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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不應要求僱員回公司上班
- 根據勞工處訂立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在八號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等惡劣天氣警告生效的情況下,除非事先已協定工作安排,否則僱主不應要求僱員回公司上班。 僱員應主動向僱主查詢及商議惡劣天氣下及「極端情況」存在期間及結束後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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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日 · 在八號或更高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及「極端情況」生效期間,如公共交通暫停或只提供有限度服務,僱主應為僱員提供安全接送往返工作地點的服務,或向他們另外發放交通津貼。 發言人提醒僱主必須遵守《僱傭條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及《最低工資條例》下應負的法定責任及規定。 他說:「由於自然災害屬無可避免,對於因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而未能上班或及時返回工作崗位的僱員,僱主不應扣減他們的工資、勤工獎或津貼,亦不應減少僱員在《僱傭條例》下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或要求僱員以額外工作時數補償他們未能上班而減少的工作時間。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僱員提供及維持安全的工作環境。
5 天前 · 隨著氣候變遷日趨嚴峻,往年香港經歷多番惡劣天氣:超強颱風蘇拉和「500 年一遇」世紀豪雨等,因而首次發出「極端情況」。2024 年 4 月,勞工處重新修訂工作守則,為極端天氣提供更適當的工作安排指引: 視乎「極端情況」發出時間的工作安排 上班時間
2024年5月2日 · 勞工處修訂惡劣天氣下工作守則 「極端情況」上下班安排與八號風球黑雨看齊. 社會. 更新時間:18:44 2024-05-02. 勞工處因應政府去年(2023年)9月世紀暴雨發出「極端情況」的經驗,修訂《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為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的工作安排提供更適切的指引。 其中當發出「極端情況」後的僱員上下班安排,會與目前熱帶氣旋八號或以上信號及黑色暴雨警告時相同。 僱主不應因「極端情況」扣薪扣假.
2024年5月2日 · 勞工處表示,僱主應預先制定合理而可行的工作安排和應變措施。 (港台圖片) 勞工處公布修訂的《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當政府公布「極端情況」時,除了與僱主已訂立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協定的人員外,僱員應留在原來的地點或安全地點,不要啓程上班;已在工作地點當值的僱員,在安全情況下可如常工作;如工作地點有危險,在可行及安全的情況下,僱主應安排僱員提早下班或到安全的地方暫避;如工作時間在「極端情況」生效期間結束,僱主應在安全情況下安排僱員下班,或開放合適地方讓仍在工作地點的僱員暫避。
2024年5月2日 · 勞工處指,如政府作出「極端情況」公布,除與僱主就此情況下已訂立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協定的人員外,僱員應留在原來的地點或安全地點,不要啓程上班。 已在工作地點當值的僱員,在安全情況下可如常工作;如工作地點有危險,在可行及安全的情況下,僱主應安排僱員提早下班或到安全的地方暫避。 如工作時間在「極端情況」生效期間結束,僱主應在安全情況下安排僱員下班,或開放合適地方讓仍在工作地點的僱員暫避。 而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的先例,可參考去年世紀黑雨襲港時,即去年9月8日,本港受到暴雨影響,廣泛地區水浸,政府當日清晨首次公布「極端情況」,當時該情況生效超過18小時。 至於中暑指引,「工作暑熱警告」與「極端酷熱天氣提示」將會掛鈎。 勞工處表示,在發出、更新或取消工作暑熱警告時,會參考天文台的「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
2024年5月2日 · 勞工處修訂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守則,「極端情況」生效時,僱員上下班安排,會與八號信號和黑雨時相同。 因應政府去年9月首次發出「極端情況」,勞工處指已檢視《颱風及暴雨情況下工作守則》,並公布修訂的《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 在政府作出「極端情況」公布時,指引指僱員應不要啟程上班。 正當值的僱員,如工作地點有危險,在可行及安全情況下,僱主應安排僱員提早下班,或到安全的地方暫避。 如必須安排僱員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當值,僱主應預先與僱員協定安排。 八號或更高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黑雨及「極端情況」生效期間,如公共交通暫停或只提供有限度服務,僱主應為僱員提供安全接送,或另外發放交通津貼。 極端情況 惡劣天氣 颱風 黑雨 暴雨 勞工處.
2024年5月16日 · 簡單而言,除了僱主已訂明的指定人員——即事前已與僱員商討好的一些人員之外,僱員應留在原來的地點或安全地點,而並非立即啓程上班。 這安排與八號或以上風球生效期間的工作安排,以及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期間的工作安排是一致的。 已在工作地點當值的僱員,遇上「極端情況」時,在安全情況下可以如常工作;如工作地點有危險,在可行及安全的情況下,僱主應安排僱員,包括指定人員,離開工作地點或提早下班,或安排僱員到安全的地方暫避。 第三個情況,如工作時間在「極端情況」生效期間結束,即正值下班時間,僱主應在安全情況下安排僱員下班,或開放合適地方讓仍在工作地點的僱員暫避。 另外,我們留意到以往有市民在颱風等情況下追風和逐浪。 我們希望市民明白,性命攸關,他們絕不應這樣做,亦不應以身犯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