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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概括而,誹謗分為兩類: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 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上述的誹謗要素,會在本題目內之其他部分再作說明。 修訂日期: 2020年 , 02月 , 27日. 1. 口頭說出的誹謗事情,是否通常會被視為「短暫形式誹謗」?

  2. 在誹謗法內,發布是指某個人(發布者)把被誹謗人物之事情,向其他人(第三者)傳達,或讓該第三者知道。. 發布行為並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如果被投訴的字句,經已透過書面或口述方式向第三者告知 / 披露 / 散播,這些字句便視作已被 ...

  3. 2. 如果我發布了一些誹謗性字句,而有關內容針對一間有限公司,我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嗎?. 如果發布一些針對政府的誹謗性字句,又有何後果?. 一間根據《 公司條例 》而成立的有限公司或法團機構,普遍會被視作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亦會被稱為「法人 ...

  4. 要決定某些行為或陳述是否會構成誹謗並非由始作俑者即被告人去下定論而應該由聽過或看過有關陳述的人或以一般明事理的市民之角度去決定這些行為或陳述是否構成誹謗。 修訂日期: 2020年 , 02月 , 27日. 1. 如果我寫了或講過一個人的負面事情,但其實我無意詆毁他,我是否仍然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 2. 由於不同的人對同一字句可能有不同的詮釋、不同的接受程度或不同的敏感度,我應該用甚麼準則去決定字句是否含有誹謗意思? 發布字句的來龍去脈、環境或地點,會影響到決定嗎? 3. 受爭議的字句刊登在一篇文章內,而該文章只有部分內容可能會構成誹謗,在這個情況下,怎樣去決定有關字句的意思? 4. 一個人的動作可否帶有誹謗性的意思? 5.

  5. 如果我在公司辦公室內及另一位同事,有關對話是否屬於發布?. 就算同事們只在公司內互相講述誹謗事情(沒有在公司以外發布),而即使對話內容亦涉及公務,這仍然會被視為發布誹謗言論。. 不過,如果上述的談話,是由一個真誠的人盡應份的責任去通知 ...

  6. 三合會. 子傑 和女朋友深夜在公園談心,卻遇上不良份子,會發生甚麼事? 午夜戰場. Brian和 阿智 與女朋友到蘭桂坊消遣盡興, 飛龍 和 雄仔 就在街頭飲悶酒。 飛龍 調戲Brian的女朋友,引發兩子打鬥…… 青年社區法網是專門為香港青少年而設的雙語法律資訊網站。 Youth CLIC is a bilingual website specially designed with a view to providing Hong Kong youngsters with basic information explaining the law.

  7. 就讀中三的善欣是班上的高材生但就經常被志聰等人欺負一日志聰威脅善欣要替他在測驗中作弊但善欣沒有答應她會面臨甚麼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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