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4月30日 · 康宏環球 (前稱康宏金融控股下稱康宏)2名前高層及一名經理被指在發行配售債券時串謀一間證券公司的總經理表面上安排該證券公司處理配售事宜但隱瞞實際配售由康宏的關連公司進行並支付其中96%的佣金給康宏的關連公司涉款4,960萬港元。 上述4人被廉署控告兩項串謀詐騙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兩罪罪成,被判囚4至7個月,其中2人獲准緩刑18個月。 4人不服定罪,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上訴庭今(30日)頒判詞,裁定4人上訴得直,撤銷各人的定罪及擱置判刑。 4名上訴人依次為康宏前行政總裁麥光耀 (49歲)、康宏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 (51歲)、康宏前經理黃淑安 (44歲),以及鼎成證券有限公司(下稱鼎成)總經理李易明 (53歲)。

  2. 2024年4月30日 · 康宏環球010193名前高層及證券行總經理被指涉隱瞞關連交易令康宏向康宏證券支付逾4,960萬佣金4人早前遭廉署起訴案件於區域法院經審訊後4人被裁定共兩項串謀詐騙罪罪成被判監緩刑及被禁止擔任董事。 4人早前就定罪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今 (30日)頒下判詞,裁定4人定罪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及擱置刑罰。 最新影片推介: 湊得輕鬆啲. 另類教養|遺體復修師啟發女兒創作「死亡」繪本 轉讀自然學校棄追成績:自由教育先係正路.

  3. 2021年9月20日 · 康宏環球除牌前編號010193名前高層及證券行總經理涉隱瞞關連交易令康宏向康宏證券支付逾4,960萬佣金4人遭廉署起訴案件經審訊後20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共兩項串謀詐騙罪罪成法官裁決指康宏前執董麥光耀為始作俑者各被告隱瞞了涉案上市公司與康宏証券之間的關連交易法官押後至10月9日聽取求情期間各被告准保釋候判。 4名被告依次序為康宏前執董麥光耀(45歲)、康宏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47歲)、康宏前經理黃淑安(41歲)及鼎成證券行總經理李易明(49歲)被裁定1項串謀詐騙罪成。 另外,麥、陳及黃被裁定1項串謀詐騙香港聯交所罪成。 康宏早前被取消上市地位,詳見 【下一頁】

  4. 2024年4月30日 · 2024年4月29日. 【on.cc東網專訊康宏環球 (前稱康宏金融控股下稱康宏)2名前高層及一名經理被指在發行配售債券時串謀一間證券公司的總經理表面上安排該證券公司處理配售事宜但隱瞞實際配售由康宏的關連公司進行並支付其中96%的佣金給康宏的關連公司涉款4,960萬港元。...

  5. 2024年4月30日 · 2024-04-30 15:08. 左起麥光耀、陳麗兒、黃淑安及李易明上訴得直,定罪撤銷。 資料圖片. 康宏環球前稱康宏金融控股2名高層及1名經理於2014至2015間四度發債時串謀一家證券公司總經理表面上安排其配售債券但隱瞞實際由康宏關連公司配售。 康宏3人及證券行總經理受審後被裁定2項串謀詐騙罪成,分別判囚或緩刑,另禁止擔任公司董事。 4人早前不服上訴,上訴庭今午宣判4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解釋指當中安排不是虛假交易,而控方又未能證明其依賴上市規則適用本案。

  6. 2021年2月23日 · on.cc東網專訊康宏環球前稱康宏金融控股下稱康宏兩名前高層及一名經理被指在發行配售債券時串謀一間證券公司的總經理表面上安排該證券公司處理配售事宜但隱瞞實際配售由康宏的關連公司進行並支付其中96%的佣金給康宏的關連公司涉款4960萬港元。...

  7. 2024年2月29日 · 康宏環球前稱康宏金融控股2名高層及1名經理於2014至2015間四度在配售債券時串謀一家證券公司總經理表面上安排其處理配售但隱瞞實際由康宏關連公司配售並支付其中九成六的佣金給康宏關連公司涉款4,960萬港元。 康宏3人及證券行總經理受審後被裁定2項串謀詐騙罪成,分別判囚或緩刑,另禁止擔任公司董事。 4人今於上訴庭上訴定罪,律政司亦申請覆核刑期。 47歲康宏前行政總裁麥光耀被判入獄7個月,禁止擔任公司董事3年;49歲康宏前財務總監陳麗兒囚5個月,緩刑18個月,禁止擔任公司董事兩年;42歲前經理黃淑安判囚4個月,緩刑18個月;51歲鼎成證券前總經理李易明,判監5個月。 李易明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判囚5個月,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 資料圖片.

  8. 2021年9月20日 · (資料圖片) 康宏環球010193名前高層及證券行總經理涉隱瞞關連交易令康宏向康宏證券支付逾4,960萬佣金4人遭廉署起訴案件經審訊後20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共兩項串謀詐騙罪罪成法官裁決指康宏前執董麥光耀為始作俑者各被告隱瞞了涉案上市公司與康宏証券之間的關連交易。 法官押後至10月9日聽取求情,期間各被告准保釋候判。 4名被告依次序為康宏前執董麥光耀(45歲)、康宏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47歲)、康宏前經理黃淑安(41歲)及鼎成證券行總經理李易明(49歲)被裁定1項串謀詐騙罪成。 另外,麥、陳及黃被裁定1項串謀詐騙香港聯交所罪成。

  9. 2020年5月4日 · (楊詠渝攝) 康宏環球1019前執行董事曹貴子涉聯同兩名前董事在康宏子公司收購另一公司時向聯交所及公司其他董事等隱瞞有關收購屬關連交易即被收購的公司實質上由曹貴子以大股東身份所持有。 3人今(4日)於區域法院否認串謀詐騙等兩罪,案件今開審,控方於開案陳詞中指,曹於交易中實際獲利逾5,700萬元。 涉案被告曹貴子(55歲)、陳麗兒(46歲)及陳毅凱(51歲)共被控串謀詐騙及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兩項控罪。

  10. 康宏集團高層涉在6年前發債時謊報某證券行是配售代理但實際配售代理卻是康宏代證券涉案3名前高層及一名證券行經理被廉署控告串謀詐騙等罪4被告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暫委法官王興偉將案件押後至10月9日判刑,期間眾被告分別獲准以10萬或20萬元現金擔保。 王官在裁決中指,控方說法是法庭可以由此對第二及第三被告作出一個無可抗拒的推論:即她們二人知悉就涉案的債券配售事宜而言,康宏証券是實際配售代理,而鼎成只是一個幌子。 王官又認定各被告人在參與涉案債券配售的安排時,清楚知道鼎成只是一個幌子,用意是要掩飾康宏証券才是實際或真正的配售代理。 她們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繞過及避免觸發上市規則為保障整體股東利益而要求的披露及其它相關程序。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