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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6月24日 · 針對3名認罪的從犯證人,法官認為負責協調的區諾軒擔任關鍵角色,助戴耀廷達成目標;區諾軒自言初心純粹為爭取立會過半數議席,嘗試與戴耀廷劃清界線。

  2. 2024年6月27日 · 代表區諾軒的大律師陳慕賢表示,中聯辦譴責初選後,區嘗試與有關當局對話,除了自己退出初選,亦聯絡戴耀廷和趙家賢商量退出,符合國安法33條「自動放棄犯罪」的減刑因素;此外,區的證供有助控方舉證,符合33條的「揭發他人罪行」。 原倡減半 曾做交叉手勢示意毋須更多. 法官陳慶偉和李運騰問到,辯方書面要求為區諾軒減刑一半,庭上會否提議多於一半。 區諾軒此時展示交叉手勢,示意不用進一步減刑。 李官引述案例稱,只有出庭作供的「超級金手指」(supergrass)可獲近三分之二、即66%減刑。 經商討後,陳慕賢確認不將區視為「超級金手指」,在國安法33條和普通法原則下,建議區減刑五成至六成(見表)。 庭上一度討論區諾軒的「證供質素」。 陳官提到,曾有毒品案被告向警方提供情報,最終發現情報無用。

  3. 2024年6月25日 · 民主派「35+」初選案今(25日)踏入求情階段,首批求情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5人,其中審訊過程中未有作供的戴耀廷,將為2022年後首度於法庭露面。

  4. 2024年6月26日 · 4名早前已認罪的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以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吳政亨,昨被押到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法院,一連三日處理他們的求情。 控方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開庭陳辭稱,就涉案被告應考慮《刑事罪行條例》第159C條串謀罪行罰則,以及依照《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分成三級判刑;基於各人參與同一串謀計劃,法庭可按參與程度量刑(見另稿)。 法官陳慶偉問及,控方認為哪些被告分別應被列作「罪行重大」、「積極參與者」及「其他參與者」。 萬回應稱,這是非常困難的問題。 陳官表示當然會發問有難度的問題,並引述戴耀廷一方陳辭稱,戴的量刑應參考屬於最低、即第三級的「其他參與者」,追問控方立場。 倘對戴採第三級判刑 官:料控方即上訴.

  5. 2024年6月26日 · 民主派初選案,3名控方「從犯證人」今午(26日)求情。辯方提出,區諾軒協助控方舉證和已認罪,可以減輕50%刑期。法官關注,辯方會否要求減刑幅度超過一半,區諾軒展示交叉手勢,辯方遂沒有提議。

  6. 2024年6月25日 · 被裁定為計劃主腦戴耀廷和負責協調的區諾軒,協助籌辦初選的趙家賢和鍾錦麟,以及與戴達成協議的吳政亨,今早起一連三日首批求情。 報料 文章

  7. 2024年6月26日 · 戴耀廷一方求情完畢,預料今午由區諾軒一方求情。 民主派「35+」初選案,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戴耀廷今(26日)繼續求情。 法官休庭後裁定,不接納戴耀廷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在初選參與角色輕微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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