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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資格年金保費」及「可扣税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扣税安排. 分享: 《2019年税務及強積金計劃法例(關於年金保費及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税務扣除)(修訂)條例》在2019年3月29日刊憲成為法例。 此修訂條例落實就繳付合資格年金保費和作出可扣税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納税人提供薪俸税和個人入息課税的税務扣除。 此項税務扣除適用於2019年4月1日開始的課税年度 (即2019/20及其後的課税年度)。 (A) 合資格年金保費. 什麼是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 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指符合以下說明的保單: (a) 根據該保單,年金領取人在年金期內可領取定期款項 及. (b) 該保單經保監局核證,符合保監局公布的指明準則。 你可瀏覽載於保監局網站的 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的名單. 什麼是合資格年金保費.

  2. www.mpfa.org.hk › mpf-system › voluntary-contributions-or-tax-deductible-voluntary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 積金局 - MPFA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是唯一提供稅務優惠的自願性供款,帳戶持有人可在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享稅務優惠。 扣稅上限 在2019-20課稅年度和隨後的每個課稅年度,扣稅上限為每年$60,000。

  3. 根據《稅務條例》,僱員可以強制性供款部分申報為扣稅用途,而強積金扣稅的計算方法相對簡單,只需計算該課稅年度的總供款金額,每年上限為HK$18,000。. 換句話說,月薪達到HK$3萬或以上的僱員可以享受全額扣稅優惠。. 然而,月薪低於HK$7,100的僱員由於不 ...

  4.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是在強積金制度下一種新的自願性供款。 在強積金計劃中持有供款帳戶或個人帳戶或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均合資格作出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5. 於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開立滙豐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賬戶,並作「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或從其他強積金計劃轉移「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累積權益至滙豐強積金[@mpf-tvc-accrued-benefits],可享高達港幣4,500元紅利單位回贈。

  6.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是現行強積金制度下一種可以享有薪俸稅及個人入息稅扣稅優惠的強積金供款。 由於它是為增強退休儲備而設,所以跟強制性供款一樣,帳戶結餘必須保存至65歲退休時或基於強積金法例容許的理由方可提取。

  7. www.mpfa.org.hk › mpf-system › voluntary-contributions-or-tax-deductible-voluntary自願性供款 - 積金局 - MPFA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僱員、自僱人士、及僱主可選擇在強制性供款以外,作出額外的自願性供款。 僱員可透過僱主在供款帳戶內作出額外的自願性供款。 供款受計劃條款限制。 通常僱員要在離職後,才可提取或轉移強積金。 自僱人士可在自僱人士帳戶作出額外的自願性供款。 僱主可為僱員在5%的僱主強制性供款以外作出額外供款,為僱員提供更多退休保障。 供款安排規則. 有別於強制性供款,自願性供款的供款安排會在計劃規則(並非強積金法例)中訂明。 包括: 最低供款款額. 權益歸屬. 轉移. 提取條件. 有關詳情,請向受託人*查詢。 * 強積金受託人及其計劃將依次序逐一加入「積金易」平台。

  8. 受託人每年會向計劃成員提供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概要,顯示該課稅年度所支付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方便計劃成員填寫報稅表。. 請參閱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查閱更多關於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的資料。.

  9.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是強積金(MPF)制度下其中一項自願性供款類別,您每年可享扣稅優惠高達港幣10,200元! 透過強積金作出TVC供款,及早為退休做準備。

  10.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是現行強積金制度下一種可以享有薪俸稅及個人入息稅扣稅優惠的強積金供款。 由於它是為增強退休儲備而設,所以跟強制性供款一樣,帳戶結餘必須保存至65歲退休時或基於強積金法例容許的理由方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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