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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張舉能,大紫荊勳賢 (英語: Andrew Cheung Kui-nung,1961年9月24日 — ),現任香港終審法院 首席法官,港版國安法 指定法官。 他曾任 香港高等法院 首席法官及 原訟法庭 法官等職。

  2. 張舉能首席法官,GBM. 張舉能法官於2021年1月11日獲委任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張首席法官在香港出生和接受教育。. 他在香港大學攻讀法律,先後於1983年及1984年取得法學士學位和法學專業證書。. 他於1985年在哈佛大學法律學院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並於同年獲得 ...

  3. 2024年5月27日 · 张举能,大紫荆勋贤 (英语: Andrew Cheung Kui-nung,1961年9月24日 — ),现任香港终审法院 首席法官,港版国安法 指定法官。 他曾任 香港高等法院 首席法官及 原讼法庭 法官等职。

  4. 2024年5月26日 ·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明日將率領司法機構代表團前往上海和浙江訪問5日,其間將與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鄧修明會面,並出席座談會。. 最新影片推介:. 湊得輕鬆啲. 親子外遊|帶BB去旅行擔心水土不服 營養師教飲食貼士+必備行李清單. 張舉能亦 ...

  5. 2024年1月22日 · 張舉能指,當法庭作出具爭議性或不合部分人心意的決定,社會大眾加以批評法官的決定或理據,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政府敗訴後提出上訴也是正常不過的事情,但市民不應把法官個人與其決定或理據混為一談,質疑法官的誠信或其專業上的持平公正。 若法庭作出不受歡迎甚或是錯誤的決定時,並不代表司法體系或司法機構運作失效,或需要進行變革,上訴制度恰好就是為了糾正錯誤和澄清法律問題而設。 張舉能重申,當法官只是在履行其司法職務時,卻遭受制裁或報復的威脅,實與法治背道而馳,絶對不能接受。 香港過去一、兩年所裁決的案件,已顯然證明法官工作表現高度專業、思考獨立,並且忠於法律。 張舉能又提到,除了關乎憲法問題或基本權利的案例法外,所有案例法均可能被立法機關更改。

  6. 張舉能在履新首天表示,對獲委任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感到非常榮幸,他將繼續大公無私地維護法治和司法獨立。

  7. 2023年1月16日 · 以下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日(一月十六日)在二 二三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發表的演辭全文(中文譯本): 律政司司長、大律師公會主席、律師會會長、各位法官、各位尊貴的嘉賓、女士們、先生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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