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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7日 ·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於2020年多次在全港各區擺街站叫喊「黑警死全家」等口號,被控發表煽惑文字等14項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其中11項控罪成立,被判囚40個月,另罰款5,000港元。 不服定罪及刑期,向高院上訴庭提出上訴。

  2. 2022年4月20日 · 被告譚得志(49歲)在其facebook帖文透露將會上訴。 經審訊後共被裁定11項罪成,分別為1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7 項發表煽動文字、1項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1項舉行或召集一個未經批准集結及1項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

  3. 2024年3月7日 ·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於2020年多次在街站叫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經審訊後,被法官陳廣池裁定7項發表煽動文字、1項煽惑集結等共11罪成,判監40個月及罰款5000元。「快必」不服定罪和判刑,早前上訴指煽動罪控方須證明具煽動暴力意圖,輔以最新英國樞密院案例,結果將影響 ...

  4. 2024年3月7日 · 原審時,譚得志一方提出煽動罪違憲,因「憎恨」、「藐視」等字眼難以準確定義,不符「依法規定」原則,被法官陳廣池駁回;上訴時,一方另外提出,法庭應考慮「普通法意圖」,即控方必須證明有煽動暴力的意圖,並將英國樞密院最新判詞呈交法庭 ...

  5. 2024年3月7日 · 譚得志涉發表煽動文字罪成判囚,上訴庭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資料圖片)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涉於2020年上半年,於不同地方擺街站叫喊口號,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7項發表煽動文字等罪成,被判監共40個月,為回歸後首涉煽動文字罪判刑案件。

  6. June 10, 2020 ·. 【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 抗爭派立場聲明書. 昨日(6月9日),戴耀廷教授召開記者會交待初選細節,表示不會要求參選人簽署共同綱領。. 我們認為,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乃一眾參選人之合作基礎。. 考慮到立場差異,此一 ...

  7. 2024年3月7日 · 譚得志Facebook圖片. 香港的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指於2020年時,多次在街站叫喊「光時」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及「煽惑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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