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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包括遺產承辦處)的遺囑認證司法管轄權只涵蓋在香港的遺產。 因此,任何在香港境外(包括在中國內地及澳門)的遺產,均必須根據遺產所在地的相關法律和規例來處理和管理。
遺產承辦過程主要分為兩種情況:一是死者有留下 遺囑,繼承人需申請遺囑認證(Probate);二是死者未留下遺囑,繼承人需申請遺產管理書(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有遺囑的情況:當死者留下合法有效的 遺囑,遺囑執行人可以根據遺囑的內容進行遺產的分配。 首先需要向法院申請遺囑認證,這是一個法律程序,旨在確認遺囑的有效性,並授權遺囑執行人管理死者的遺產。 無遺囑的情況:若死者沒有留下遺囑,則需要申請遺產管理書。 遺產管理書的作用類似於遺囑認證,但這種情況下,遺產將按照 《無遺囑者遺產條例》 中的法定繼承順序來進行分配,而非按照死者的個人意願。 確認死者的身份和資產狀況:繼承人需要首先確定死者是否留下遺囑,並收集關於死者資產的所有文件和資訊。
任何人處理死者的遺產前,必先要到香港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提出遺產承辦,依照法律程序及手續從而取得遺產承辦書。 遺產承辦書是由遺產承辦處發出的一份法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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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 · 要執行法律所賦予管理死者遺產的權利,遺產受益人可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產授予書(俗稱「承辦紙」)。 授予書種類可以是遺囑認證、遺產管理書或遺產管理書(附有遺囑),視乎死者有否立下遺囑及委託遺囑執行人而定。
2022年6月1日 · 問:繼承遺產需要交遺產稅嗎? 答:過往如要申請授予書,須先往稅務局領取「遺產稅清妥證明書」,從死者所有在香港的遺產總值、包括個人資產及房地產中抽取某一百分比作遺產稅。唯相關稅項已於2006年2月11日起取消,現時申請人毋須繳付遺產稅。
遺產代理人須申請遺產承辦書,程序和手續如下: 在無爭議的情況下承辦遺產須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 (香港法例)第10章的規定處理。 5.一切有關死者遺產的文件 (例如銀行存摺)。 5.一份確定申請人為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的合法挼權人或遺囑中的受益人的誓章。 5.死者的出生證明書 (如申請人是死者的父母)。 (b) 若死者的遺產超過港幣十五萬元,或即使不超過十五萬,但並非全屬金錢,承辦者須親自或通過律師以特定的表格提出申請 (根據【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 (香港法例第10章)的附屬法例第3 (3)條及第4 (9)條)的規定辦理)。 處理方法按下表:- 7.一份確定申請人身份的誓章。 6.若申請人未能提供與死者的關係,便須要由獨立人士提供一份有關於申請人的身份的誓章。
香港遺產繼承法律包括:《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 《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 《無遺囑者遺產條例》,《遺囑條例》,《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無爭議遺囑認證實踐指導(英文)》等, 以上香港遺產繼承法原文的鏈接可在文章《香港遺產
本文將詳細介紹香港遺產承辦的流程、時限及常見問題,幫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應對這一過程。 遺產承辦是指在死者去世後,由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取得遺產承辦書,從而合法管理和分配死者遺產的過程。 在香港,這一過程需要按照特定的法律和程序進行,以確保所有受益人的權益都能得到保護。 根據香港的法律,遺產承辦的申請理論上是沒有時限的,您可以在死者去世後的任何時間提交申請。 然而,涉及不動產的相關法律行動,如土地收回的訴訟,則有12年的時效限制,這意味著您應該在這個期限內提出相關申請以確保您的權益不受影響。 以下是遺產承辦的一般流程: 第一步:準備文件 – 包括死者的死亡證明書、遺囑(如有)、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的誓章,以及資產負債清單等。
香港遺產繼承法律包括:《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 《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 《無遺囑者遺產條例》,《遺囑條例》,《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無爭議遺囑認證實踐指導(英文)》等, 以上香港遺產繼承法原文的鏈接可在文章《香港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