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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15日 · 屠龍隊長認明知非事實仍同意案情 被指為保認罪協議 案情「赴台軍訓為殺警」不符庭上作供. 圖1之1. 【明報專訊】「屠龍小隊」等人涉策劃2019年殺警成首宗《反恐條例》案件,昨於高院進入第16天審訊。. 隊長振強在盤問下作供圍繞眾籌交易及認罪 ...

  2. 2024年5月7日 · 黃振強在主問下供稱,「屠龍小隊成員於行動前沒從倉庫搬出物資裝備首被告張俊富的辯方大律師李國輔今盤問時展示滅龍群組信息指黃和隊員實情有運送物資。 黃閱讀信息後表示推斷有運物資,法官續指黃曾到安全屋,更親眼見過相關裝備,黃確認說法。 李大狀續指,黃於行動前夕在安全屋無向隊員講述同謀吳智鴻一方會用槍和炸彈,因為當時有外人在場並擔心隔音差,黃否認。 黃承認曾向張俊富指在行動時不會用上煙花爆竹,因最終決定不以煙花作為信號,叫槍手自己判斷開槍時機。 不過,黃不同意容許張因腳傷缺席行動。 代表次被告張銘裕的大律師姚本成盤問下,黃透露撇除銀行記錄籌得400萬元之外,他於案發時取得至少100萬現金資助,但重申資助者並非鼓勵他示威。

  3. 2024年5月14日 · 圖1之1. 「屠龍小隊」等人涉策劃2019年槍殺警員成首宗《反恐條例》案件,今(14日)於高院進入第16天審訊。. 隊長振強接受盤問時翻看馬會投注及銀行轉帳記錄,其間稱「我想知係咪我喺成個社運輸咗128,987? 我想知啫」辯方指出,由9至12月賭輸 ...

  4. 2024年5月9日 · 圖1之1. 「屠龍小隊」等人涉策劃2019年殺警,案件今(9日)續審。. 屠龍小隊隊長振強早上接受辯方盤問期間激動大哭,休庭過後平復情緒及向各方致歉。. 辯方繼續盤問指,被告嚴文謙多次不願參加示威活動,確認嚴文謙沒入中大示威等,又以與 ...

  5. 6 天前 · 辯方盤問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指黃於2019年12月被捕後向警方聲稱沒有參與殺警及設置炸彈的計劃現卻在庭上供稱他有參與該些計劃與錄影會面有出入。 黃解釋當時他在身體不適下接受調查,並否認他是在藉詞推搪。 黃振強作供完畢,審訊明續。

  6. 2024年5月13日 · 明報即時新聞. 「屠龍小隊等人涉策劃2019年槍殺警員成首宗反恐條例案件13日於高院進入第15天審訊,「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辯方引述,黃私下以三支槍的表情符號(emoji),向涉案女被告劉佩凝傳信息示意打算買槍。 黃作供解釋「未必係三支咁多」,他純粹表達有意買槍,並有誇張意思。 辯方質疑表情符號的綠色槍是水槍、膠槍,甚至玩具槍,黃表示「判斷唔到」,他同意兩人除此之外再無講及買槍話題。

  7. 2024年5月8日 · 辯方盤問屠龍小隊隊長振強時指,於行動前兩天瞞着隊員向同謀吳智鴻取槍打算殺警,信息提及手榴彈,作供時確認,當時始知吳除了炸彈外,更預備手榴彈。 接着以信息跟吳說「走先」,在庭上解釋是以輕鬆調皮的語氣表示「唔洗比支嘢(槍)我啦,走先,bye bye!」辯方質疑,沒告知隊員放炸彈的位置。 次被告張銘裕的辯方大狀姚本成引述信息指,於2019年12月6日,振強向吳智鴻表示「諗諗吓我都係想拎支眼鏡仔(槍)」。 供稱隊員反對用槍和炸彈,但當刻自己想用槍。 信息續指,吳智鴻問是否想殺警,提出若最終不用槍可否把槍棄置,「我諗住趁亂,乘機啪兩條,永久棄」,對方答允後要求勿讓隊員得知。 姚大狀質疑隱瞞隊員,亦沒轉發炸彈地圖,屬蓄意誤導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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