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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請注意,如牌照申請人欲於有關期間(例如: 資格考試成績單日期起計的12個月內 或 牌照失效當日起計的24個月內可獲豁免學歷及資格考試條件) 的最後幾天才提出申請,則監管局建議申請人於本局辦事處以易辦事 (EPS) 繳付有關費用,因為不論 因任何 ...
消費者教育網站「精明委託地產代理」. Consumer education website “Be smart in appointing estate agents”. 監管局網站服務暫停. 因進行系統升級工程,監管局網站及所有電子服務將於2024年11月06日(星期三)晚上8時至 2024年11月07日(星期四)早上7時暫時停止。. 不便之處 ...
通告編號02-05 (CR) 已經清楚提醒地產代理, 如刊登未經業主指示的價格, 便屬違反以上第9 (3) 條的規定。. 即使刊登了業主指示的價格, 但在同一廣告內列出其他未經業主指示或同意的價格, 不論是以「 可試價」、「 建議還價」、「 成交價」, 或以任何名目 ...
內的每平方呎 /每平方米售價。根據《一手住宅物業銷售 條例》(第621章)(下稱「條例」),賣方只可以實用面積 表達住宅物業的面積和每平方呎及平方米的售價。就住宅物業 而言,實用面積指該住宅物業的樓面面積,包括在構成該物業
價目表. 自2009 年12 月1 日起,樓花發展商發出的價目表均依照商會指引的要求載有以單位的「實用面積」及「建築面積」計算的每平方呎或平方米的價格。 從業員須將上述價格告知準買家。 《 地產代理常規( 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常 規規例》)第9(3)條規定,持牌地產代理不得就其以持牌地產代理身分代理的住宅物業,安排或准許以有別於有關的客戶所指示的價格或租金或條款宣傳該住宅物業。 當從業員得到由發展商提供關於可供出售單位資料及單位價目表時,須向準買家提供該等資料,或提醒準買家在簽訂任何買賣協議之前( 包括物業出售及購置合約、臨時買賣協議、 售樓意向書等), 可在售樓處取得該等資料。 從業員須留意,如果他們以有別於發展商所指示的價格宣傳有關物業,將會違反《常規規例》第9(3) 條。
地產代理公司不得與競爭對手訂立協議,就價格 或其他商業策略事宜(例如佣金率、折扣、回贈 及其他優惠)合作而不互相競爭。
物業用途. 你應向地產代理或業主查明物業有關單位的許可用途。. 此外,參考以下資料,以資確認: 地段的用途限制應在有關的政府土地契約中列明; 分層單位的用途限制,在入伙紙及大廈公契中列明。. 物業用途必須符合入伙紙及大廈公契之規定,例如,入伙紙指定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