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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2月4日 · 香港特區是按照國家憲法設立的. 國家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大法, 是全中國一切法律的淵源。 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 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國家按照憲法第三十一條而設立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下稱「 基本法」 )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按照憲法第三十一條的授權而制定的國家基本法律,《基本法》在1990 年4 月4 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中獲得通過。 《基本法》第一條開宗明義了「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之國家主權原則; 以及《基本法》第十二條再進一步闡明香港特區是「 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之上下主從關係。

  2. 2012年10月1日 · 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在開國大典上,向全世界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網上圖片

  3. 2020年11月21日 · 中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都已經落實到基本法. 《中英聯合聲明》第三條及附件一是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承諾,而不是中國對英國所負的義務,其本質上屬於國內政策性條款的聲明,當中充分地表明了中央政府給予香港特區高度自治的堅定態度。 《中英聯合聲明》第三條是中國單方面聲明這一點應該是毫無爭議的。 第三條不是中英雙方的共同或聯合聲明,它既沒有雙方的「合意」,也不存在雙方在建立法律關係上的意圖(「no intention to create legal relations」),何以該條後來會被某些人理解為是中國對英國所許下了的承諾或所應當承擔的條約義務呢?

  4. 2020年4月10日 · 基本法序言和第1條開宗明義:「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英國是老牌帝國,每每在結束殖民統治前大搞所謂「光榮撤退」,製造族群對立,倉促開放選舉,導致社會動盪、政府弱勢,這樣就可以繼續維持宗主國的影響力。 港英政府在回歸前的過渡期也使出這一伎倆,驟然加速選舉進程。 彭定康得意地宣稱香港正在經歷「一個政治城市邁向民主的過程」,一手毀掉了立法局直接過渡為特區立法會的「直通車」。 過往100多年不搞民主,現在忽然要「還政於民」,令人不禁要問,港英政府想要的,究竟是民主還是變相的殖民地自決? 至於近年冒起的諸如「香港城邦論」「香港民族論」等「港獨」思潮,以及對港英統治的「戀殖情節」,於情不符,於法無據,癡人說夢罷了。

  5. 2020年4月7日 · 但是,香港的憲制並非僅僅以《基本法》為基礎,而應該是由《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共同製成其基礎及基本背景。

  6. 2020年12月3日 ·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今年六月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讓香港社會重新回復安全和穩定。

  7. 2021年1月30日 · 粉碎反中亂港的奪權企圖. 基本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所訂立,旨在為設立香港特區及在香港特區落實「一國兩制」基本方針政策提供法律基礎;基本法既是全國性法律,也是在香港特區落實「一國兩制」的憲制性法律文件。 「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政策及其落實,明顯涉及「香港特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此外,基本法除了載有與香港特區有關的規定外,還有關於中央管理的事務,以及中央與香港特區的關係等條文。 此外,基本法第二條列明,香港特區享有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所授予;而基本法第104條所列公職人員上任後所行使的權力,正是基本法第二條列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