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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3月29日 · 我國目前實務普遍承認「通姦」是一種侵害人身分法益(配偶權)的行為,因此可以依照民法195條請求精神上的損害賠償(俗稱慰撫金)。 因此,在台灣的婚姻關係中,面對小三可以循民事訴訟的途徑請求賠償。

  2. 2021年8月12日 · 擔憂相關禁令擴及對象將不僅限於反政府人士、難民,未來香港居民在出入境自由亦將大受影響,而港府保安局回應表示,在條例獲通過後,將就修訂中的「預報旅客資料系統」及新增權力另外訂立附屬法例,訂明權力只會針對赴港航班。

  3. 2018年4月13日 · 律師說「這些情況」恐違法. 雖然你跟另一半是親密的共同體,但在法律上仍是各自獨立、享有隱私權,不能任意侵犯。. 在我國,有時調查另一半有沒有出軌、通姦而侵犯其隱私是合法的。. 侵害隱私權,受害者可以提起民事的損害賠償訴訟。. 偷看、破解別人 ...

  4. 2023年12月11日 · 而根據中華民國刑法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由此可見,批評別人「嫁不出去」,屬於嚴重侮辱。 一手掌握生活大小事,快來加入東森新聞唷!

  5. 2017年7月13日 · 原則上證據必須齊全法官才能判刑,但在性侵害案件,尤其是事發後很久才曝光的案子,法官對於被害人的證詞採信度反而更高,就算沒有DNA或驗傷採樣證據,只要重要事實(性侵過程、時間地點)的陳述沒有出入,有時單憑証詞也可定罪。

  6. 2024年8月29日 · 應曉薇這回恐怕很難全身而退,原因就在於檢方查出應曉薇涉嫌收賄、當牽線人,犯罪嫌疑重大,並且27日,也就是發動整波搜索之前,就已經企圖從要台中出境,前往香港,認定她有逃亡嫌疑。 好在檢方早一步先境管,並在得知應曉葳準備出境之後,派廉政官直接將人拘提到案。 整起案件的關鍵,就圍繞在應曉薇,還有「他」身上。 記者vs.威京集團創辦人沈慶京:「(誰向您索賄,你有沒有覺得今天很冤枉被叫來),只能向檢察官說明。 沈慶京同樣被列被告,露出笑容,態度一派輕鬆,其他包含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應曉薇兩名助理,及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及證人共6人被列被告,其中應曉薇、沈慶京、吳姓助理遭檢方聲押禁見,陳玉坤1200萬交保,王尊侃500萬元交保,另名陳姓助理200萬交保。

  7. 2024年9月7日 · 法庭文件顯示,71歲的多明尼克已向警方承認,他在妻子昏迷不醒的情況下,通過觀看其他男人與她發生性關係獲得滿足感。 許多被告對針對他們的強姦指控表示質疑,聲稱他們認為這是經過雙方同意的性行為。 然而,吉賽兒明確告訴法庭,她「從未參與」任何性行為,也從未假裝睡著。 Video unavailable. Watch on YouTube. 這起案件因審判的公開進行而格外引人關注。 吉賽兒的法律團隊表示,她選擇放棄匿名權,意在將「恥辱」轉嫁給被告,讓他們承擔罪責。 在庭上,吉賽兒強調,她是為「每一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下藥的女性發聲」,希望能防止更多女性遭受類似痛苦。 吉賽兒回憶起2020年11月的那一刻,當時警方要求她與丈夫一同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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