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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7日 · 【明報專訊】曾蔭權在任特首時因未有申報租用香港數碼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的深圳豪宅涉瀆職,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入獄;終審法院5名法官昨日一致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案件經歷7年後告一段落。 終院判辭解釋,曾蔭權原審時未被裁定貪污,陪審團必須就「明知故犯」及「嚴重性」兩方面考慮清楚,惟原審法官沒有就此提供足夠指引,犯下技術錯誤。 案件理應重審,惟曾蔭權已服完刑期,出於公義要求,終院不作重審命令。 曾蔭權感謝判決:不枉堅持信念. 正與家人歐遊的曾蔭權聞判後發表聲明,感謝法院判決、家人和各方人士,表示「內子勉勵我堅持到底,讓法庭還我應有的清白」。
2018年7月21日 · 自去年首次被還押開始,曾蔭權已兩度因身體不適被送往羈留病房。他昨在高院羈留室等候期間,突感不適,隨即由救護車送往瑪麗醫院。曾蔭權被送抵醫院時,戴 氧氣罩,狀甚辛苦。(鍾林枝攝)
2018年4月26日 · 曾蔭權(中)昨與太太鮑笑薇(右)手拖手到庭應訊,其幼子曾慶淳、二弟曾蔭培及胞妹曾璟璇亦有到庭支持。 (李紹昌攝) 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前)昨陳辭時提到,曾蔭權在案中多次說謊,而原審法官未就此事作引導,已對他有利。
2017年2月23日 · 曾蔭權太太鮑笑薇(中)在兩子曾慶衍(左)及曾慶淳(右),以及曾蔭權三弟曾蔭 (後方左起)、五弟曾蔭荃及二弟曾蔭培等家人陪同下讀出聲明,表示對裁決感到失望及傷心,形容昨天是「好黑暗 日子」,並表明將會上訴。
2017年2月23日 · 前特首曾蔭權昨被判囚20個月後,由囚車押返荔枝角收押所,逾半百名記者爭相拍攝,曾蔭權一直緊閉雙眼。 (鍾林枝攝)
2021年7月16日 · 條例爭議歷經多屆政府,前特首曾蔭權捲入涉貪風波後,由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任主席的「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發表報告,建議政府修訂防賄條例,將特首納入第3、8條的適用範圍。
2018年3月28日 · 【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陪審團早前未能達成有效裁決遭解散,控方表示暫不申請重審,法官及後頒令曾蔭權就罪成的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支付原審三分之一、即約500萬元訟費。據悉,曾蔭權昨已就訟費令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