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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15日 · 商業登記證(BR)是什麼? 商業登記 (Business Registration) 是由稅務局轄下的商業登記署發出,提供商業登記服務,包括獨資公司、合夥業務、本地有限公司或非香港公司等。

  2. 商業登記是根據商業登記法所成立的事業,就是我們一般所稱的「行號」。 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以獨資或合夥的方式經營的事業。 依商業登記所成立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各縣市政府。

  3. 商業登記須知. 所有在本港經營的業務均須辦理商業登記。. 不屬法團的業務 (如獨資或合夥業務)須在開業後一個月內提交申請。. 你可在此搜尋有關登記新業務、續期及取消商業登記的手續。. 網上查詢商業登記號碼. 你可透過此項免費查詢服務,輸入你擬查詢的 ...

  4. 2023年1月17日 · (二)商業登記是什麼? 商業登記指的是「行號」根據《商業登記登記成立的營利事業並不具法人格,通常是小吃攤、地攤、家庭手工業等。 行號名稱只僅限於同縣市內不得重複,跨縣市則無限制。

  5. 2023年6月28日 · 商業登記證是由商業登記署發放的一份證明文件,政府利用商業登記證來進行稅務徵收和監管,並且該證明文件是對外公開的,無論是獨資、合夥還是公司形式的業務,或者是外國公司或分支機構負責經營,都需要在業務開始經營的30天內向商業登記署進行登記。

  6. 2020年12月18日 · 《商業登記條例》規定,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人士,須在開業後 1 個月內申請商業登記(BR)。 無論你是具有實體店舖的商店,或是只在網上經營業務的網店,甚至是 Freelancer,也需要就業務辦理登記。

  7. 商業登記署不接納尚未開始經營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 《商業登記條例》(第 310 章)規定,獨資業務或合夥業務的經營者須於有關業務 開始經營起計 1 個月內 辦理商業登記。 本局不會接納任何不存在或尚未開始經營的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 最近,本局收到大量以非居住於香港的人士為東主或合夥人的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 本局發現大部份有關經營者均無法證明他們確實已在香港經營業務。 本局已拒絕該等申請。 基於以訪客身分在香港入境的人士一般不能在留港期間在香港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本局會要求以非居住於香港的人士為東主或合夥人的業務提供其業務詳情( 見問題樣本 ),以核實有關申請書上的資料(包括開業日期)。 請注意,按《商業登記條例》規定,任何人士提供虛假資料,即屬犯法,可被罰港幣 5,000 元及監禁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