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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註冊社工總人數: 28467 ) 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16條1款的規定,註冊局備存一份分為兩部份的註冊紀錄冊。第一部份為第一類註冊社工,第二部份為第二類註冊社工。 資料包括- 註冊社工的姓名、註冊編號、註冊地址及註冊所基於的資格。

  2. 3. 如何提交? 3.1 可透過以下方式提交 : (1) 註冊局網上註冊系統;(2) 電郵至 info@swrb.org.hk (只限表格);(3) 傳真 (傳真號碼: 2591 1411) (只限表格);或(4) 郵寄或親自交回註冊局辦事處 (地址:香港筲箕灣南安街 83 號海安商業中心 27 樓)。 3.2 閣下須確保註冊續期申請表及費用不會因郵遞、電郵 或傳真 ...

  3. 重新申請註冊 註冊社會工作者(註冊社工)– 重要事項須知 註冊社工常用連結 註冊社工重要事項須知 認識社會工作者註冊局 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說明指南 註冊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 註冊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實務指引 紀律程序說明指南 社工專業操守的再思

  4. 3. 如何提交? 3.1 可透過以下方式提交 : (1) 註冊局網上註冊系統;(2) 電郵至 info@swrb.org.hk (只限表格);(3) 傳真 (傳真號碼: 2591 1411) (只限表格);或(4) 郵寄或親自交回註冊局辦事處 (地址:香港筲箕灣南安街 83 號海安商業中心 27 樓)。 3.2 閣下須確保註冊續期申請表及費用不會因郵遞、電郵 或傳真 ...

  5. (ii) 如申請人已獲接納擔任社工職位,他/她須提供相關的僱傭合約副本作為證明文件。如未能提供,亦須最少提供一封由僱用機構發出的正式函件,其中表示若申請人能成功註冊,將獲聘擔任社工職位。在提交僱用證明的同時,申請人亦須提交如 (i) 段所述,預期獲取的學歷的證明文件影印本。

  6. 註冊 註冊社工名單 註冊分類 申請註冊 註冊續期 重新申請註冊 註冊社會工作者(註冊社工)– 重要事項須知 註冊社工常用連結 註冊社工重要事項須知 認識社會工作者註冊局 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說明指南 註冊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 註冊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實務

  7. 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註冊局)乃根據一九九七年六月六日生效的《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條例》)而於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六日成立的法定機構。註冊局財政獨立,其權限受《條例》嚴格規管。 《條例》的制訂,旨在透過監管機制,監察社會工作者的素質,最終達至保障服務使用者及公眾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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