的比例也有22.9%,也就是說,在認同陰謀論和強調個人自由的受訪者中,仍然有四分之一左右的受訪者用過「安心出行」。這說明即使有接近一半的受訪者對「安心出行」持懷疑態度,但其中也有一部分,在疫情面前,還是表現出對社會整體利益的尊重和合作(見圖)。

    回應特首的看法,社會意見多元可能增加了抗疫的雜音,但也要相信香港市民在面對個人自由和社會利益方面的取捨能力,雖然有相當部分市民不信任政府,但他們當中也有不少作出配合,而使用了「安心出行」。要更好地鼓勵這些尊重社會整體利益的合作行為,就不應將抗疫過程中的困難簡化為意識形態之爭。針鋒相對只會加深意識形態之爭,贏回政府的信任要靠更有力的說服方式。 中大亞太所的調查還發現,超過一半(55.5%)受訪市民認為「安心出行」對控制疫情沒有幫助。政府可否透過更多數據向市民展示,使用「安心出行」相對傳統流行病學追蹤調查,能更有效控制疫情擴散與傳播呢?

    「安心出行」為何困難?社會信任薄弱無疑乃關鍵所在。法國學者阿蘭.佩雷菲特(Alain Peyrefitte)在《信任社會》(La société de confiance)一書中提出了重要觀點:肉眼不能見的社會信任,其實是歐洲走向現代化、獲得突出發展的重中之重,其作用比資本、勞動及自然資源還要吃重,社會信任高,不但經濟能發展,人與人相處亦充滿喜悅和諧,反之則不然。 放在香港當前的最大挑戰,除了抗疫,還有如何恢復社會信任,兩者其實都非單靠一人一方之力能有成效,值得大家深思。 作者郭樺、黃子為是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副研究員,鄭宏泰是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副所長(執行)

  2. 2021年5月12日 · 陪審團人數一般需要單數,以防出現相同人數裁決比數,但法庭有時也會容許陪審團人數不單數,多數原因審訊期間有一名陪審員突然因事退出,而當時案件臨近尾聲,在控辯雙方同意下,法官亦會維持至6人。

  3. 2021年7月16日 · 法庭處理的案件當中有不少均涉及不同的專業範疇實際上法官不能只依靠人生經驗及常識以及證人提供的事實證據作出裁決專家證人正正就是在這些案件中為法庭提供協助審訊中有什麼常見的專家證人當專家證人有什麼資格專業人士如醫生法醫及測量師等都是法庭常見專家證人另一類在市民眼中並非專業人士的人如金融市場專家中國習俗專家大學教授或學者亦是常見的專家證人。 以上的專家證人明顯在其領域有專門知識,而有成為專家證人的資格。 不過,原來亦有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專家」,亦可以出庭成為專家證人。 近年在反修例案件中,不少警員也在不同範疇充當專家證人,如網上術語專家證人、Telegram專家,以及在影像法證分析(主要是協助法庭在呈堂影片中認人)方面提供意見。

  4. 2021年7月9日 · 2021年7月9日星期五. 法律Q&A|被告「表證成立」是否代表定罪可能性很大? (14:00) 圖2之1 - 刑事案件程序流程(司法機構網頁截圖) 《港區國安法》首案 唐英傑 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3罪3名指定法官今日9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須就全部控罪答辯( 相關報道: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等3罪表證成立 )。 「 表證成立 」與「罪名成立」有什麼分別? 被裁定「表證成立」是否意味被定罪可能性很大? 明報電子平台組採訪法律界人士,整理了以下資料。 問:「表證成立」是什麼? 與「罪名成立」有什麼分別? 答:一般只會在刑事案中出現,法官聽取控方證供後,辯方可申請被告「毋須答辯」,簡單來說是認為控方提出的證供不夠以定罪,根本不用就定罪答辯。

  5. 2022年7月28日 · 不過這看似簡單的概念定義要操作起來卻並不容易。 首先一些地方的法例中,對假新聞的定義會用上「誤導」(misleading)一詞,但一旦把所謂誤導信息都視為假新聞,判斷就難免帶有主觀成分;同時,一則信息的發放背後涉及什麼意圖,就更難客觀地證明。 因此,民主國家大都不會訂立假新聞法;至於常常被提到的法國和德國,亦會把要管制的信息範圍定得非常窄,而且法例管制對象也只限於網絡平台,這令法例可以較為穩當地操作。 不過本文不是要討論立法的問題。 回到一個經驗研究的題目,撇除學界提出的定義,究竟一般市民會把什麼視為假新聞? 有什麼因素會影響市民對一則信息屬不屬於虛假資訊的判斷?

  6. 2021年11月21日 · 即時港聞. 2021年11月21日星期日. 警觀塘犁庭掃穴 男子使用假安心出行被捕 (23:53) 圖1之1 - 探員帶走涉嫌使用假安心出行的男子。 (警方圖片) 觀塘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探員今晚21日於觀塘區展開代號犁庭掃穴的反罪惡行動巡查區內多間娛樂場所。 行動中,探員於開源道68號一間遊戲機中心,拘捕一名35歲姓葉男子,懷疑使用虛假的「安心出行」應用程式,涉嫌使用虛假文書被捕。 他同時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案件交由觀塘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跟進。 上 / 下一篇新聞. 明報報料熱線﹕ 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