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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國永(英語: David Li Kwok Wing,2002年9月8日 — ),綽號「Lunch哥」 [1],部份親中媒體則稱他為「Lunch仔」 [2] [3] [4],是一名香港學生,於2020年反送中運動中積極參與和你Lunch示威活動而知名,成名後以「Lunch哥星級抗爭團隊」之名組織活動。

  2. 李國永(英文: David Li Kwok Wing,Lunch哥,譯名撚柱哥,2002年 9月8號—),香港學生,2020年喺香港反送中運動入面因為和你Lunch嘅示威活動而出名,開設有「Lunch哥的抗爭生涯」Facebook專頁同埋以「Lunch哥星級抗爭團隊」嘅名義組織活動。

  3. 2024年2月26日 · 外號「Lunch哥」的李國永被控於2020年多次到中環國際金融中心(IFC)示威,違反限聚令,他否認一項組織受禁群組聚集的傳票控罪,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判15個月感化令。 他早前不服定罪上訴,高院今(26日)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判刑,表示案中沒證據指李是發起人或組織者,即使他知悉活動,其行為「充其量只是響應參與而不一定是組織者」。 上訴人李國永被票控於2020年9月4日在IFC商場組織多於2人聚集。 他早前上訴指,原審裁判官葉啓亮錯誤裁定當天發生受禁聚集、上訴人是組織者,以及忽視他真誠相信聚集屬於合法。 高院暫委法官郭啟安在判辭指,本案最重要爭議在於上訴人有否組織群組聚集,而是次事件並非遊行。

  4. 2024年2月26日 · Lunch哥」李國永被指於2020年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組織示威,涉嫌違反當時生效的2人禁聚令,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受禁群組聚集」罪成,判15個月感化令。 李國永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自行陳詞指原審裁判官葉啟亮錯誤裁定他是聚集組織者。 高院暫委法官郭啟安經考慮後,指李案發時只是在叫口號及在商場遊走,充其量只是響應參與,未有證據顯示他是組織者,故裁定李上訴得直。 被告李國永(19歲) ,被控在2020年9月4日,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一樓組織受禁群組聚集。 他於2022年4月19日被裁定罪成,其後被判處15個月感化令。 Lunch哥李國永在IFC參與示威被裁定組織聚集罪成,高院上訴被裁定得直。 (資料圖片) 官認為李只是參與一下非組織者.

  5. 2024年2月26日 · Lunch哥」李國永2020年涉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IFC)組織示威,帶領群眾叫喊口號,經審訊後被裁定傳票控罪「組織受禁群組聚集」罪成,被判感化15個月。 李國永不服定罪上訴,法官郭啟安今午於高等法院公布判詞,裁定李國永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解釋指案中從沒有證據指李國永是「和你lunch活動的發起人或組織者」,充其量只是響應參與。 郭官指從呈堂的片段可見,李國永僅叫口號及在商場遊走,受商場保安員阻止叫口號,李國永因而由商場一樓中庭乘扶手電梯至二樓,沿途繼續叫口號,在保安員截停勸喻之後再折返下層一樓,本質上與指導遊行路線不同。 郭官認為案中從沒有證據指李國永是「和你lunch活動的發起人或組織者」,其充其量只是響應參與而不一定是組織者,更沒有在任何階段指示遊行的方向和路線等等。

  6. 李國永 David Li. 13,946 likes · 293 talking about this. 大家好,我今年21歲,我係一個選擇留港嘅香港人。我依個FB專頁主要發佈各類型關於香港嘅資訊,比係世界各地嘅香港人知道現今香港發生緊咩事。希望大家可以follow我同埋分享我比你嘅朋友,thx

  7. 2021年12月21日 · 港聞. 社會新聞. Lunch哥違限聚令案 曾還柙6天現態度已轉變 判感化1年. 撰文:郭顥添. 出版: 2021-12-21 13:51 更新:2021-12-21 15:13. 46. 經常現身各類反修例示威活動的「Lunch哥」李國永,早前承認參與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 (IFC)的「和你sing」活動時違反限聚令,並拒絕接受感化,一度被裁判官莫子聰還柙李再索取報告。 李在拘留6天後於高等法院取得保釋,今 (21日)在九龍城法院接受判刑,律師指李現時的態度已有轉變,無論判感化或社會服務令均願意接受。 裁判官指李認罪是最大的求情因素,判李接受感化一年,期內須按指示接受心理治療,及參與社區項目活動。

  8. 2024年2月26日 · 香港示威常客「Lunch哥」李國永被指於前年9月在商場內組織示威,涉嫌違反禁聚令,早前被裁定罪成。 他不服上訴,法官周一(26日)頒下判詞,指案中無證據顯示上訴人為組織者,其行為充其量只是響應參與,裁定李上訴得直,下令撤銷其定罪及刑罰。 案中沒證據顯示上訴人曾呼籲他人加入聚集....

  9. 2024年2月26日 · 常於示威現場現身的「Lunch哥」李國永,涉嫌在2020年9月於中環國際金融中心 (IFC)商場內組織示威,違反當時有效的2人禁聚令,被票控組織受禁群組聚集。 他不認罪受審後於2022年被裁定罪成,被時住任裁判官葉啟亮判處15個月感化。 李不服定罪並提出上訴,高院暫委法官郭啟安今日 (26日)頒下判詞,裁定李上訴得直並撤回定罪。 判詞指不認同證據在毫無合理疑點下顯示李必定涉及安排及籌備本案的行動。 現年21歲的上訴人李國永,被控於2020年9月4日,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一樓組織受禁群組聚集。 法官於判詞指,本案並非一宗涉及遊行的案件,從片段所見上訴人亦只是僅在叫口號及在商場游走。

  10. 2024年1月11日 · 被告「Lunch哥」李國永(左)及退休女保安賴瑞英(右)。. 資料圖片. 「Lunch哥」李國永及退休女保安賴瑞英於2020年8月涉嫌在法院外滋擾辱罵3名完成作供的死因研訊證人,被律政司起訴刑事藐視法庭罪,案件今(11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其中2名證人憶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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