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圖 - 香港政府一站通
政府架構. 分享: 本網頁概括了香港的管治概況,例如《基本法》的執行,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各部門的情況。 《基本法》 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除國防和外交事務外,香港享有高度自治。 《基本法》保證國家對香港的各項方針政策維持五十年不變,並制定由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領導的管治體制、代議政制架構以及獨立的司法機構。 有關《基本法》的資料. 行政長官.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是行政長官,由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根據《基本法》選舉、並經中央人民政府委任產生。 行政長官負責執行《基本法》、簽署法案和財政預算案、頒布法例、決定政府政策以及發布行政命令,並由行政會議協助制定政策。 有關行政長官工作的資料.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行政部門由首長行政長官領導,第一層司長及副司長、第二層決策局、第三層部門所組成。 根據《 香港基本法 》,特區政府設置「政務司、財政司、 律政司 和各局、處、署」。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圖 行政 長官 律政司司長 政務司司長 財政司司長 公務員 敍用 委員會 申訴 專員公署 廉政公署 審計署 律政司 行政署 法律 援助署 律政司副司長 公務及 司法人員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英語: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標準簡稱 香港特區政府 ,正式簡稱 港府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 行政部門 的總稱。 1997年7月1日前, 英屬香港 行政機關稱為 香港政府 (英語: Hong Kong Government / Government of Hong Kong ),而 香港特別行政區 成立後政府全名則改為上述名稱 [註 1] ,並根據《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沿用大部分原有官僚制度。 香港特區政府首長為 行政長官 ,轄下有多名司局長負責管理政府各部門 [1] [2] [3] 。 歷史.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架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行政部門 由首長 行政長官 領導,第一層 司長及副司長 、第二層 決策局 、第三層 部門 所組成。 根據《 香港基本法 》,特區政府設置「政務司、財政司、 律政司 和各局、處、署」。 事實上香港沒有以「政務司」或「財政司」為名的部門,各決策局編制上只需向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或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匯報工作;大部分政府部門則設在決策局之下。 另外 行政長官辦公室 和部分 獨立機構 ,如 廉政公署 、 申訴專員公署 和 審計署 等直屬行政長官;當中審計署署長和廉政專員與問責局長一樣經行政長官提名,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任命。 組織架構. 首長. 基本法第60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首長為行政長官。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英語: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標準簡稱 香港特區政府 ,正式簡稱 港府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 行政部門 的總稱。 1997年7月1日前, 英屬香港 行政機關稱為 香港政府 (英語: Hong Kong Government / Government of Hong Kong ),而 香港特別行政區 成立後政府全名則改為上述名稱 [註 1] ,並根據《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沿用大部分原有官僚制度。 香港特區政府首長為 行政長官 ,轄下有多名司局長負責管理政府各部門 [1] [2] [3] 。 歷史 [ 編輯] 參見: 香港政治 和 英屬香港.
附件一. 第六屆特區政府架構組織圖. 行政長官. 註解: 以*標示的部門在重組後需向新政策局報告。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未有列於此組織圖。
2022年6月19日 · 中央人民政府同時任命五位主要官員,領導第六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紀律部隊、廉政公署和審計署。 他們是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廉政專員胡英明、審計署署長林智遠、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及海關關長何珮珊。 此外,李家超宣布委任葉文娟為第六屆特區政府的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以下是各委任官員的簡歷︰. 陳國基. ---. 陳國基現年六十三歲。 他自二 一七年起出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至今。 陳國基於一九八二年加入前人民入境事務處(一九九七年改稱為入境事務處)任職助理入境事務主任。 他於二 七年晉升入境事務處助理處長,二 一 年晉升入境事務處副處長,並於二 一一年至二 一六年出任入境事務處處長。
2022年5月17日 · 因應第六任行政長官當選人(行政長官當選人)的要求,行政會議今日(五月十七日)審議並通過重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架構的建議方案,以期於七月一日起實行。 方案包括現任行政長官於去年十月發表的《2021年施政報告》中提出並於本年一月向立法會詳細介紹的多項建議。 這些獲行政長官當選人全盤接納的建議如下: (一)成立新的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從民政事務局接掌文化、藝術和體育事務範疇,以及從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接掌電影、創意產業和旅遊事務範疇; (二)分拆運輸及房屋局為兩個決策局,即運輸及物流局和房屋局; (三)創新及科技局改名為創新科技及工業局; (四)重組民政事務局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五)擴大環境局並改名為環境及生態局,接掌目前屬食物及衞生局負責的環境衞生、食物安全、漁農及禽畜公共衞生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