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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14日 · 明報專訊英國昨日以國安法起訴3名男子涉嫌在當地為香港從事情報工作包括一名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職員案件昨日提堂3人獲准保釋據了解控方指該職員為香港情報組織工作指示另外兩名被告監視在英的香港民主派人士及示威者包括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等又指駐倫敦經貿辦曾直接向被告支付共9.55萬鎊 (約93萬港元),未提及款項用途。 中國駐英大使館及外交部駐港公署強烈譴責英國「編造所謂案件」。 特區政府嚴正要求英方公正處理事件,「保障聲稱涉事的經貿辦行政經理的合法權益」 (見另稿)。 3被告保釋 禁離境刪手機信息. 案件昨在當地裁判法院提堂,3名被告獲准保釋,其間須通知警方所使用的電話,不准刪除任何信息,警方在要求下可查閱電話。

  2. 2024年5月25日 · 明報專訊英國以國安法起訴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行政經理袁松彪等3人3人被指在當地為香港從事情報工作並威嚇一名涉欺詐的移英香港女子該女子涉從僱主戶口匯走逾1.6億港元僱主入稟要求本港高院頒發臨時禁制令命令女子交還被盜資產有關民事訴訟昨於高等法院處理。 在女子缺席聆訊下,法官批准僱主一方要求,下令臨時禁制令繼續有效。 英國涉港情報案由一宗跨境追債案引發,牽連香港民事訴訟。 案件原告為香港永鑫投資有限公司及Twt Global Limited;被告為移英香港女子鄺文琪 (Kwong Man Ki Monica)、Hon Tai Hung、Li Jingfang及Pang Yuk Hing。 原告公司昨由律師梁祖澤代表;所有被告缺席聆訊,亦無法律代表到庭。

  3. 2024年5月14日 · 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數據顯示駐倫敦經貿辦於2023/24年度總運作開支為3350萬港元其中1450萬元用於薪酬開支同年度人手編制為19人。 數據顯示,該辦於2024/25年度開支預算增至4170萬港元,在全球14個經貿辦中第四高。

  4. 2024年5月14日 · 明報專訊英國昨日以國安法起訴3名男子涉嫌在當地為香港從事情報工作包括一名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職員案件昨日提堂3人獲准保釋。 據了解,控... 詳情. 今日必讀. 青海法院高層遙控審訊 着官「硬氣」 二審院方稱合法惟「不規範」 斥律師揭發擾秩序. 華裔客被銀行多收手續費 拒不公平不道德封口賠償. 銀行終撤保密協議並允賠款. 加西山火令空氣質素惡化 霧霾今將飄到安省中南部. 全國約90處熊熊大火 12處失控. 姜濤戥盧瀚霆獲男歌手獎開心 MIRROR見面會被轟搶錢 Lokman籲鏡粉量力而為. 熱門網站. 明聲報. 樂在明廚. 明醫網. 車網. 置業頻道. 香港賽馬. 工商專業. 分類網. 訂閱. 要聞一. 指為香港蒐集境外情報 英國安法控經貿辦職員.

  5. 2024年5月13日 · 【明報專訊】安省倫敦市一名租客在2019年遭新業主非法驅逐,淪落至無家可歸的境地。 儘管他在安省業主及租客仲裁委員會 (LTB)贏得勝利,但他等待了超過3年,仍未收到委員會裁決業主要支付給他的6,707.50元。 非法驅逐他的業主馬拉米斯 (Adam Malamis)在當地的商界和慈善界頗有知名度,他還將自己定位為反無家可歸的領袖,曾主辦過一個「結束無家可歸現象」的慈善活動。 安省業主及租客仲裁委員會在此案的裁決書中說,業主非法驅逐現年61歲的朗 (Erwin Long),並對租客作出騷擾、阻撓、脅迫、威脅和實質性的干擾,非法進入他的單位,並切斷水電供應。 裁決書中寫道:「業主的行為惡劣,顯然利用了弱勢的租客。 委員會下令馬拉米斯的公司向租客朗支付6,707.50元。

  6. 2024年5月22日 · 新加坡航空 (下稱星航)一架載有229人由英國倫敦飛往新加坡的客機在飛行約11小時後 (21日)在空中突遇強烈氣流而急墜最終客機須急降泰國曼谷機場事件導致最少1死30傷。 飛行數據顯示,客機曾在約5分鐘內急降約6000呎,有乘客稱部分在座位上沒繫安全帶的人直撞頭頂上的行李艙。 曼谷機場當局昨晚公布,其中一名死者是懷疑心臟病發的73歲英籍男子,另有7人重傷。 涉事的SQ321航班屬於波音777-300ER型號,英國時間周一晚10時5分 (香港周二清晨5時5分)載着211名乘客和18名機組人員從倫敦希斯路機場起飛,原定周二傍晚6時10分降落新加坡樟宜國際機場,但飛行期間遇上強烈氣流,機長隨後決定緊急降落,在當地時間3時45分 (香港昨午4時45分)降落曼谷素萬那普國際機場。

  7. 2024年5月13日 · 【明報專訊】安省倫敦市一名租客在2019年遭新業主非法驅逐,淪落至無家可歸的境地。 儘管他在安省業主及租客仲裁委員會 (LTB)贏得勝利,但他等待了超過3年,仍未收到委員會裁決業主要支付給他的6,707.50元。 非法驅逐他的業主馬拉米斯 (Adam Malamis)在當地的商界和慈善界頗有知名度,他還將自己定位為反無家可歸的領袖,曾主辦過一個「結束無家可歸現象」的慈善活動。 安省業主及租客仲裁委員會在此案的裁決書中說,業主非法驅逐現年61歲的朗 (Erwin Long),並對租客作出騷擾、阻撓、脅迫、威脅和實質性的干擾,非法進入他的單位,並切斷水電供應。 裁決書中寫道:「業主的行為惡劣,顯然利用了弱勢的租客。 委員會下令馬拉米斯的公司向租客朗支付6,70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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