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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VII. 個案研究. 在本港,2019冠狀病毒病帶出了數宗值得探討的有關案件。 第一宗案的案件挑戰醫務衞生局局長,針對政府宣布若干私家醫生就「疫苗簽證」簽發的醫學豁免證明書( 「證明書」)將不獲接納,並會由十月十二日起失效。 政府首次在2022年9月27日宣布,申請人在 2022年10月7日向法庭申請進行司法覆核的批准,並在10月10日取得批准。 申請人亦在其後成功申請臨時濟助禁止政府落實有關措施。 在批出臨時濟助時法庭應用了通常適用於在申請民事禁制令時的法則。 法院亦把實質的聆訊排期在2022年10月20日進行([2022] HKCFI 3150 )。

  2. 法庭會考慮什麼因素,才會將子女撫養權判給其中一方或雙方?. 法庭在處理家事訴訟中有關子女的一切事項並作出判決前,其首要考慮是子女本身的利益。. 每一個案將視乎本身的情況與事實而定,但當處理子女安排的紛爭時,法庭必須考慮全部有關係的因素 ...

  3. 首頁 » 主題 » 警察及罪案 » POLICE & CRIME. 刑事責任及刑罰種類. I. 刑事責任及刑罰種類. 刑事責任由 犯罪行為 及 犯罪意圖 兩者構成。 犯罪行為包括作出某些違法行為,或不作出某些必需要遵守的行為(例如被警察查問時未能出示身份證)。 在犯罪意圖方面,控方需要向法庭證明被告有意犯案。 多數刑事罪行均需要犯罪行為及犯罪意圖同時兼備,被告才需要負上刑事責任。

  4. 1. 緩刑. 《 罪犯自新條例 》所指的監禁刑罰包括緩刑。 緩刑是指法庭不即時執行所判處的監禁刑罰。 根據《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 第221章 ) 第109B條 ,如果法庭判處不超過2年監禁,可下令緩刑1至3年。 在緩刑期間,該監禁刑罰依然對該罪犯有效,隨時有機會執行。 被處不超過3個月的監禁但暫緩執行的話,該罪犯的定罪就可以根據《 罪犯自新條例 》 第2(1)條 而被視為「已喪失時效」。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5. | Community Legal Information Centre (CLIC) 如何擇定審訊日期與及在審訊進行中會發生甚麼事? 首頁 » 主題 » 如何提出民事訴訟或作出抗辯 » 如何擇定審訊日期與及在審訊進行中會發生甚麼事? VIII. 如何擇定審訊日期與及在審訊進行中會發生甚麼事? 一般來說,申請將案件排期聆訊是在案件管理會議上提出的。 如任何一方要求法庭定出審訊日期,便應向法院提交及向其他各方送達排期問卷,並附上一份證書,證書須載有下列各項程序的預計所需時間(但無須估計其他各方所需的時間):他自己的開審陳詞,他對自己一方的每名證人的主問,他對另一方的每名證人的盤問,以及他自己的結案陳詞。 證書最好由將在審訊中出庭的大律師擬備。

  6. 1. 哪些香港法例是主要的反歧視法例? 《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香港法例 第 383 章 )大致上訂明所有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而法律亦應該禁止由任何因素產生的歧視行為。 上述原則透過下列法例之訂立而得以實現 : 《 性別歧視條例 》( 第 480 章 ) 《 殘疾歧視條例 》( 第 487 章 ) 《 家庭崗位歧視條例 》( 第 527 章 ) 《 種族歧視條例 》( 第 602 章 ) 《 性別歧視條例 》和《 殘疾歧視條例 》分兩階段實施,當中與僱傭無關的條文於 1996 年 9 月 20 日生效,至於其餘關乎僱傭的條文則在 1996 年 12 月 20 日生效。 根據《 性別歧視條例 》,任何人在下列活動範疇內基於某人之性別、婚姻狀況或懷孕而作出歧視或騷擾行為,即屬違法: 僱傭;

  7. 香港的刑事檢控程序是先逮捕,繼而是提出控告或發出傳票。 較嚴重的罪行(如盜竊),會先逮捕,再提出控告。 不太嚴重的罪行,則會先逮捕,再發出傳票;例如,違反《 道路交通條例 》(香港法例 第374章 ) 第38條 的不小心駕駛罪,其最高刑罰為監禁6個月,一般會向違例者發出傳票。 經逮捕後,無論是提出控告,還是發出傳票,其刑事檢控的結果都是一樣。 被判有罪的人,不論是主動認罪或經審訊後被定罪,亦不論法庭判刑的輕重,都會留有刑事紀錄(即案底)。 然而,如果他/她上訴得直,其定罪判決便會被撤銷。 按照慣例,刑事紀錄是終身的。 1. 定額罰款告票. 2. 簽保守行為. 3. 警司警誡計劃.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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