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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1日 · 被告馬俊文(30歲,無業),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控罪指他在2020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 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法官陳廣池指被告馬俊文一而再再而三宣示口號,非「假大空」,是真誠相信港獨說法。 (資料圖片) 聽取光時發言受打動. 陳官引述馬的心理報告指,馬的成長經過引致其性格內向、孤獨,社交圈子亦較細小,平日沉迷於電子遊戲及日本動漫,其人生的轉捩點在於聽取某位政治人物有關「光時」的發言,被其所打動及產生嚮往之情,發現了自身對革命的使命感,參動活動後與其他人喝酒、聚會,使其獲得歡愉及興奮。 感獲認同成為煽動者.
2021年11月11日 · Reuters. 馬俊文被捕前曾高調出席多場示威抗議。 香港特區區域法院以《香港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判處青年馬俊文監禁五年九個月。 他是中國全國人大2020年中頒布該法以來,第二位被定罪判刑的示威者。 30歲的馬俊文被媒體和示威者稱為「第二代美國隊長」,他被指控在2020年間多次在公開示威中叫喊鼓吹「港獨」口號。...
2024年3月26日 · 被起訴時30歲的馬俊文被指控在2020年間多次在公開示威中叫喊鼓吹「港獨」口號,遭到拘捕後於2020年11月正式起訴,並被收押候審,至2021年11月香港特區區域法院以《香港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判處監禁五年九個月,是2020年6月30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頒布該法以來第二位被定罪判刑的示威者。...
2024年3月27日 · BBC的報道指,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馬俊文,因違反《香港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罪被定罪,判囚5年。 報道指馬原定本周一(25日)提早獲釋,但因維護國安新條收緊涉國安罪行囚犯的提早獲釋門檻,馬最終未獲減刑。 報道又引述國際特赦組織指:「讓人嘗試到此新法對香港人民所帶來額外一重打壓的滋味」、又引述立法會議員狄志遠稱,馬俊文的處境「觀感不好」,讓市民誤以為「23條」會導致「加刑」。 囚犯非必然提早獲釋 不存在變相加刑. 政府發言人強調,無論是在落實《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前或後,囚犯從來都沒有必然權利獲得提早釋放。 懲教署署長的職責是嚴格執行法庭就每一個囚犯所判處的監禁刑罰,任何准予囚犯提早釋放的酌情權,必須根據法律規定行使。
2024年3月25日 · 消息指,要繼續服刑的男子,是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馬俊文,涉及2020年多次在不同場合,展示「港獨」標語及叫「港獨」口號,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判監五年九個月,他2022年上訴得直減刑至五年,入獄後按《監獄規則》第69條,因行為良好獲扣減刑期,原定周一出獄。 . 不過上周六生效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同時修訂第69條,列明若囚犯因危害國安罪而服刑,除非懲教署署長信納,該囚犯獲減刑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不得減刑。 消息指基於這個原因,馬俊文不獲提早出獄。 該條文同時列明,懲教署署長須每年覆核相關決定。 不過條文無列明在囚人士能否上訴,或者司法覆核署長決定。
2021年11月11日 · 馬俊文遭判刑後,國際特赦組織表示,港區國安法實施導致和平表達政治立場而冀獲得支持的人,其行為已被解釋成為「煽動顛覆」,而馬俊文因為高喊口號和在網上分享他的政治觀點,就被判處5年以上監禁,情況令人憤慨。 該組織指,國安法之下,港府已經無法再維持法律中存在的人權保障,因此港府不應再無止境擴大「危害國家安全」的定義,並以此規範持有不同觀點和立場的人士。 案件編號 : DCCC 122/2021. 馬俊文求情信內文。 被告於求情信末指自己並無悔意。 綽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示威常客馬俊文,多次在街頭及媒體訪問時公開宣揚涉及分裂國家的口號,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2024年3月26日 · 馬俊文不獲減刑 李家超稱23條立法後犯國安正常都不減刑. 李家超今日(26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未獲減刑提早釋放的原因,以及馬俊文可否申請司法覆核懲教署的決定,李家超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列明修訂《監管釋囚條例》及《監管釋囚規例》,除非懲教署署長信納該名人士獲減刑後是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是不會減刑。 李家超表示,必須讓所有人都明白,如果違反國家安全罪行,「正常嚟講都唔會獲得減刑,唔獲得減刑係一般做法」,只會於懲教署署長信納該人士不會危害國家安全才會獲得減刑考慮,正是要告訴大眾不要危害國家安全,不要以身試法。 他又說,懲教署署長按法律辦事,任何人對決定不滿意,都可尋求法律方法,「睇吓法庭點樣去睇整件事處理。
2024年3月25日 · 2024年3月25日. 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 馬俊文 ,2021年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判監5年9個月,他其後就刑期提出上訴得直,2022年獲改判監禁5年。 據了解,馬俊文因獄中行為良好獲扣減刑期,原定今日刑滿出獄,但最終需要繼續服刑。...
2024年3月25日 · 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馬俊文,2021年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判監5年9個月,他其後就刑期提出上訴得直,2022年獲改判監禁5年。 據了解,馬俊文因獄中行為良好獲扣減刑期,原定今日刑滿出獄,但最終需要繼續服刑。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已生效,修訂了監獄規則第69條,列明如囚犯被裁定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服刑,除非署長信納該囚犯獲得減刑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不得獲得減刑。 對於馬俊文是否因為新例生效後而不獲減刑,懲教署回覆查詢時表示,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 署方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監管釋囚條例》及《監管釋囚規例》 作出修訂,如某囚犯因被裁定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服刑,除非懲教署署長信納提早釋放相關人士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不得將個案轉介予監管釋囚委員會考慮。
2024年3月27日 · 馬俊文是2020年 《香港國安法》 上路後第二位被定罪的示威者,他被控多次公開鼓吹「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港獨」口號,2021年遭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判刑5年9個月,隔年「上訴得直」,獲減刑為5年。 針對馬俊文案,位於英國的非政府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