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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6日 · 曾蔭權經歷歷時逾7年的刑事調查,今日(26日)終獲終審法院一致裁定上訴得直,還他一個清白。 正與家人身處外地的曾蔭權,聞判後發表聲明剖白,指訴訟幾近耗盡他們夫婦倆的畢身積蓄,他坦言,曾就是否上訴至終院而
2019年6月26日 · 前特首曾蔭權(74歲)早前被裁定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囚20個月,曾蔭權早前經上訴後獲減刑至12個月,但有關定罪的上訴則被駁回。 已服刑完畢的曾蔭權,上月再向終審法院就定罪提出上訴,終審法院於今日(26日)頒下判詞,裁定曾蔭權就終極上訴 ...
2018年7月20日 · 曾蔭權就定罪、刑期及訟費命令提出上訴,上訴庭於今年4月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至今早10時頒下書面判決,上訴庭駁回定罪申請,但刑期上訴則得直,曾蔭權行為失當的判囚,由原來的20個月減至1年(即12個月),但需要即時入獄,其代表律師,擬稍後向法庭為曾蔭權緊急申請保釋。 【16:30】上訴庭指曾蔭權難發展新事業,改判支付100萬訟費。 https://bit.ly/2uCnFN3. 【16:00】律師團隊進入羈留病房探訪曾蔭權後表示,曾現時情況尚可,但拒絕透露詳情。 律師團隊進入羈留病房探訪曾蔭權後指他情況尚可。 (曾秋文攝) 【15:30】上訴庭認為被告行為雖不涉及貪污,但不等於控罪輕微瑣碎。 https://bit.ly/2NwQJwq. 5人律師團隊進入羈留病房探訪曾蔭權。
- 曾蔭權被控以甚麼罪名?曾蔭權共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首控罪指他於10年11月2日至12年1月20日期間,身為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上批准雄濤的聲音廣播牌照等多項申請,在行會前或期間未有向行會申報他向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更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主要股東黃楚標,就一個位於深圳東海花園的住宅物業進行租賃商議;其妻曾於10年11月,向黃擔任董事的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支付80萬元人民幣。
- 曾蔭權點頭表示「I do」昨日(5日)曾蔭權暫時毋須答辯,他聽罷控罪內容後表示:「I understand」。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於庭上指,本案將轉介高等法院審理,並押後至下月進行交付程序,其間控方不反對曾蔭權保釋,但須繳交10萬元現金,更改住宅地址或離港前均須分別提前24小時通知法庭或廉署,並不得干擾控方證人。
- 曾蔭權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監多久?曾蔭權所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最高可被判監7年,此案可於區域法院審理,惟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高院由陪審團審理。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透露,據檢控守則,將案件轉介高院審理,會考慮案情、法庭可判處最高刑罰,及被告是否在社會上有地位、身負重任或處於受信崗位。
- 曾蔭權對案件有何回應?聆訊結束後,曾蔭權庭外再宣讀開庭前發表的聲明,指自己過去3年多來一直全面配合廉署的調查,我問心無愧,深信法庭會還我清白。
2018年8月18日 · 曾蔭權上月20日被駁回定罪上訴後,在高等法院不適送院,並在瑪麗醫院羈留病房接受治療,上月27日轉往監獄服刑。 前特首曾蔭權涉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去年2月經審訊後被判監20個月,上訴庭上月一致駁回定罪上訴,刑期則獲減至12個月。 據知,曾蔭權的律師團隊昨日(18日)向終審法院直接提出定罪上訴,但未有就刑期提出上訴.
2018年7月20日 · 曾蔭權今次上訴的控罪指,他作為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未有向行會披露他正與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易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股東黃楚標,就租約東海花園一個三聯式大宅進行商議,而於行會上批准雄濤的3個申請,當中包括數碼廣播牌照申請。 曾蔭權每次出庭均與妻子曾鮑笑微有影皆雙。 (程志遠攝) 代表曾蔭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於上訴時指出,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未有要求陪審團考慮曾蔭權是否明知而刻意拒絕申報,加上陪審團未能就曾蔭權面對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達成有效裁決,反映陪審團未能確定曾蔭權有否接受利益,因此,原審法官應引導陪審團考慮曾蔭權不作申報的嚴重性。 曾蔭權案審訊期間,其家人均有到庭旁聽。 (資料圖片)
2018年7月20日 · 曾蔭權就定罪、刑期及訟費命令提出上訴,上訴庭於今年4月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至今早頒下書面判決,上訴庭駁回定罪申請,刑期上訴則得直,獲減刑至1年,訟費命令上訴亦得直,只須支付控方訟費100萬元。 曾蔭權須即時重返獄中服刑,其代表律資深大律師余承章表示,根據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 可向上訴庭申請保釋外出,等候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余研究判詞後,現到囚室與曾蔭權會面。 更多有關 曾蔭權上訴 的新聞. 資深大律師余承章表示,根據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 第34條,可向上訴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至終審法院,如上訴理據涉及重大法律觀點的話,亦須於7天內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