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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1 小時前 · 中華民國歷史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目录. 序言. 建國之初. 北洋政府. 国民政府. 两蒋时期. 民主自由化时期. 年表. 註解.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參見. 中華民國歷史 始於1911年的 辛亥革命 。 1912年1月1日,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成立 [註⁠ 1] , 孫中山 为首任 臨時大總統 [參⁠ 1] 。 1912年2月12日, 清朝 宣統皇帝 愛新覺羅·溥儀 退位 ,中國最後一個帝制朝代結束 [參⁠ 2] , 中華民國 法理上继承清朝疆域,中國疆域由內東北,新疆,西藏,外蒙古以及其他的都有人氣內地組成。 建國初期由 北洋军阀 為首的 北洋政府 領政,政治爭鬥不斷,此时 民主 與各種學術 思想 发展較帝制的時代开放。

  2. 21 小時前 · 隨著政治民主化的開展, 中華民國在台灣 的國家體制漸與台灣社會相融合,文化發展上則從 中華文化 本位轉為以 台灣本土文化 為重心, 公民社會 開始成形。 2008年, 第二次政黨輪替 ,國民黨重返執政。 2016年, 第三次政黨輪替 ,民進黨第二次執政,並首次贏得立法院多數席位,首次完全執政。 現今的中華民國於國際間常因 地理位置 通稱為「台灣」、或因 政治因素 被權宜性稱為「 中華台北 」、「 臺灣地區 」等,以經濟成就聞名於世 [參8] [參9] 。 建國之初 [ 編輯] 辛亥革命 [ 編輯] 主條目: 辛亥革命. 更多資訊: 黃花崗起義 和 武昌起義. 孫中山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3. 2 天前 · 沿革. 蔣中正(左三)於南京就任為第一任中華民國總統. 1947年( 民國 36年)12月25日, 中國 在 第二次國共內戰 期間正式「 行憲 」, 國民政府 依《 中華民國憲法 》(通稱《憲法》)規定改組為 中華民國政府 、中華民國總統一職取代 國民政府主席 為中華民國之 國家元首 ,同時設 中華民國副總統 為備位元首,並置 總統府 為總統、副總統行使職權所需之機構 [1] [2] 。 國民大會 依《憲法》規定於1948年4月舉行 首任總統及副總統選舉 (總統及副總統分開選舉),由時任國民政府主席 [註 1] 、 中國國民黨 籍的 蔣中正 當選為總統(副總統為同黨籍的 李宗仁 ) [4] [5] 。 1948年5月20日,蔣中正就任為首任中華民國總統 [6] :35 [7] [8] 。

  4. 1 天前 ·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又稱 民國時期 [4] [5] [6] ,指自1911年10月10日 武昌起义 建立 中華民國軍政府鄂軍都督府 至1949年底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 之間, 中华民国 之政权( 北洋政府 、 國民政府 和 中華民國政府 )位于 中国大陆 的歷史時期,也是 中国历史 上首次採用 共和立憲制 的時期 [7] [8] 。 20世紀初, 黃花崗起義 與 保路运动 先後爆發, 清政府 權力衰落。 1911年10月10日, 辛亥革命 爆發,各省紛紛響應並宣布獨立 [9] 。

  5. 6 天前 · 中華民國總統 是 中華民國 的 國家元首 ,設立於1948年,繼承 國民政府主席 的職能。 依據《 中華民國憲法 》規定,中華民國總統對外代表中華民國,可行使締結條約及 宣戰 、 媾和 之權;對內得依法公布 法律 、發布 命令 ,宣布 戒嚴 ,行使 大赦 、 特赦 、 減刑 及復權之權,任免文、武官員以及授與榮典。 中華民國總統同時也是 三軍統帥 ,統率全國 陸 、 海 、 空軍 。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則規定中華民國總統得經 行政院會議 之決議發布 緊急命令 ,以及當 立法院 通過 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 時,在諮詢 立法院院長 後宣告 解散 立法院。 此外,因應行使職權需要,中華民國總統還設置有 總統府 為幕僚機關、 國家安全會議 為諮詢機關。

  6. 2024年5月19日 · 1947年底國民政府正式頒布 中華民國憲法 ,將國民政府改組為 中華民國政府 並正式 行憲 ,同時間與 中國共產黨 全面爆發 內戰 ,失利后於1949年12月7日退守 台灣 ,仅统治 臺澎金馬 地区,形成與中共建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相隔 台灣海峽 兩岸 分治对立局面。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 初期在台湾施行 威權統治 ,另一方面大力發展 經濟建設 。 1971年,中華民國 退出聯合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及其附屬組織的「 中國 」席位,許多國家轉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並與中華民國斷交,中華民國失去 廣泛的國際承認 。 1987年中華民國政府宣布解嚴恢復 憲政 ,並實施民主化改革,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的 中國大陸 之非政治交流也逐漸恢復。

  7. 3 天前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中華民國外交 是指 中華民國 的 外交關係 ,其與邦交國的外交關係在過去是建立在承認 中華民國政府 是代表 中國 的唯一 合法 政府的基礎上 [1] ,自1988年 李登輝 繼任總統 之後則改採 務實外交 而不再強求中國代表權 [2] 。 目前中華民國與世界十二個 主權國家 擁有正式外交關係,其中有十一個國家是 聯合國成員國 以及一個 觀察員國 ,其他國家則因 一個中國 政策而不承認中華民國,使得中華民國成為 不受國際廣泛承認的國家 ;雖然如此,中華民國仍與多數無邦交國家維持往來,並視情形互設 代表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