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1年4月18日 · 2021年4月18日 (日) 強詞有理知法犯法 反獲放生. 多行不義必自斃,這是千古不變的定律。 有大漢奸之稱的黎智英終於正式淪為階下囚,可謂罪有應得,自己造下的罪業,必然要受到應有的果報。 只是兩宗非法集結罪合共僅判監14個月,實在太便宜了,根本無法反映案情的嚴重性,與相關法例規定的最高判處5年監禁更是相差甚遠。 當然,好戲還在後頭,懲治漢奸的大幕剛剛開啟,黎智英還有多案在身,包括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單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控罪,就吃不了兜着走,只要司法機構嚴格依法辦事,有人注定在赤柱度過餘生,而這正是歷史上所有大漢奸的共同歸宿。

  2. 2024年3月27日 · 眾所周知,YouTube播淫播毒一直無王管,是次被評級的影片,至今在網上仍能暢通無阻收看,證明YouTube根本無法確保觀看人士已經成年。 更令人不齒的是,有關影片不用強制下架,繼續荼毒青少年。 政府執法部門視若無睹,Google和YouTube恍若有免死金牌,淫片再淫也不會被評為嚴禁發布的第III類淫褻物品,難道美國企業「大晒」? 根據法例,被評為第II類不雅物品,首次定罪,可處罰款40萬元及監禁一年,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80萬元及監禁一年。 但事實擺在眼前,東方多次檢舉YouTube淫片,淫審處多次將影片評為第II類不雅物品,YouTube每次都只是敷衍式詢問觀看者是否已經年滿18歲,無法確定觀看者年齡,為何仍然沒有遭當局檢控、罰款甚至監禁?

  3. 2024年3月21日 · 本報訊警員知法犯法屢見不鮮自2015年起至今單計涉及毒品而被捕的警務人員已至少8人除了剛被判刑、「監守自盜毒品的反黑組警署警長去年中亦有休班警員涉及男同志被迷姦後暴斃的案件數年前則有警員被搜出藏有冰毒或K仔」,亦有個別人員被判監。 有警員稱吸毒為「止痛」 翻查資料,有25歲男子去年3月中在尖沙咀酒店被人以俗稱「迷姦水」的毒品迷姦,之後暴斃。 事件亦發現陸姓32歲男警牽涉其中而被捕,其後他被控「未經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正在停職。 2019年4月,有休班警員在羅湖過關時被搜出冰毒、「偉哥」、私煙等。 該警員解釋,早年因交通意外而傷及頸椎,惟醫生處方的止痛藥效果有限,因此在友人慫恿下服食毒品,聲稱用作「止痛」之用,終被判罪成。

  4. 2021年4月22日 · 黎智英罪大惡極不必說最令人反感的是李柱銘何俊仁這些具有大律師或律師資格的資深法律界人士」,知法犯法卻死不認罪還大言不慚將違法行為說成是行使憲法賦予的遊行集會權利」,恬不知恥法庭則小罵大幫忙遂被告之願不用他們坐監懶理外界側目。 難怪有人輸打贏要,獲得緩刑或輕判執番身彩還不心滿意足,誓要完全脫罪或減刑為止。 到底是誰壯大了他們的膽? 到底是誰讓他們顛倒是非囂張若此? 當佔中期間維持秩序的「七警」也慘遭重判入獄,當法庭振振有詞斥責警員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當上訴庭連當中5警的上訴都予以駁回,誓要他們把牢底坐穿,為何深諳法律的大狀犯法卻可逃過牢獄之災全身而退? 同樣知法犯法,結果截然不同,這不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是甚麼? 這不是另類的官官相護是甚麼? 主動覆核 撥亂反正.

    • 工會斥嚴重疏忽卸責
    • 首兩月六名工人墮斃
    • 處方稱調查適時檢控

    勞工處上星期日於旺角麥花臣足球場舉辦「建造業安全獎勵計劃嘉年華會」,同場更有推廣職業安全及健康資料的展覽。不過,部門在推廣職安健的同時,卻被市民揭發現場有兩名工人僅用梯具爬上高於兩米的地方整理橫額,涉嫌違反《工作安全—梯子及升降工作平台簡介》中有關梯子的安全使用實務指引,即如果工人工作時有下墮兩米或以上的危險,則不可使用梯具作工作用途。僱主及承辦商須對有關工作預先作出風險評估,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量使用工作平台代替梯具。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狠批,事件明顯反映勞工處知法犯法,「其實離地工作或高空工作,工作平台真係好重要,勞工處冇理由唔知道,係嚴重疏忽!」他認為處方即使已外判活動予承辦商,亦有責任嚴厲監管承辦商有否切實使用適當安全措施,斥責處方在事件揭發後,推卸責任到承辦商身上,「咁同不負...

    他直指類似事件已非首次,早前亦有人於勞工處活動上發現有外判承辦商工人涉違反職安健條例,促處方加強巡查。陳補充,今年截至上月,已有六名工人因離地工作墮下死亡,與去年全年數字相若,形容「今年真係好恐怖!」他不滿至今仍未有僱主因工人死亡而被判囚,最多僅遭罰款數萬元,要求加重刑罰。

    勞工處承認,承辦商涉違反職安健法例規定,即僱主必須採取足夠安全措施,以保障僱員高處工作時安全,包括在可行情況下設置合適工作平台,重申處方有提醒及跟進承辦商工作,並已展開調查,採取相應執法行動,包括適時提出檢控。 記者 馮穎瑜

  5. 2021年4月22日 · 本報訊法庭上周五就818未經批准集結案作出裁決何俊仁李柱銘及吳靄儀3人罪成分別獲判囚11至12個月緩刑兩年有法律界人士直指3人屬資深法律界人士但仍然選擇知法犯法加上案件情節非常嚴重認為應判處監禁式刑罰有學者亦認同判刑過輕形容「(3人要入去坐入獄都係理所當然」,認為法庭應撥亂反正促請律政司盡快上訴。 李柱銘被判囚11個月,緩刑2年。 3人帶頭教壞市民.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表示,雖然法庭可按被告年齡、案底及對社會貢獻等因素,運用酌情權判處緩刑,提到雖然3人過去均無案底,亦曾出任立法會議員,但指同案被判囚的何秀蘭亦有相同背景,質疑他們3人為何毋須入獄,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6. 2023年5月25日 · 之不過近排紀律部隊知法犯法嘅事故不絕如縷偷拍裙底春醉駕非禮盜竊等等不一而足令人汗顏嗱嗱嗱保安局尋日回答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今年1月至4月期間有11名正規警務人員被捕佔去年全年42人嘅26%。 達到雙位數,唔可以話係少囉! 呢,尋日下午點零鐘,一名便衣男警員駕駛警察私家車,載同一名女同袍沿大埔豐運路行駛。 期間懷疑逆線行車,惟車上二人竟懵然不知,一名女途人過路期間未察覺,被警車車尾撞傷腰部。 唉! 近年涉及警車嘅車禍真係多如天上繁星,口痕友話以「道路炸彈」形容也不為過! 仲有呀,尋日又有男警喺荃灣區院承認5項罪名,包括盜竊、勒索、抗拒警員及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 呢單嘢都可謂令人對「忠誠勇毅」守我城嘅警員「刮目相看」!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