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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從《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規定中可以知道,無論你從事甚麼工作,如果你參加了這個計劃,你就擁有在年滿65歲時取回累計權益的資格。 如無意外,大家當然都係到65歲領取。但如果你由於失業、子女升學或者投資失敗等等的緊急情況而需要用錢,你有沒機會提早取回強積金呢?

  2. 1. 本網頁所示資料僅供參考,並會隨時更新而不會作出任何通知。有關積金制度的資料乃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其他生效的法例/規例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的指引或公布為準。如對本網頁內容的涵義或效力有任何疑問,請徵詢獨立人士的意見。

  3. 若該成員其後返港及再次參加積金計劃,將不能再次以永久離港的理由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 任何人士如向積金局或受託人作出虛假聲明,即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及監禁1年。. 其後每次定罪可被罰款$20萬及監禁2年。. 連同最新兩宗定罪個案 ...

  4. 自僱人士. 自僱人士可把支付給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當作營業開支,申請扣除香港利得稅。. 最高扣除額如下:2015-16及其後每個課稅年度為$18,000。. 自僱人士作出的自願供款不可扣稅; 可扣稅自願供款 除外。.

  5. 2017年9月14日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規定,計劃成員只能基於永久離港的理由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一次。 若該成員其後返港及再次參加積金計劃,將不能再以同樣理由提早取回強積金,任何人如向積金局或受託人作出虛假聲明,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

  6. www.mpfa.org.hk › mpf-system › mandatory-contributions僱員 - 積金局 - MPFA

    僱員及僱主雙方須分別向積金帳戶作出僱員有關入息的5%的供款,供款金額受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限制。 僱主必須以僱主本身的資金為僱員作強制性供款,並須就每個供款期(一般指糧期)從僱員的有關入息中扣除僱員的供款。 就月薪僱員而言,現時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分別為$7,100及 ...

  7. 2021年6月16日 · 積金局公布,2名強積金計劃成員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申請提早提取積金時,向積金受託人作出虛假或具誤導的陳述,上星期被法庭裁定違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分別被判監禁1個月及2個月,緩刑2年。. 涉案的兩名計劃成員曾分別於2006年12月及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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