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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9日 · 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政府成功購入2024巴黎奧運會和殘疾人奧運會的香港電視播映權以回應社會期望讓全港市民免費觀看賽事為運動員打氣李家超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說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已與三間持有免費電視牌照的廣播機構和香港電台達成轉播安排詳情稍後公布他表示政府考慮到當今市場不足以支撐電視台作大量投資以投得播映權又有見播映上屆東京奧運會能帶來喜悅團結的氛圍市民也為運動員取得優異成績感到自豪遂決定與電視台合作轉播巴黎奧運。 李家超指,基於保密條款,政府不可披露購買播映權的費用,然而有關金額低於東京奧運播映權和以往商業機構購入播映權的價格。 他認為費用合理且物有所值。 他說,播映奧運可營造熱烈氣氛、推動體育活動、支持運動員、凝聚團結,創造社會價值。

  2. 2021年5月11日 ·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說政府首次斥資購入奧運電視轉播權所涉費用合理低於過往兩屆奧運會由商營廣播機構所付金額相關費用由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的體育部分撥出她指根據合約東京奧運如受疫情影響不能舉辦政府所繳費用可獲全數發還五間持有電視牌照的廣播機構已一致同意和支持有關播放安排包括TVBViuTV奇妙電視三間提供免費電視服務的持牌機構以及有線電視Now TV兩間提供收費電視服務的持牌機構,它們均會參與轉播或直播東京奧運賽事。 林鄭月娥說,五間機構無須分擔由政府斥資購買播映權的費用,但須承擔所有轉播東京奧運的製作費。 .

  3. 2021年9月10日 · 2021年9月10日. 通訊事務管理局今日宣布就奇妙電視香港電視娛樂和無綫的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以及商業電台和新城電台的聲音廣播牌照中期檢討展開公眾諮詢為期兩個月11月9日結束香港電視娛樂無綫奇妙電視的免費電視牌照有效期為12年有效期分別於2027年3月底11月底和2028年5月底結束商業電台和新城電台的聲音廣播牌照有效期同為12年至2028年8月。 根據法例規定和牌照條件,上述牌照須於第六年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檢討。 通訊局指,由於有關牌照的檢討時間相近,為更有效處理相關檢討工作,決定作綜合中期檢討。 通訊局會按一貫做法,評估持牌機構在遵守有關法例規定和牌照條件方面的表現,並在考慮公眾意見後制訂建議,然後提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審議。

  4. 2021年8月9日 · 香港電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有責任全面落實香港電台約章訂立的公共目的及使命包括提供讓市民了解社會和國家的節目培養市民對公民及國民身分的認同感。 自今年7月中開始,港台電視31頻道特別開設國劇時段,於黃金時段播放以火箭軍新兵為題材的勵志劇集《號手就位》,並於周末晚上播放內地紀錄片《我在故宮六百年》和《亞太戰爭審判》,加深市民對國家的認識。 這次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贈播建黨百年精品節目,香港電台也會積極配合播放。 港台電視31頻道將於今明兩天率先播放《「七一勳章」頒授儀式》和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文藝演出《偉大征程》,並於8月中新設的周末國劇影院專屬時段播放這次獲贈的劇集。

  5. 2016年4月6日 · 免費電視不單止是香港人獲取資訊獲取娛樂的重要渠道電視亦令到我們的大眾文化變得更加豐富一些經典的對白節目或者歌曲更加成為香港重要的文化遺產。 今時今日,科技演變改變了我們的日常生活習慣,「每晚電視撈飯」的時代雖然已經過去,但是生活形式轉變不代表優秀的節目就會這樣被淘汰。 相反,環球的經驗可以引證,出色的電視節目依然是「有價有市」。 而在傳統的廣播渠道之外,電視台更加可以利用其他渠道例如流動通訊平台,讓更多觀眾收看到它們的節目,潛在市場的深度和廣度,都不能與昔日傳統模式同日而語。 即使科技日新月異,「Content is king」始終是文化創意產業的金科玉律,節目做得好,自然會得到廣大觀眾的喜愛和大家的支持。 過去兩個星期,對本地文創業界而言,是非常特殊的一段時間。

  6. 2021年11月21日 · November 21, 2021. The Office of the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 announced today that six digital TV programme channels in Hong Kong will use new transmitting frequencies starting December 1.

  7. 2023年2月14日 · 2023年2月14日.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於6月1日終止香港有線電視有限公司的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另接納通訊事務管理局就三家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和兩家聲音廣播持牌機構進行牌照中期檢討後提出的 建議 。 有線電視的收費電視牌照於2016年12月獲行會續期12年原本有效期為2017年6月1日至2029年5月31日。 有線電視去年9月30日分別去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和通訊局主席,提出向行會申請終止其收費電視牌照。 通訊局檢視申請後,認為有線電視在牌照下並沒有尚未履行的義務及責任,並知悉該公司已就終止牌照為訂戶制訂退出或轉用安排。 行會考慮通訊局的意見後,同意有線電視交還牌照一事純屬商業決定,政府不應施加不必要的離場限制,遂批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