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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香港,比特幣和加密貨幣被視為虛擬商品而非法定貨幣,其交易受到法律保障

      • 在香港,比特幣和加密貨幣被視為虛擬商品而非法定貨幣,其交易受到法律保障。 根據現行法規,持有、買賣和交易比特幣及其他加密貨幣均不受限制。 但需要注意的是,作為虛擬商品,比特幣不具備法償性,不能用於支付或清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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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3年5月2日 · 根據由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投委會負責管理的網站錢家有道所述加密貨幣在香港被視作虛擬商品強調並非法定貨幣並且不具備成為支付媒介或電子貨幣的條件作為一種虛擬商品加密貨幣在香港可以合法地買賣及交易。 證監會在 2017 曾發表聲明,針對首次代幣發行(ICO)並指出若類型加密貨幣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的「證券」,就應當受香港證券法例所規管。 意味著若交易所提供的是加密貨幣「證券」買賣,就必須持有相關牌照。 以上的監管只針對首次代幣發行。 一般的加密貨幣買賣,在香港暫時不受此例規管。 即將推出的香港加密貨幣牌照制度. 上年12月 7 日,立法會三讀通過《2022 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訂立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監管制度,並訂於今年 6 月 1 日生效。

  3. 當時比特幣及其他加密貨幣在香港僅被視作虛擬商品」, 任何人或機構都可以自由地交易只有消委會曾在2014年警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風險高」。 直到2017年,因應多個 首次代幣發行(ICO) 在香港進行,金管局卒之出手,成為首個介入加密貨幣買賣的政府部門,發聲明指任何人如買賣加密貨幣,只要有關加密貨幣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中的「證券」及「期貨」定義,交易活動都受證監會規管,而提供加密貨幣「證券」及「期貨」機構須領有牌照。 不過, 由於一般買賣加密貨幣並未符合相關定義,而金管局的介入措施只針對加密貨幣證券及期貨,故對香港一般投資者影響微乎其微 。 及後,港府開始推進為加密貨幣監管立法,先在2019年推出自願性參與監管試驗計劃。

  4. 在過去幾年加密貨幣在香港各個金融監管部門來說是個三不管地帶例如 金融管理局 (HKMA) 曾表示比特幣在內的加密貨幣皆為虛擬商品不是法定貨幣或是支付工具故不在他們的業務範疇內其他單位過去也都說加密貨幣不在他們的管轄範圍不過到2017年就有不同的態度了, 證監會 (SFC) 開始有了監管要求,某些加密貨幣交易活動符合 『證券與期貨條例』 中的“證券”與“期貨合約”這兩個定義.但僅有少數加密貨幣符合這兩個定義中的其中一個,故證監會只要求那些涉及實際證券和加密貨幣相關活動的中介機構..

  5. 2023年9月20日 · 雖然許多全球知名的加密貨幣交易所都起源於香港但大部分平台並沒有獲得香港證監會頒發的虛擬貨幣牌照甚至出現一些聲稱是香港交易所的詐騙平台需要特別小心1.香港虛擬貨幣交易所牌照制度生效現有交易所將有1年寬限期. 自2022年開始,香港已下定決心與新加坡、倫敦、紐約等城市爭奪全球加密金融中心和虛擬資產中心地位。 計劃將加密貨幣的零售交易合法化,並開始逐步實施。 為了監管虛擬貨幣交易所,港府於2022年7月6日推出《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修訂)條例草案》,加強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並將訂立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 任何未獲香港政府發牌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牌照」將不被允許在香港進行交易活動。

  6. 香港正式就VASP發牌監管虛擬貨幣幣安等交易所是否合法? - 每日幣研. 2024年5月. 政府表示31日為「限期」 眾多交易所突撤回申靖. 2024年4月. Bybit 香港限制功能 申請交易所牌照仍未獲批. 2023年9月. 香港證監公佈4家正申請牌照的交易所. 2023年8月起. HashKey及OSL已「牌照升級」 可向散戶提供服務. 2023年6月1日. 香港發牌制度正式實行. 現有交易所將有1年寬限期. 2023年5月. 香港政府完成咨詢 料接受散戶投資. 2023年4月. 香港將舉行「幣圈友善會議」 眾安銀行 ZA bank 將提供加密貨幣出金. 2023年3月. 香港財庫局表示將於2024年. 提出對穩定幣的監管制度. 2023年2月20日.

  7. 條例並非針對投資加密貨幣的個人或團體即使條例生效之後買賣或持有加密貨幣料並不算違法目前只有兩間交易所持有香港證監會發出與虛擬資產相關牌照即第1類 (證券交易) 和第7類 (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 牌照,分別是「OSL Digital Securities」及「HashKey Brokerage Services」,而因應政府要求,目前的服務對象僅限 專業投資者 , 其他交易平台如 Binance、Bybit及FTX 等因都未持有牌照,到時有可能面臨違規風險。 至於一些場外交易所 (OTC),由於提供的服務不涉及託管客戶資產,因此按目前的條文理解,應不會受發牌制度規管。

  8. 在過去幾年加密貨幣在香港各個金融監管部門來說是個三不管地帶例如金融管理局(HKMA) 曾表示比特幣在內的加密貨幣皆為虛擬商品不是法定貨幣或是支付工具故不在他們的業務範疇內其他單位過去也都說加密貨幣不在他們的管轄範圍不過到2017年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