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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劉偉聰(英語: Lawrence Lau Wai-chung,1968年1月4日 — ),大律師,前區域法院暫委裁判官,前香港 深水埗區議會 又一村選區議員。 劉偉聰大學時期是港大辯論隊員及隊長,1993年 香港大學 法律學院畢業,執業前曾加入 皇家香港警察 [2] ,其後擔任自由黨 ...

  2. 2024年5月30日 · 民主派47人初選案中,大律師劉偉聰是另一名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名不成立的被告,法官在裁決理由指,劉在參與初選時,未有提倡五大訴求和否決預算案,他們就劉是否支持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認為有合理懷疑;至於劉的名字有出現在《墨落無悔 ...

  3. 2024年5月30日 · 劉偉聰(56歲,獨立) 主要脫罪原因: * 劉未有在參加初選時,提倡五大訴求和否決預算案。就是否劉支持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法官認為有合理懷疑。* 法官指劉的職員或把其名字放入了《墨落無悔》聲明。就劉庭上稱,為免「政治自殺」,因此未有澄清。

  4. 4 天前 · 民主派47人初選案中,大律師劉偉聰及公民黨的李予信經審訊後被裁定申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不成立,成為案中唯二脫罪的被告。律政司兩周前在獲知裁決後,已表示會就裁決提出上訴。律政司今(13日)回覆查詢時指,已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第81DA條,只會就被告人劉偉聰的裁決 ...

  5. 2024年5月30日 · 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16人否認控罪,案件歷時118天審訊,今(3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裁決。 法官今裁定14人罪成,劉偉聰及李予信兩人脫罪。 律政司代表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提出擬上訴,申請獲判無罪的被告須繼續保釋。 法官下令兩人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另暫定於6月25日聽取求情,罪成的彭卓棋申請判刑前保釋則被拒,14名罪成被告須還押。 政府去年修例,律政司可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於裁決後14日內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並可申請扣押獲判無罪的被告。 控方今午提出擬上訴,並申請獲判無罪的被告在等候上訴期間續遵守保釋條件。 代表李予信的大律師關文渭反對施加保釋條件,自行代表的劉偉聰則表示願意遵守。

  6. 2024年5月30日 · 47名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的泛民人士,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而遭起訴,當中16人不認罪受審,今日(30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裁決。 除李予信及劉偉聰罪脫外,其餘14人罪成,包括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林卓廷和梁國雄。 這是國安法生效以來,首次有被告脫罪。 控方擬就脫罪兩人提上訴,要求法庭讓兩人保釋等候上訴。 劉偉聰不反對,李予信則反對施加保釋條件。 法官最終決定向脫罪二人施加保釋條件,除到警署報到次數減至每月一次外,其他條件大致維持不變。 另外,罪成的彭卓棋申請候懲期間保釋,但被拒絕。 法庭暫定6月25日聽取求情陳詞。 14名罪成被告全須還押。 涉案47名被告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7. 2024年5月30日 · 法官裁定 14 人罪成,劉偉聰、李予信則無罪。 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緊接裁決提出,有意引《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即提出擬上訴。 法官聽取陳詞後,下令兩人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警署報到的次數減至每月一次。

  8. 2024年5月30日 · 裁定罪名不成立的劉偉聰一臉冷靜,望向前方;另一脫罪被告李予信望向親友席。 【10:00】 正還押的被告陸續出庭,包括林卓廷、何桂藍和梁國雄等。 林卓廷出庭時,有旁聽親友站立揮手示意。

  9. 2023年7月7日 · 香港「初選案」周五續審,被告劉偉聰展示警方從他辦公室內搜獲的選舉論壇辯論筆記,劉指不知筆記由誰人準備,而他在論壇上,亦沒有用上筆記 ...

  10. 2024年5月29日 · 劉偉聰是16名不認罪被告人當中,坐在律師席上而非犯人欄內的唯一一人——身為大律師並曾任職暫委裁判官的他選擇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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