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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7月22日 · 各方配合之下劇情進展到賈曉晨開口說話節奏才入佳景。 全劇最長的對白該是周驄叔。 他老人家嘮嘮叨叨說,自己家財萬貫又如何,髮妻仙遊,兒女成群卻嫌棄山中路遠,久未探望,似已斷絕。

  2. 2021年5月28日 · 法官胡雅文指,依據當時每天發生的事,仍相信呼籲和平、理性的遊行,可確保暴力事件不會發生,是天真和不切實際,又指被告有意識地違法和挑戰公眾秩序,是嚴重因素。 被告依次為:時任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24歲)、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63歲)、社民連梁國雄(64歲)、民主黨何俊仁(68歲)、民主黨楊森(72歲)、工黨何秀蘭(65歲)、社民連吳文遠(43歲)、黎智英(72)、葵青區議會主席單仲偕(59歲)、民主黨蔡耀昌(52歲)。 10人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首4名被告另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吳文遠和蔡耀昌另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陳皓桓庭內高呼「六四悼念,七一發聲」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及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今早均有到場旁聽。

  3. 2023年10月27日 · 她表示,她從小到大的家庭概念是父母是一個好榜樣維繫夫婦關係,認為港台在七八十年代拍攝的《小時候》、《屋簷下》及《獅子山下》透過真實、實況單元劇模式傳遞正面訊息的方法更佳,而非「畢得鳥家庭」般「古靈精怪」及負面宣傳。 《屋簷下》 《小時候》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副局長梁宏正只稱屬「gimmick」的宣傳手法,內容由家庭議會宣傳小組與供應商一同討論,會將陳的意見帶回議會討論。 梁宏正. 陳凱欣續追問梁宏正,稱「你知唔知佢哋改咗呢啲名? 」她又指宣傳活動「一時畢家,一時不得鳥family,gimmick你玩唔玩得起先? 」反問「點樣宣傳家庭和諧? 」,「唔係判咗出去就任由發揮。 同出席會議的家庭議會主席彭韻僖指,她在兩年前上任時議會已有「畢得鳥家庭」,她稱當時亦有與陳凱欣類似的關注。

  4. 2023年2月19日 · 《集誌社》兩名創辦人都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蔡玉玲曾任港台節目《鏗鏘集》的編導和傳真社調查記者。 她於2020年製作關於7.21元朗襲擊事件的專題報道時,使用車牌查冊,被裁定虛假陳述罪成,現已就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 雷子樂則是資深港聞採訪主任,曾任職蘋果日報、香港01、有線電視、 立場新聞等多間傳媒機構。 旨在立足香港,以專業和公正態度,在地報道這裏的人和事,監察權貴、深入求真。 獨媒報導 蔡玉玲 集誌社 記者. 分享文章. 想贊助支持獨媒工作? 【獨媒報導】前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和資深港聞採訪主任雷子樂,宣布創辦新網媒《集誌社》,主打深度報道,旨在立足香港,「以專業和公正態度,在地報道這裏的人和事,監察權貴、深入求真」。

  5. 2023年3月5日 · 《給十九歲的我》電影爭議在2月初發生至今快要一個月。 2月9日金像獎宣佈入圍名單,《給》入選第四十一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電影、最佳導演和最佳剪接。 版權持有人英華女學校即時表示退出,同時獲兩獎項提名的郭偉倫公開表示會繼續參選。 根據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網站,第二輪截票日期將於3月30日結束,可惜至今仍未有最新消息公布。 坦白說,如果事件發生在西方對私隱保障較完善的社會,此片失去提名資格應是無庸置疑。 本人雖然沒有看過此電影,知道爭議後亦不會看,但仍想在香港脈落下討論,抛磚引玉,嘗試疏理事件的複雜性: 一、「《給》的製作過程有問題,但不能抹殺它是『好』電影」 在「好」加上引號,純粹表達大眾未必有一致觀感。 事實上,若《給》不是資深導演張婉婷的作品,甚至是一套「爛」片,爭議可能早早便告一段落。

  6. 2023年3月1日 · 【獨媒報導】警方去年在尖沙咀搗破一個跨境賣淫集團,拘捕19人。 警方其後再拘一名46歲男警員,涉向集團女主腦通風報信協助逃脫,他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今(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28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 被告獲准以港幣5,000元保釋,另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涉案孟姓女子等。 被告呂偉霖(46歲,報稱公務員)目前已被停職,他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 控罪指他於2022年12月5日,在香港意圖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害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棄置一部用作與孟凡月溝通的手提電話。

  7. 2022年4月14日 · 週四 2022-04-14 獨媒報導. 26歲女文員天橋噴漆「721」和「831」 認刑毀判24個月感化. 【獨媒報導】 26歲文員於去年11月在黃大仙行人天橋以噴漆寫上「721」和「831」,被警員發現及當場拘捕,她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今早(1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感化24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被告趙靖瑤(26歲)的噴漆行為並非發生於示威或暴動場合,但她表達意見方式不成熟,可能由於聽覺問題而影響與他人溝通,導致較偏激,考慮被告情況,認為可給予機會改過,遂判24個月感化令,期間須按感化官指示接受臨床心理學治療及參與輔導活動。 此外,黃官指被告在本案違反另一宗案件的自簽保守行為命令,雖然控罪不同,但兩案底調皆與社會事件有連繫,因此被告須交出簽保金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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