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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19日 · 涉勾結詐騙集團洩密的律師鄭鴻威,日前被起訴求刑九年,事後驚爆鄭把三百萬元現金藏放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的辦公室,且石擔任法官前,曾幫鄭 ...

  2. 2024年5月17日 ·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日前依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起訴與詐團勾結並洩密的律師鄭鴻威共18人,全案移審後驚爆,鄭鴻威把數百萬元 ...

  3. 2024年5月14日 · 鄭鴻威涉刑法洩密、一般洗錢罪、指揮及參與犯罪組織共四罪,最重的是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的指揮犯罪組織罪。 檢方認為,鄭鴻威利用指派律師將偵查內容轉告詐團,甚至要求詐團成員連柏瑋等人,代為通知其他車手、迴避司法機關質疑律師來源技巧等行為,屬詐團控管訴訟風險一員,且其主要任務是洩密並維持組織存續,非單純聽取號令,應成立指揮犯罪組織。 助理林佳毅 還是碩班生. 老闆收押 他續聯繫詐團. 檢方查出,鄭鴻威有兩大幫手,一是助理林佳毅,他身為法律碩士班在學生,知道鄭的各項不法,助他犯案每次抽成五千元,甚至鄭被收押,林視公權力於無物,仍聯繫詐團接案;鄭的朋友、會計師李昊承,除涉將名下銀行帳戶及虛擬錢包提供給鄭鴻威,以收受詐團報酬還幫忙洗錢,並有聯繫共犯欲串滅證行為。 會計師李昊承幫忙洗錢.

  4. 2024年5月13日 · 台北地檢署偵辦律師勾結詐團集體洩密案,今依組織犯罪條例、洩密、洗錢防制法等,起訴律師鄭鴻威等16名律師、1名助理、1名會計師,共18人;檢 ...

  5. 2024年5月14日 · 〔記者張文川、蔡清華/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昨依組織犯罪起訴與詐騙集團勾結的律師鴻威等十八人,並將在押的鴻威、的助理林佳毅移審台北地院,檢察官當庭爆料指出,鴻威涉將一筆現金藏在橋頭地院石姓法官的辦公室,有隱匿犯罪所得之虞,列為建請續押理由之一;鴻威承認有將錢託交給石姓法官,但稱是購屋預付款,與本案無關。 解釋,他和石姓法官是熟識朋友,石任公務員前曾在建設公司上班,去年有買房想法,請石代尋建商或代銷,先拿一筆現金給石,若石發現有不錯房子,即可先付預售款。 法官並未將此部分列為裁押理由;北檢昨表示,尚未約談石姓法官說明。 鴻威承認洩密罪,否認參與犯罪組織、洗錢,若他要隱匿財產,理應把他存放主要財產的兩個銀行帳戶提領一空,但並沒有。

  6. 2024年5月14日 · 網友回應. 主嫌鄭鴻威求處9年以上重刑台北地檢署偵辦律師集體勾結詐團洩密案,昨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洗錢防制法及刑法洩密罪嫌,起訴鄭鴻威等十六名律師、鄭的助理林佳毅、幫忙洗錢的會計師李昊承共十八人,並以鄭鴻威涉勾結詐團、扮演軍師角色,維繫詐欺集團存續,重創律師職業形象,且犯後態度不佳,建請量處九年以上徒刑。

  7. 2024年5月15日 · 網友回應. 週刊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律師鄭鴻威勾結詐騙集團洩密案發現,詐團中有一名暱稱「吳檢察官」成員,另外,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亞芝涉嫌替其男友、此次也涉案被起訴的律師朱一品出謀策劃;台北地檢署今表示,週刊報導的「吳檢察官」並非吳亞芝,其真實身分亦非司法人員,特予澄清,至於吳亞芝是否涉有行政不法等情事,已將相關事證陳請高等檢察署調查。 《鏡週刊》報導,朱一品2022年4月間想加入鄭鴻威的團隊接案,後來案子都被另名律師陳漢笙(本案共犯已遭起訴)搶走,吳亞芝即在LINE對話中對朱說:「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