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18年5月8日 · 對打工仔與企業而言,工作當然可分全職、兼職、短期工、臨時工及散工等形式,但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所指,其實法例是沒有這些類別的分野的。

  2. 2020年2月24日 · 如僱傭合約訂明僱員的報酬須視乎他獲僱主提供其所受僱的該種工作而定,則在以下2個情況,僱員可視作被停工: .在任何連續4個星期內,不獲僱主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一半;或. .在連續26個星期內,不獲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三分之一。 不過,上述的正常工作日數,並不包括閉廠、休息日、年假及法定假日等日數在內。 4.如僱主因裁員而解僱僱員,須於何時支付遣散費? 《僱傭條例》規定,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以書面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後的2個月內,向僱員支付遣散費。 相關文章:【裁員】月薪僱員怎計算遣遣散費金額? 一文教你相關計算方法. 計算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4個注意事項:(按圖了解) + 6. 5.僱主在甚麼情況下須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

  3. 2017年5月19日 · 現行香港的工傷補償制度是採用僱主責任制的,僱主須按《條例》投購的私人保險以支付《條例》及普通法下的賠償責任,因此保險公司角色關鍵。若僱主對工傷個案提出異議,保險公司一般會對這些爭議個案的賠償資格及賠償額進行檢視。

  4. 2022年5月17日 · 一般解僱員工的權利. 根據主要受《僱傭條例》(下稱「EO」)(第57章)管轄的香港僱傭法,僱主和員工均有權通過向另一方發出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來終止僱傭合同。 因此,僱主以這種方式去終止僱傭合同並支付相關的解僱金(包括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如僱員根據服務年限符合條件)通常是相對比較容易的。 如果僱主在沒有提供必要的通知或代通知金的情況下終止僱傭合同,或者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即時解僱員工,這將被視為不合理地終止合同,員工有權提出不當解僱的索賠,並獲得終止權利和潛在的損害賠償。 但是,賠償通常僅限於員工本可以在發出必要通知的情況下獲得的淨報酬金額。

  5. 2019年5月10日 ·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受傷或死亡,僱主須負起補償責任。 不過補償的前提是,僱員或僱主其中一方須提供證明僱傭關係的文件、直接僱主及總承判商的名稱和地址、開工及出糧記錄。 但謝先生表示,散工從來都是「有判頭叫開工就去」,當時亦只是以現金形式當日發放薪金,因此暫時未能提供合約證明證實其僱傭關係。 勞工處、法援署要求申訴對象. 工傷後,謝先生曾到勞工處尋求協助,謝指,處方曾替其去信惠康及宏輝物流有限公司,不過兩間公司都否認謝為其員工,後來謝獲勞工處轉介至法律援助署以民事訴訟程序進行申索,惟獲法援署指需要確認誰為僱主才能提出入稟訴訟,而謝無法查明僱主下,無法提出訴訟,拖延數個月,法援署最後遞交資料日期亦已過。

  6. 2017年5月27日 · 勞工法例特輯:拆解僱傭條例 認清病假補假、辭職、工傷魔鬼細節. 勞工法例竅妙多,簽約時要諗清楚!. 病假、補假、銀行假、勞工假,本身已經夠晒複雜,加埋欠薪、遣散、工傷、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嘩!. 真係聽見都頭痛,作為一個日做夜做嘅 ...

  7. 2020年2月24日 · 據《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十一章指,「月薪僱員」和「日薪及件薪僱員」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並不相同,下文將根據不同情況講解相關計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