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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商業登記. 商業登記署櫃位服務最新安排. 2024-25 財政預算案有關商業登記的建議. 概論. 唯一業務識別碼. 須辦理商業登記的「業務」及申請商業登記. 網上業務. 一站式公司註冊及商業登記. 有限合夥基金註冊的同步商業登記申請.

  2. 為進行年終結算,商業登記署將於2024年4月2日(星期二)暫停為「新商業登記」及「更改商業登記資料」提供即時服務。 本署預計2024年4月3日(星期三)恢復正常服務。

  3. 商業登記署於每個工作天的上午8時45分開始提供新商業/分行登記櫃位服務。 如你欲使用此項櫃位服務,請選擇上午8時45分後的時段。 如你須要更改預約日期/時段,請透過這個服務取消預約,並重新遞交另一個預約。

  4. 申請商業登記文件. 由 2023年9月4日 起,商業登記署已以「網上申請商業登記文件及有效的商業登記證複本」的電子服務全面取代以紙本形式提出的查冊申請。. 詳情請參閱本局網頁的「 最新消息 」。. 商業登記冊的目的及個人資料私隱. 查詢商業登記號碼. 未經 ...

  5. 商業登記須知 所有在本港經營的業務均須辦理商業登記。不屬法團的業務(如獨資或合夥業務)須在開業後一個月內提交申請。你可在此搜尋有關登記新業務、續期及取消商業登記的手續。

  6. 商業登記署不接納尚未開始經營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 《商業登記條例》(第 310 章)規定,獨資業務或合夥業務的經營者須於有關業務 開始經營起計 1 個月內 辦理商業登記。 本局不會接納任何不存在或尚未開始經營的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 最近,本局收到大量以非居住於香港的人士為東主或合夥人的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 本局發現大部份有關經營者均無法證明他們確實已在香港經營業務。 本局已拒絕該等申請。 基於以訪客身分在香港入境的人士一般不能在留港期間在香港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本局會要求以非居住於香港的人士為東主或合夥人的業務提供其業務詳情( 見問題樣本 ),以核實有關申請書上的資料(包括開業日期)。 請注意,按《商業登記條例》規定,任何人士提供虛假資料,即屬犯法,可被罰港幣 5,000 元及監禁 1 年。

  7. 「唯一業務識別碼」於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全面實施後,公司註冊處處長規管下的公司/實體的識別號碼,已經採用由稅務局轄下的商業登記署編配的「商業登記號碼」(即商業登記證號碼的首八位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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