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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工處 -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 前言 ( PDF) 第一章:《僱傭條例》適用範圍 ( PDF) 第二章:僱傭合約 ( PDF) 第三章:工資 ( PDF) 第四章:休息日、法定假日及有薪年假 ( PDF) 第五章:疾病津貼 ( PDF)

  2. 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 57 章) 職業介紹所規例 僱用兒童規例 僱用青年(工業)規例 行業委員會條例(香港法例第 63 章) 往香港以外地方就業合約條例(香港法例第 78 章) 職工會條例(香港法例第 332 章) 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條例(香港法例第 453 章)

  3. 勞工處鼓勵外傭及其僱主在訂立標準僱傭合約前或外傭受期間參閱本網站的資料及相關刊物。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沒有規定僱主必須經職業介紹所聘請外傭,也沒有規定外傭必須在職業介紹所謀職,但職業介紹所是香港市民聘請外傭的常用途徑。

  4. 有關計算法定僱傭權益的詳情,請參閱《僱傭條例簡明指南》或致電 24 小時查詢熱線 2717 1771(由「1823」接聽)。 你亦可親身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的分區辦事處查詢,請按此查閱各分區辦事處的地址。

  5. 僱傭合約訂明僱員的報酬須視乎他獲僱主提供其所受的該種工作而定,則在以下情況,僱員可視作被停工:. ( 1 ) 在任何連續4個星期內,不獲僱主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一半;或. ( 2 ) 在連續26個星期內,不獲分配工作並不獲 ...

  6. 第一章:《僱傭條例》適用範圍 《僱傭條例》適用於所有僱員,但不適用於下列人士: 1. 僱主家屬並與僱主同住的僱員; 2. 《往香港以外地方就業合約條例》所界定的僱員; 3. 根據《商船(海員)條例》所指的船員協議而服務的人,或在並非於香港註

  7. 僱主可否給予僱員工資以代替年假? 答4. 僱主不得在僱傭合約內加入任何條款,令僱員放棄全部或部分年假,包括支付工資以代替年假的條款。 然而,如僱員同意,法例准許僱員可以接受款項代替部分年假,但祇限於超逾10天的年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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