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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10月1日 · 首先旅平險是留學生必買的保單之一,其又分為2種,一種是為期較少天數的短期旅遊,依天數計算保費;另一種是只保障一百八十天的期限,超過一百八十天後,留學生必須回到自己國家重新續保,因此,若是要長期待在國外唸書的留學生除了旅平險之外,建議再單獨購買意外險或定期壽險,並附加意外險及高額醫療險,一旦在國外發生身故或遭遇疾病意外時,才可藉由保險獲得適切足額的補償。 我有一位客戶,因要出國留學所以投保1,000萬元十年定期的壽險,然而人在國外很難保證不會遇到突發狀況,因此他投保2種醫療險,醫療內容分別為實支實付計畫50以及定額給付計畫50,也就是說若不幸發生疾病或意外,住院一天病房費能給付5,000元(實支實付),定額給付一天也是5,000元。 在未來的十年裡,若重傷重疾,皆可選擇立即回臺灣就醫。

  2. 2022年9月1日 · 過去臺灣有些公司或個人會在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未有實質營運活動之受控外國公司(CFC),轉投資大陸或其他實質營運地區,透過股權控制或實質控制影響CFC的盈餘分配政策,藉以規避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個人基本稅額。 因此,為配合國際反避稅趨勢,行政院已於2022年1月14日核定營利事業CFC制度及個人CFC制度,分別自2023年度及2023年1月1日施行,此後境外公司當年度產生之盈餘將視同分配,無法再有遞延稅負的效果。 反避稅已成為國際趨勢,租稅環境已今非昔比,不應用以往的思考模式,輕忽CFC制度上路後的衝擊影響。 本文僅先以個人CFC制度的部分來討論說明。 何謂CFC制度? 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 CFC)同時符合下列2個要件: 低稅負國家或地區

  3. 2019年4月1日 · 判斷海外資金是否課稅3大原則. 1.辨認資金性質. 將資產配置於海外構成因素及來源眾多,因此並非匯回的海外資金皆屬於海外所得,非屬海外所得也就毋須課徵所得稅。 根據相關的財政部解釋函令,規定個人需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資金來源證明文件,並自行辨認匯回海外資金構成內容,然後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 舉例:海外投資100萬元,數年後匯回本利和110萬元,僅須就孳息10萬元的部分計入海外所得額,並非以匯回海外資金全額110萬元課徵所得稅。 非海外所得: 投資本金、借貸款項、存款本金等。 海外所得: 營利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境外遺產繼承、贈與等。 2.區分課稅年度. 確認其資金來源屬海外所得後,接下來判斷其所得是否超過核課期間。

  4. 2021年10月1日 · 王信力說明,CRS簡單來說就是各地方的金融機構向其所屬國家的稅務機關進行通報,而該所屬國家的稅務機關再向納稅人的國籍國家稅務機關進行申報。 而在CRS的制度之下會影響7類人士,分別是: 1.已經移民外國者; 2.海外有金融資產者; 3.經由海外「紙上公司」進行投資理財者; 4.在海外隱匿資產的公職人員; 5.在海外擁有大額人壽保險的高淨值客戶; 6.在海外成立信託的高淨值客戶; 7.在境外成立公司從事國際貿易者。 臺灣針對CRS修訂所得稅法內容(一) 臺灣在2019年實施CRS,2020年開始與其他國家進行資訊交換。

  5. 2018年8月1日 · 兩人一旦結婚,就成為生命共同體,如果想讓家庭的財務狀況健康持續,我給夫妻以下6個財務上的建議: 1.互相告知把錢花在哪裡。千萬不要忘記讓另一半知道自己花錢的細節,否則可能會傷害到夫妻2人之間的信任感,不要讓金錢介入雙方的感情關係。

  6. 2015年11月1日 · 由5面向來看新世界. 高希均指出近半世紀以來,觀察快速變化的世界:其一,經濟繁榮來自市場機制主導,凸顯出價格機制的重要性。 從一七七六年英國經濟學者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發表《國富論》以來,資本主義隨即產生,而資本主義的動力則來自於人們對於自己所得與生活的提高和改善,隨即帶來經濟繁榮。 如一九八 年代,臺灣政府開放速食連鎖餐飲業者進入臺灣,帶動臺灣大學周邊公館商圈的餐飲業發展,所有小吃店業者為了要與其競爭,也都開始強調衛生清潔、服務與品質,這都是市場競爭機制所帶來的大幅改變。 其二,世界是平的,導致全球化的興起。

  7. 2019年10月1日 · 經過諸多資料和分析,林肇睢明確將玻璃產業定位為民生工業,往後的產品和發展方向也以此邁進。. 從這基礎上再進一步定調自己,要成為臺灣根深蒂固的民生工業,希望日後世界各地的人一看到玻璃,就會想到臺灣,就像人們看到速食就想到美國,說到名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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