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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K Cash集團有限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及其角色與職能載列如下: 執行董事 李根泰先生 黃卓詩女士 非執行董事 李常盛先生 李碧葱女士 陳詠詩女士 簡珮茵女士 獨立非執行董事 洪爲民教授太平紳士 麥永森先生 梁家昌先生 董事會已設立四個委員會其成員資料載列如下: 董事委員會 董事 審核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 獨立商機 評估委員會 李根泰先生 MM 黃卓詩女士 M 李常盛先生 MC 李碧葱女士 陳詠詩女士 簡珮茵女士 洪爲民教授太平紳士 MCM M 麥永森先生 MMM C 梁家昌先生 CM M M. 附註: C: 相關董事委員會主席 M: 相關董事委員會成員. 香港,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Created Date. 12/4/2023 7:49:41 PM

  2. 倘於上市日期上午八時前發生若干事件,則整體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包銷商)可終止香港包銷商於香港包銷協議項下認購及促使認購人認購香港發售股份的責任。有關理由於 「包銷-包銷安排及開支-香港公開發售-終止理由」。

  3. 6. 一份有關於上述通告所第3、5、6及7項進一步詳情的通函將連同二零二三年年報於 本公司網站(www.kcash.hk)刊載,以供本公司全體股東閱覽。7. 倘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股東週年大會當日)上午七時至上午十時懸掛八號

  4. K Cash集團有限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十時假座香港金鐘 金鐘道95號統一中心22樓香港總商會演講廳A舉行股東週年大會,召開大會的通告於 本通函第15至18頁。無論 閣下能否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務請按照隨附股東週年大會適用

  5. – 3 – 公司法(經修訂) 獲豁免股份有限公司 K Cash Corporation Limited K Cash集團有限公司 的 經修訂及重述組織章程細則 (經日期為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的特別決議案有條件採納,自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起生效)

  6. • 通告須清楚地明股東姓名、其聯絡資料及其於提出要求之日的股權、 獲提名參選董事人士的全名(包括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第13.51(2)條所要求有關該人士的履歷詳情及其他相關資料),

  7. 假座香港金鐘金鐘道95號統一中心22樓香港總商會演講廳A就考慮及酌情通過召開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通告所決議 案而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代表本人╱吾等行事及按以下指示(或如無作出指示,則酌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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