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撫養權 探視權. 不要以為孩子不需要明白父母的離異,孩子旁觀父母衝突和分離,內心會產生許多疑問和猜測。. 用簡單及容易明白的說話,向孩子解釋父母因相處困難需要分開,強調這是大人的決定,孩子沒有責任。. 用體諒及接納的態度回應孩子的不安情緒 ...

    • 媒體報導 / 專訪

      至於其他離異個案,社工仍會幫助他們調解,妥善照顧子女的 ...

    • 賽馬會

      宗旨 本計劃旨在支援婚姻掙扎中的父母,透過回顧婚姻歷程, ...

    • 下載區

      Divorce Care

    • 關於我們

      有關未經網頁使用的者同意,本會不會出售、傳送或透露所收 ...

    • 資源

      聖雅各福群會童心圓共享親職支援中心 香港小童群益會家兒牽 ...

    • 去留抉擇

      婚姻是一對戀人由拍拖相識到進展為二人建立家庭的承諾。當 ...

    • 消息及活動

      此講座能協助你了解︰ 辦理離婚的程序 離婚或分居過程中遇 ...

    • 專業培訓

      Divorce Care

  2. 2023年9月7日 · 為了幫助孩子度過父母離婚帶來負面影響,家長可以能提供情感支援、減輕影響,讓孩子感受到愛和關心,讓孩子更好地應對人生巨變。 搜尋 搜尋 當月專題

  3. 2023年5月16日 · 為了幫助孩子度過父母離婚帶來負面影響,家長可以能提供情感支援、減輕影響,讓孩子感受到愛和關心,讓孩子更好地應對人生巨變。 立即加入 媽媽經

  4. 其他人也問了

    • 管養權的含義
    • 日常照顧和管束權
    • 如何決定管養權:子女最佳利益的考量
    • 共同管養權
    • 獨有管養權
    • 結論

    關於管養權的含義,根據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在2005年3月發布的《子女管養權及探視權報告書》(以下簡稱「該報告書」),管養權包含了父母雙方對其子女所享有的一簇權利。這包括做出會影響子女的所有重大決定( 例如: 各種關乎子女的教育、宗教和醫療事宜、子女永久移居離開香港等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權利。 上訴法庭法官夏正民 (當時官階) 在PD v. KWW(「該重大案件」)中對管養權解釋為,享有獨有管養權的父母有權就子女的治療、教育及宗教培養等重要事宜做出最終決定,並維護和促進子女的成長和一般福利。擁有管養權的父母有責任擔任其子女的法定代表人。 判給父母之間的管養權的命令通常是(1)獨有管養權,(2)共同管養權,及(3)分別管養權。關於分別管養權的命令,除非在特殊情況下,否則法院是極不願意發出這樣的命令...

    管養權(custody)與對子女的照顧和管束(daily care and control)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根據法官夏正民的進一步解釋,照顧和管束權,具有更為平凡,日常的性質,包括其子女當天穿什麼衣服,可以在電視上看什麼,何時安頓下來做功課,以及什麼時候上牀睡覺的決定等,包括施加適當懲罰的權力。這些僅在其子女身上產生後果的決定,在累積後對塑造其子女的性格尤其重要。這些決定包括因父或母對其子女具有實際控制及對其子女進行及時照顧的責任而產生的一系列決定。 簡單而言,「管養權」一詞是指對孩子的生活會造成影響的事項上做出最終決定的權利,而擁有「照顧和管束權」的父母須負責其子女的日常照顧,例如叫醒其子女起牀上學,確保給其子女提供食物及食水,確保其子女完成功課等。 通常,如果法庭命令父母任何一方享有子...

    根據《未成年人監護條例》(第13章)第3條,對於任何子女的管養權的命令,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福利) 為首要考慮事項。 在評估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時,法院必須考慮所有相關因素。第3(1)(a) 條只規定了法院必須考慮的兩個具體因素:(a) 未成年人的意願 (如在顧及未成年人的年齡及理解力,以及有關個案的情況後,考慮其意願乃屬切實可行者); (b) 任何關鍵性資料,包括聆訊進行時社會福利署署長備呈法院的任何報告。 在考慮子女的最佳利益時,該報告書中建議的「福利清單」亦載予2015年11月25日的《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責任)條例草案》(「該清單」),當中包括:- 1. 如能查明有關兒童的意見,須因應他的年齡和理解能力考慮他的意見; 2. 他的身體、感情和教育方面的需要; 3. 該子女與其父親、其母親及...

    在大部分情況下,共同管養令是適當的,因為這樣的命令符合小孩的利益,尤其是在幼年時期小孩。 該報告書描寫共同管養為「法庭雖然通常把同住照顧和管束權只判給父母的其中一方,但管養權是判給父母雙方的。廖雅慈博士對共同管養令背後的理據解釋如下:在涉及教養子女的重要事宜之上作決定的權利,不是只判給一方而是判給雙方。 「這種命令象徵了已離婚或分居的父母,在教養子女的工作之上共同發揮作用,不會有一方遭排拒的情況出現。」 法官夏正民在該重大案件中同意父母雙方的共同角色在撫養子女方面會發揮作用,並指出,即使婚姻破裂,若父母雙方在其子女成長過程中繼續扮演平等的角色,並做出重要決定,子女的長期最佳利益將得到最大的保護。他以美國和英國為例,並進一步解釋說,在英國,即使已下令該小孩只會與父母其中一方同住,持續父母責任仍...

    在Dipper v Dipper案之前,一般都存在著一種誤解,即父母其中一方獲得獨有管養權的命令後會釋出一個資訊指擁有獨有管養權的下方可排除沒有管養權的一方,或者擁有獨有管養權的父母「贏得」了在撫養其子女過程中對大小事情做決定的權利,而沒有管養權的一方則「失去」 在撫養子女過程中對其子女的發言權。 但是,這種誤解在Dipper v Dipper案中得以消除,其中Ormrod LJ和Cumming-Bruce LJ說: 「父母雙方都沒有對另一方的任何優先權。 如果對於其子女的教育,宗教教養或生活中的任何其他問題沒有達成協議,則該分歧必須由法院裁定……。 無論其監護人身份如何,父母始終有權了解和諮詢其子女的未來教育以及任何其他重大事項。」 有關獨有管養的特徵,法官夏正民在該重大案件中採納了Dip...

    共同管養令使父母雙方都可以參與其子女的撫養。在撫養子女的任何命令中,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福利) 為首要考慮事項,而著眼點是什麼對子女最好,而不是什麼對父母最好。 父母在考慮應要求獨有管養或共同管養時,父母應當充分考慮該清單中的所有相關事項,並在考慮子女的最佳利益時進行全面的平衡評估。 有關香港離婚法律程序以及子女管養權問題,歡迎諮詢本所香港婚姻與家事法律團隊的律師。 有關香港離婚程序、香港離婚子女撫養權、香港離婚贍養費和財產分割、香港婚前財產協議、香港登記結婚等相關法律問題,請進一步查詢香港婚姻家事法律服務專頁。 本所香港律師法律咨詢的聯係方式如下: 電話: +852 31881995(香港), 或+86 15018939249(内地) 微信: 0085251039249,或 Whatsap...

  5. 2020年6月9日 · 台灣學者歸納,離婚的家長最常見「破壞親情」、「照顧異常」兩種狀況。 破壞親情. 要求孩子選邊站、相互離間(灌輸孩子另一方有多不好)、禁止會面、搶奪子女……等,都是破壞親情的作為。 上述的情況在《夫婦的世界》中也多次出現,而當父母出現這些行為時,孩子會卡在雙親之間左右為難、情緒拉扯,出現「夾心餅乾」的痛苦感受、這樣的挫折、無奈感,會帶給孩子一種無形的巨大壓力,兩邊不是人。 照顧異常. 「將情緒轉移到孩子身上」、「自身出現精神症狀而自顧不暇」、「與前任互相猜忌而放大檢視子女」都是屬於離婚家長對子女「照顧異常」的範疇。 就像是在《夫婦的世界》中,泰悟情緒失控而打了俊英一個耳光,將自己的情緒轉移到俊英的身上;又或者是泰悟和善雨常會對彼此說「為什麼孩子在你那邊就會變成這樣? 」、「你是怎麼照顧小孩的?

  6. 父母共同撫養孩子. 美國婚姻輔導專家Robert Emery博士在他的著作中提到,婚姻結束後,兩個人間的關係應該要像是商業夥伴 (business partner)的關係一樣互相合作、給對方該有的禮貌與尊重。 父母分開後別讓孩子有太多改變. 很多時父母分開之後,可能因為自己情緒或其他原因,要孩子和自己一起搬家,甚至轉往另一間學校上課,這些對孩子來説,都是衝擊着他們,因為他們除了要適應家庭環境的轉變外,又要適應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學習方式及結交新同學,很容易讓孩子出現不同程度的情緒或行為問題。 資料提供:溫寶儀博士 / 樂沛兒幼稚園. 父母離婚 家長小心 兒童心理 幼兒身心發展 香港親子. 延伸閱讀: 湊仔學堂|小朋友抽筋造成肌肉創傷 3個舒緩+預防方法.

  7. 如果孩子並不因父母離婚而失去親情,那孩子就能調適得比較好。. 不論是規劃離婚後子女照顧安排,或是與對方討論探視計畫,您都可以參考「未成年子女照顧計畫」,仔細地訂出各自與孩子相處的時間喔!. 回列表. 【愛的狀況題】監護權要給誰? 【好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