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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月8日 ·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今 (8日)刊憲公布兩份操守守則即日生效包括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操守守則》。 為幫助業界有效依循守則,該局同時發出《良好作業指南》,供業界作參考。 第一份關於處理投訴的操守守則,向業界提供了相關指引,包括投訴程序、制度、委任負責人監察投訴的處理等。 而第二份關於控制物業管理業務的操守守則,提供了包括設立有效控制業務的機制及建立管理團隊架構等指引。 物監局指出,制訂上述《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時,已諮詢物管業界、業主組織、廉政公署及消費者委員會的意見。 該局強調指,處理有關投訴持牌人的調查工作時,持牌人不會僅因違反《操守守則》的條文而招致任何法律責任。

  2. 2022年11月24日 · 香港時間. 2022年11月24日 (四) Tweet.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以下簡稱物監局最近與廉政公署合作推出物業管理防貪警示》,主力針對4類投訴最多的反貪防貪範疇問題即採購財務管理處理投訴及人力資源管理是繼去年7月向物管業界發出防止貪污事宜操守守則後的進一步加強防貪行動筆者作為物監局前副主席對此大力支持。 毫無疑問,自物監局推動業界經營者領牌和執行管理的高級人員盡快領取管理人的牌照,執行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之後,再加上廉署協助推動反貪防貪,物管業的經營和服務持續在正確軌道上運行。 一如當局的介紹,今年1月至9月共接獲307宗涉及樓宇管理的投訴個案,比去年同期384宗下降近兩成,改善了業界的誠信服務,保障了住戶的合法合理權益。

  3. 2023年5月5日 · 法例訂明物監局透過發牌制度規管物業管理服務推動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行事持正以及提升物業管理業專業地位但隨着消委會調查發現物管公司存在許多問題反映僅是發牌並未足夠物監局必須進一步提升職能作出更多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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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1年8月1日 ·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表示直至今年7月底監管局共發出超過3,700個物業管理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牌照物管人牌照當中約56%為正式牌照其餘則屬臨時牌照主席謝偉銓表示發牌制度的落實工作持續進行物管公司及從業員宜配合發牌制度實施及早取得牌照提升競爭力過渡期內能符合指明物業管理工作經驗但並無相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物管人可申請臨時牌照。 臨時牌照持有人於牌照有效期內成功修畢「監管局指明課程」(指明課程),則可在毋須符合相關學歷/專業資格準則的情況下,申領正式牌照。 指明課程自去年10月開辦至今已推出40多班課程,有超過1,400名學員修讀,當中不少隨即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6. 2023年8月1日 · 物業管理業3年發牌制度過渡期已完結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今早(8月1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當局已發出逾740個公司牌照認為不會有公司因未領牌而未能提供服務因為本港所有已知並須領牌照的物管公司已遞交申請及獲發牌照

  7. 2022年3月18日 · 香港時間. 2022年03月18日 (五) 22:09. Tweet. 物業管理公司須申領牌照才可提供物管服務物管業發牌制度自前年8月1日實施起至今 (18日)已步入500天倒數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已發出6,400多個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佔61%臨時物管人牌照佔39%。 申領物管人牌照情況積極, 而物管公司方面,目前已有超過100間物管公司遞交牌照申請,而超過50間已成功獲發牌照。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呼籲,尚未申領牌照的物管公司,把握時間採用監管局為個別物管公司提供的領牌專屬服務,開展牌照申領,使相關牌照申請工作可有序分流進行,以避免於短時間內要處理大量牌照申請而可能引致延誤申請的風險。

  8. 2022年2月7日 ·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謝偉銓今日 (7日)發表網誌指物管業發牌制度自2020年8月實施約一年半以來監管局已發出超過6千多個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約佔60%而臨時物管人牌照約佔40%而3年過渡期已過一半呼籲業界盡快申領牌照以免影響服務運作。 謝的網誌提到,發牌制度下的過渡期於2023年7月底完結。 監管局預計,大部分物管公司將於未來18個月提交牌照申請,若局方於短時間內或過渡期臨近完結時接獲大量申請,會對審批工作構成壓力,影響進度。 網誌指,如物管公司遞交資料不完備或未能完全符合準則,有機會未能趕及在過渡期完結前獲發牌照,除可能引致公司於過渡期完結後未能無縫提供物管服務外,更會影響相關服務使用人士的日常工作,呼籲業界把握時間,於過渡期內盡早申領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