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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4月14日 · 拔萃女書院前通識科老師楊子俊於2019在一場反修例示威中遭子彈射爆右眼事隔近3年他正式被起訴2項非法集結罪案件今14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21日答辯及作審前覆核並預留10月5日至12日作審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 被告獲准以10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3次。 被告楊子俊 (31歲,報稱商人),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分別在金鐘夏慤道和添華道交界、香港政府總部外,及在夏慤道、添華道及紅棉路交界、中國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案件編號:ESCC 564/2022.

  2. 2022年8月15日 · 於2019年612衝突中被催淚彈射中右眼的拔萃女書院前通識科老師楊子俊早前被控非法集結兩罪。 楊今 (15日)在東區法院認罪案情指他曾向警方防線搬鐵馬。 裁判官判刑時指,就楊在求情信中指早年的示威大致和平,案發時作錯誤的決定,但裁判官指其說法不合理,又指任何人受傷都令人遺憾,但不接納此作為減刑理由,最終判他監禁9個月。 被告楊子俊 (31歲,報稱商人),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分別在金鐘夏慤道和添華道交界、香港政府總部外,及在夏慤道、添華道及紅棉路交界、中國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被告楊子俊今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被判囚9個月。 (資料圖片) 為減輕學校輿論壓力 主動辭去原有教職. 辯方今求情指,被告在案中只是參加者,而他被射傷右眼,已屬失明,右眼留下殘影。

  3. 2022年8月15日 · 【獨媒報導】 前拔萃女書院通識科教師楊子俊於2019年6.12衝突中被警方子彈擊中右眼受傷致視力受損。 事隔近3年,他被起訴兩項非法集結罪,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他上庭前向記者表示,今天將會承認控罪,自言此刻已盡最大努力、問心無愧,又稱會盡量在經歷中學習:「或許監禁是一種另類的學習,讓我體會人生的另一面。 對於事隔三年再被起訴,楊子俊直言「有啲難接受」。 他提到自己在過去三年已重新開展生活和開設出版社,逐漸有「僥倖心態」,現在才被起訴對人生規劃當然有打擊,但慶幸一路上遇到不少人願意幫忙,相信問題會終得解決。 自言比社運案年輕人幸運 稱只能盡量在經歷中學習. 對於認罪後很大機會需即時還押,楊子俊自言有心理準備,但仍對將失去自由仍感到沉重和擔憂,因不知道在囚生活將是如何。

  4. 2022年4月15日 · 香港2019年反修例運動中遭警方射傷右眼的拔萃女書院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暴動罪成功踢保近3年後國家安全教育日前夕突然再被警方以非法集結罪上門拘捕並即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獲押後至7月21日楊子俊獲准以10萬元保釋外出候訊。...

  5. 2022年8月15日 · 前拔萃女書院通識教師楊子俊於2019年612衝突中右眼被槍傷事隔將近3年後楊被落案控告2項非法集結罪指他連同其他人一起移動鐵馬堵路及曾舉起雨傘指向警方他今14日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罪被判監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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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2年8月15日 · 被告楊子俊32歲出版人),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夏愨道和添華道交界香港政府總部外以及在夏愨道添華道及紅棉路交界中國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辯方求情指被告任通識科老師時深受學生歡迎及同事欣賞獲多名師生及家長撰寫求情信。 被告案發後3年來飽受被起底,家人受電話滋擾等,右眼更失明,最後為了避免任教的學校遭受輿論壓力而辭職。 被告雖面對種種打擊,但仍依然沒有離港,選擇開設出版社貢獻社會,包括在1個月內出版了1本有關烏克蘭照片集,更將40萬元版稅全數捐贈予當地難民。 裁判官聽畢求情指,被告於案發日從早上逗留至下午,參與時間長,目擊事件惡化,認為被告若要離開,一定有路可走。 裁判官判刑指,案件涉及公害,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7. 2022年7月24日 · 楊子俊是出版社山道文化負責人早前接獲貿發局通知遭取消參展書展資格之後他擬於灣仔商場舉辦香港人書展」,但開幕前被業主質疑違反租約最終取消實體活動改為網上舉行爆眼教師楊子俊事隔3年被控非法集結 准10萬元保釋. 反修例示威. 2019年6月12日反修例示威中被子彈射傷右眼的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被控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他昨日(23日)在Facebook透露,將於下月中的聆訊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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