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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2月3日 · 2020-12-03. 黃之鋒黑衣者及林朗彥啡衣者共戴一副手銬進入荔枝角收押所服刑。 中通社. 分別判囚13.5個月7個月10個月 官斥三犯合謀挑戰警方. 「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去年6月21日煽動及參與黑暴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非法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黃之鋒判囚13個半月周庭判囚10個月林朗彥判囚7個月並且不准緩刑。 首度踎監的周庭聞判後痛哭流涕,黃之鋒和林朗彥則仍死撐。

  2. 2021年2月24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在前年621包圍警總案中承認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黃之鋒判囚13個半月判囚10個月的周庭及判囚7個月的林朗彥其後就刑期提出上訴其中周庭去年底向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她和林朗彥昨日再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法官陳慶偉指兩人的上訴將轉交上訴庭處理,並會盡快排期。 兩人最終撤回保釋申請。 為所犯罪行「找數」的周庭和林朗彥,昨日由懲教署人員押上庭應訊,可見兩人面容憔悴。 法官陳慶偉甫開庭即表示,本案將轉介往上訴庭處理,而上訴庭亦會給予控辯雙方進一步指示。 代表周庭和林朗彥的大律師譚俊傑在索取周、林指示後表示,兩人撤回保釋申請,並等候上訴庭指示。

  3. 2020年12月3日 · 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去年6月21日煽動及參與黑暴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非法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黃之鋒判囚13個半月周庭判囚10個月林朗彥判囚7個月並且不准緩刑首度踎監的周庭聞判後痛哭流涕黃之鋒和林朗彥則仍死撐。 裁判官王詩麗痛斥三人夥同犯案,有預謀、有分工合作,包圍警總無疑是衝擊警方、挑戰警方權威,比其他非法集結案更為嚴重,且堵塞道路和警總出入口,剝奪市民得到及時救助的機會,對市民的生命和財產造成威脅,而黃之鋒更是組織者,行為十分自私,法庭須判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4. 2019年9月12日 · 裁判官黃雅茵判處吳文遠鄭沛倫林朗彥監禁14天緩刑1年其餘5被告則分判60小時至100小時社會服務令見表),部分被告稱會上訴9名被告依次為社民連主席吳文遠42歲和副秘書長周嘉發27歲)、工黨傳訊幹事陳文威25歲)、大專政改關注組成員葉志衍29歲和盧德昌24歲)、嶺南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鄭沛倫24歲)、「人民力量成員周樹榮67歲)、「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24歲和前常委林淳軒25歲)。 其中,除周樹榮早前已獲判參與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外,其餘8名被告包括早前已認罪的林朗彥和林淳軒,昨晨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判決。 辯稱跨欄管理人群.

  5. 2020年11月24日 · 大律師譚俊傑為現職設計師的林朗彥求情指被告是家中獨子案發時參與程度低大部分片段看不到他說話亦無煽惑人破壞警總而事件中亦無人受傷另據被告早前的定罪記錄大多與非法集結相關本次只是未經批准集結罪行嚴重性相對而言較低希望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王詩麗即時反駁指,被告有4次案底為加刑因素,明言將不會考慮非監禁刑罰。 讀文匯報PDF版面. 煽圍警總鐵證 黃之鋒周庭候懲.

  6. 2020年12月3日 · 黃之鋒周庭林朗彥因組織參與去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的違法行動分別被控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行昨日在西九龍法院分別被判囚13.510和7個月黃之鋒等3人有組織有預謀地煽惑不守法市民包圍警察總部企圖以大規模非法集結挑戰警方權威癱瘓特區政府管治違法惡性很大。 黃之鋒、周庭等人是組織、煽動違法暴力的慣犯,目無法治、囂張猖狂,如今判囚是罪有應得,是法治公義得到彰顯。 法官的判決顯示香港作為法治之區,挑戰法治必受法律制裁,不容外部勢力插手抹黑。 去年「6.21」包圍警察總部一幕,港人至今歷歷在目。 當日黃之鋒等人作為煽動者、策劃者,以「和平示威」、「合理抗爭」為掩飾,號召、刺激、慫恿大批不守法者圍堵警總,數千警務人員被困長達十多小時,連老弱、病患、孕婦不適求醫也受阻。

  7. 2016年5月7日 · 有人衝擊警方防線甚至搬走示威區的鐵馬,「學民思潮前召集人林朗彥事後因非法集結罪被判社會服務令惟林履行社服令卻玩失蹤」,不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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