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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計劃成員只在一個強積金計劃內存有強積金,而結餘不超過$5,000,及計劃成員提出申請提取強積金的日期,須距離最後一個供款日至少12個月。 計劃成員亦須作出法定聲明指日後無意再受僱或自僱。

  2. 2020年10月15日 · 在年滿退休65歲後怎麼樣取回強積金?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提早取回強積金?本文將介紹不同情況下取回強積金所需的條件和步驟,並解答一些關於強積金的常見問題。 一般取回強積金條件 自2016年2月1日起,港人只要年滿65歲,便可以提取強積金戶口內的金額。

  3. 當計劃成員年滿65歲,可選擇以下其中一個方法處理強積金: 分期提取. 一筆過提取. 保留在強積金計劃內繼續投資. 受託人處理分期提取會收費嗎? 受託人須最少免費處理計劃成員每年首四次的提取*。 每個強積金計劃可能會就分期提取強積金作出不同的設定或安排,因此在提交申請前,計劃成員應先向受託人查詢或透過積金局的 受託人服務比較平台 瞭解詳情。 * 除所需交易費用外,即受託人為了支付強積金給計劃成員而進行買賣投資所招致的、或合理地相當可能如此招致的;及須向某方(該受託人除外)支付的款額。 向受託人申請提取強積金. 如計劃成員決定提取強積金,便應把填妥的申請表格及所需證明文件交予相關的受託人(註:請勿向積金局提交表格及文件)。 計劃成員須提供以下文件:

  4. 2024年4月13日 · 強積金提取方式. 根據強積金相關法規,除非特定情況另有規定,強積金計劃的參與者必須年滿65歲後才能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 符合年齡資格的人可以選擇以下三種提取方式,包括一次性提取、分期提取或保留在強積金計劃中繼續投資。 提取強積金所需文件. 如欲提取強積金,計劃參與者需填妥以下兩份文件,並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 身分證明文件. 基於已年滿65歲退休年齡或提前退休的理由,填寫強積金累積權益的申請表格( MPF (S)-W (R) ) 提取強積金是否需要支付手續費? 通常情況下,受託人為計劃參與者每年首四次的提取申請提供免費服務。 然而,不同的強積金計劃對分期提取可能有不同的規定和安排。

  5. 2024年3月22日 · 強積金 的制度下,全港18歲至64歲的僱員或自僱人士都必須在每月提取部分收入(入息低於7,100港元的人士例外 1 )作為強積金MPF供款,讓人們在投資市場按需要累積自己的退休資產,並在65歲提取強積金,以實踐自己的退休生活及目標。 強積金能否提前領取? 本文將講解強積金的各種提取條件,並講解提早領取強積金的特殊情況 。 年滿65歲才可提取強積金. 一般情況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要求,只有計劃成員年滿65歲時,才能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累積的強積金,旨在確保成員退休後仍享有生活保障。 提取強積金步驟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及 基於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權益)的表格 。 詳細提取強積金方法及注意事項請瀏覽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網站 。

  6. 您可以一筆過提取所有強積金累權益,並終止您的強積金賬戶,讓您有充足資金進行其他投資或實現您的退休目標。 繼續投資 您無需額外申請便可透過滙豐強積金平台繼續投資,賺取回報。您亦可在之後根據個人所需,選擇整筆提取、部分提取或每月定期

  7. 2021年2月18日 · 假如你曾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提早提取強積金,將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申請,受託人亦不會向你支付任何強積金。 詳情請參閱法定聲明 (第 MPF(S) - W(SD2) 號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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