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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日 · 2020-12-03. 黃之鋒(黑衣者)及林朗彥(啡衣者)共戴一副手銬進入荔枝角收押所服刑。 中通社. 分別判囚13.5個月7個月10個月 官斥三犯合謀挑戰警方. 「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去年6月21日煽動及參與黑暴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非法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黃之鋒判囚13個半月,周庭判囚10個月,林朗彥判囚7個月,並且不准緩刑。 首度踎監的周庭聞判後痛哭流涕,黃之鋒和林朗彥則仍死撐。
2021年2月24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在前年「6.21」包圍警總案中承認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黃之鋒判囚13個半月,判囚10個月的周庭及判囚7個月的林朗彥其後就刑期提出上訴,其中周庭去年底向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她和林朗彥昨日再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法官陳慶偉指兩人的上訴將轉交上訴庭處理,並會盡快排期。 兩人最終撤回保釋申請。 為所犯罪行「找數」的周庭和林朗彥,昨日由懲教署人員押上庭應訊,可見兩人面容憔悴。 法官陳慶偉甫開庭即表示,本案將轉介往上訴庭處理,而上訴庭亦會給予控辯雙方進一步指示。 代表周庭和林朗彥的大律師譚俊傑在索取周、林指示後表示,兩人撤回保釋申請,並等候上訴庭指示。
2020年12月3日 · 「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去年6月21日煽動及參與黑暴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非法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黃之鋒判囚13個半月,周庭判囚10個月,林朗彥判囚7個月,並且不准緩刑。 首度踎監的周庭聞判後痛哭流涕,黃之鋒和林朗彥則仍死撐。 裁判官王詩麗痛斥三人夥同犯案,有預謀、有分工合作,包圍警總無疑是衝擊警方、挑戰警方權威,比其他非法集結案更為嚴重,且堵塞道路和警總出入口,剝奪市民得到及時救助的機會,對市民的生命和財產造成威脅,而黃之鋒更是組織者,行為十分自私,法庭須判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2019年9月12日 · 裁判官黃雅茵判處吳文遠、鄭沛倫、林朗彥監禁14天,緩刑1年,其餘5被告則分判60小時至100小時社會服務令(見表),部分被告稱會上訴。 9名被告依次為社民連主席吳文遠(42歲)和副秘書長周嘉發(27歲)、工黨傳訊幹事陳文威(25歲)、大專政改關注組成員葉志衍(29歲)和盧德昌(24歲)、嶺南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鄭沛倫(24歲)、「人民力量」成員周樹榮(67歲)、「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24歲)和前常委林淳軒(25歲)。 其中,除周樹榮早前已獲判參與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外,其餘8名被告包括早前已認罪的林朗彥和林淳軒,昨晨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判決。 辯稱跨欄管理人群.
2020年11月24日 · 大律師譚俊傑為現職設計師的林朗彥求情,指被告是家中獨子,案發時參與程度低,大部分片段看不到他說話亦無煽惑人破壞警總,而事件中亦無人受傷。 另據被告早前的定罪記錄,大多與非法集結相關,本次只是未經批准集結,罪行嚴重性相對而言較低,希望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王詩麗即時反駁指,被告有4次案底為加刑因素,明言將不會考慮非監禁刑罰。 讀文匯報PDF版面. 煽圍警總鐵證 黃之鋒周庭候懲.
2020年12月3日 · 黃之鋒、周庭、林朗彥因組織、參與去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的違法行動,分別被控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行,昨日在西九龍法院分別被判囚13.5、10和7個月。 黃之鋒等3人有組織、有預謀地煽惑不守法市民包圍警察總部,企圖以大規模非法集結挑戰警方權威、癱瘓特區政府管治,違法惡性很大。 黃之鋒、周庭等人是組織、煽動違法暴力的慣犯,目無法治、囂張猖狂,如今判囚是罪有應得,是法治公義得到彰顯。 法官的判決顯示香港作為法治之區,挑戰法治必受法律制裁,不容外部勢力插手抹黑。 去年「6.21」包圍警察總部一幕,港人至今歷歷在目。 當日黃之鋒等人作為煽動者、策劃者,以「和平示威」、「合理抗爭」為掩飾,號召、刺激、慫恿大批不守法者圍堵警總,數千警務人員被困長達十多小時,連老弱、病患、孕婦不適求醫也受阻。
2016年5月7日 · 有人衝擊警方防線,甚至搬走示威區的鐵馬,「學民思潮」前召集人林朗彥事後因非法集結罪被判社會服務令,惟林履行社服令卻「玩失蹤」,不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