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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30日 · 三權分立和不干預原則. 本案最大爭論點是三權分立和不干預原則,根據上訴庭判詞,三位法官肯定三權分立和不干預原則在本港普通法的體制下,無論憲法或實際執行上,都是恆之有效的原則,法院不應干預立法會內部事務或立法。 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更強調:「法院行使司法權時,不應捲入政治爭拗。 但有別於英國國會,香港有一本至尊無上的成文憲法《基本法》,首席法官張舉能說:「在香港,《基本法》而非立法享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換言之,《基本法》所列明的憲法規定,連立法機構不能作出違反《基本法》的行為。 第二,《基本法》只授權法院獨立行使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審判權。 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強調《基本法》是香港行政、立法和司法體制的基本。
2021年5月12日 · 現時59歲的林文瀚在1984年獲得大律師資格,翌年開始私人執業,至2001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區域法院法官,他兩年後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至2012年再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翌年再9月2日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一直任職至今。 終審法院海外法官韋彥德:如有違良知不能做下去會辭任 法律年2021|新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致辭全文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2021退休 鄭若驊:衷心感謝多年來的服務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當今學生應進一步裝備「社群歸屬感」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2021年1月退休 在任超過10年. 高等法院. 01 Video.
2021年7月7日 · 立法會今(7日)審議委任法官林文瀚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議案,會上多名議員表明支持,但亦有不少議員關注政府應檢討委任海外非常任法官的機制,其中謝偉俊表示中國已遭多個西方國家圍堵,若香港仍委任「五眼聯盟」國家的法官,可能是政治不正確。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表示,林文瀚有豐富法律經驗,在處理公法及憲法案件方面堪稱專家,又指對方撰寫的判詞理據清晰透徹,認為林文瀚有助終審法院繼續在維護法治方面擔當重要角色。 議案在大比數支持下獲得,任命將於本月內生效。 林文瀚。 (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表示,明白回歸初期需要營造良好氣氛,邀請得高望重的海外法官,「搵條靚嘅裙蓋住我哋隻腳」。 但他認為現在中國已遭多個西方國家圍堵,若香港仍委任「五眼聯盟」國家的法官,可能是政治不正確。
2021年7月29日 ·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會上表示,林文瀚有豐富法律經驗,在處理公法及憲法案件方面堪稱專家,又指對方撰寫的判詞理據清晰透徹,認為林文瀚有助終審法院繼續在維護法治方面擔當重要角色。 立會通過委任林文瀚為終院常任法官 建制派促檢討海外法官制度 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獲薦任終院常任法官 特首已接納將徵立會同意 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獲薦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馬道立妻子「落榜」 司法機構. 4. 0. 1. 0.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按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並徵得立法會同意,任命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林文瀚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明日(30日)起生效。
2023年9月6日 · 在岑子杰案的判詞中,林文瀚對於婚姻制度的重視是明顯的。 他指出,如果政府必須為同性伴侶制定一些核心權利,將不可避免地要包括異性夫妻目前享有的所有核心權利和福利,新制度因而將與婚姻沒有區別,即使名目不同。 不過李義和霍兆剛強調,這次的裁決是指政府不能沒有 「任何」 替代方法。 換言之,這個替代框架不一定是民事結合,政府享有彈性的酌情空間擬定應包含甚麼權利和責任。 人權法案是否蘊含積極義務? 至於本案的關鍵,亦即《人權法案》第14條該如何理解,幾位法官的差異亦相當突出。 雖然條文的字眼是「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受法律保護之權利」,但李義和霍兆剛認為其意思跟《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相同,即私人和家庭生活有權受到 「尊重」 ,政府因而不只須要防止干預,亦要履行積極義務去制定法律。
2021年1月14日 · 上訴案由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及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審理。 判辭中提到,丁權於1898年前推行的傳統,即使於其後土地的用途有所改變,仍被法例等保障及視為合法,「亦未受挑戰或被視為不合法」。 判詞指,丁權為「長久被認可及合法」(They had all along been recognized and accepted to be lawful.)。 判詞亦提到,於1990年草擬《基本法》時已考慮丁屋政策屬合法的傳統權益。 上訴庭又指出,原審法官指換地及私人協約批地形式建屋沒有可追溯歷史為錯誤,認為兩個方式為慣有的土地使用制度(customary tenure)。 引國際歧視公約 指丁屋獲豁免. 至於提出司法覆核的一方指丁權歧視女性同非原居民,與《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相違背。
2021年5月12日 · 林文瀚現年59歲,1961年8月在香港出生,已婚並育有一名子女,於香港接受教育,在1983年及1984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於1984年在香港獲得大律師資格,翌年起在港私人執業,直至2001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區域法院法官。 2012年,林文瀚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並於2013年9月2日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 馬道立(右二)與袁家寧(右一)。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歡迎行政長官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是項推薦,並已知悉政府將會就這項推薦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 張舉能今年1月升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後,終院常任法官出現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