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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性別歧視條例》保障你以免受到懷孕歧視。 按照法例規定,懷孕歧視是屬於民事違法行為。 法律規定僱主不可以: 拒絕聘用懷孕婦女. 限制懷孕婦女調職或在職訓練. 解僱或迫使懷孕婦女離職. 解僱產假後復工的員工. 不計算員工產假以前的工作表現. 若你遭受懷孕歧視,可以怎樣做? 記錄事發經過. 盡快記下事件發生的日期、時間和地點,包括所有對話和在場人士。 把這些資料保留在家,以備日後決定提出投訴時作為有用參考. 尋求朋友和家人的精神支持. 在工作上遭受不公平對待總會教人難受。 你應該先好好照顧自己,想想自己要做些甚麼,再找人協助並採取行動。 若有工會代表,可以與工會代表商量. 向非政府組織的婦女團體尋求協助. 把事件告知你的僱主. 你的僱主可能聘有平等機會主任,或設有投訴機制來處理你的投訴。

  2. 懷孕歧視的常見問題. 1. 婦女分娩後還可提出懷孕歧視的投訴嗎?. 2. 若婦女發現她在懷孕期間遭受歧視,她向平機會提出投訴有否任何時間限制?. 例如,事件發生於兩年前,現在才提出投訴是否太遲?. 3. 懷孕僱員在法律上是否必須通知其僱主她已有身孕?. 4.

  3.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若任何香港機構的僱主基於婦女懷孕而使她遭受不利對待或被解僱,即屬違法。 條例保障各類僱用方式,包括合約工作。 僱傭範疇中常見可能涉及懷孕歧視的例子包括以下因懷孕而遭遇的情況:

  4. 此專題文章由香港政府提供,提供防止及處理工間作歧視問題的建議,並羅列平等機會委員會的相關實務指引。 跳至主要內容 我的政府一站通: 登入 登記

  5. 平機會會為基於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及餵哺母乳而受到歧視,或受到性騷擾/因餵哺母乳而受到騷擾的人士提供協助。 有關人士可以書面向平機會提出投訴,平機會會就投訴進行調查,並鼓勵有關雙方進行和解。

  6. 2018年5月23日 · 根據《僱傭條例》,由懷孕僱員藉醫生證明書證實為懷孕之日起至產假結束而應復工之日為止的一段期間內,除非僱員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否則僱主不得解僱該僱員。 此外,根據《性別歧視條例》(第480章),若任何香港機構的僱主基於婦女懷孕而使她受到不公的對待或被解僱,即屬違法。 條例對各類僱用方式,包括合約工作,都加以保障。 就何啟明議員的提問,我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綜合答覆如下: (一)在二 一五至二 一七年,勞工處就僱主涉嫌違例解僱懷孕僱員而作出刑事調查的案件共有53宗。 勞工處經調查上述個案後,共向10宗個案的11名僱主提出檢控,其中一宗個案涉及兩名僱主,經法院審理後,共有九宗個案的10名僱主──涉及10張傳票──被判罪成。 勞工處沒有備存產後復工的僱員被解僱的個案數字。

  7.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任何人在指明的活動範疇內基於某人的性別、婚姻狀況及懷孕而對該人作出歧視行為,或作出性騷擾,即屬違法。. 這條例同時保障男性和女性。.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任何人如公開中傷殘疾人士,或在指明的活動範疇內基於某人的殘疾而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